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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2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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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

       4月18日,科技部与国家开发银行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创新体系的决策部署,助力科技自立自强。科技部部长王志刚和国家开发银行董事长赵欢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科技部副部长李萌主持签约仪式,并介绍相关工作情况和备忘录主要内容,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周清玉出席签约仪式。
       王志刚指出,近年来,科技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推动科技金融生态培育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科技自立自强有赖于金融注入强大动力,先进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也能够推动金融业演进发展和升级,实现科技与金融的良性互动与“双赢”。开发性金融与新时期科技创新需求高度契合,在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任务、重大科技创新基地等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希望双方保持密切联系,形成稳定的工作机制,把合作备忘录内容落到实处,共同探索开发性金融支撑科技自立自强新路径,推动科技、金融、产业良性循环。
       赵欢介绍了国家开发银行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近年来,国家开发银行科技金融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21年,发放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近5000亿元,发放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专项贷款700余亿元,科技贷款余额达4870亿元。赵欢指出,国家开发银行将支持科技创新作为战略重点任务,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和政策举措,倾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一步,国家开发银行将进一步加强同科技部的合作,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积极贡献。
       王志刚和赵欢分别代表科技部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合作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围绕助力重大科技任务实施、支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科技部有关司局及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国家开发银行有关部门及子公司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2022年4月19日,国家开发银行成功发行首单100亿元“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题金融债券,是双方首项落地的重点合作任务,所募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与科技部共同推动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工程、“百城百园”行动、国家重大能力平台建设等有关信贷项目。

来源:锐科技微信公众号 2022-04-20

 

 

“企业创新积分制”蹚出科技金融新路

  近日,科技部火炬中心正式公布企业创新积分制首批试点国家高新区“创新积分500”企业名单。其中,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中科曙光国际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等200家企业入选初创期企业名单;新华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200家企业入选成长期企业名单;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等100家企业入选稳定期企业名单。
  “‘企业创新积分制’,作为科技金融新型政策工具,以企业创新能力量化为抓手,建立了一座科技和金融融通互信的桥梁。”科技部火炬中心主任贾敬敦在接受专访时表示,通过企业创新积分精准识别和有效发现创新能力强、成长潜力大的科技企业,主动为积分企业增信授信,引导技术、资本、人才等各类创新要素资源向企业集聚,对于充分激发微观主体创新活力,助力科技企业快速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一头是丰富的金融资源,一头是面广量大的科技企业创新需求,如何畅通资本供需实现“破壁对接”? 如何通过政策设计和政策工具引导各类金融服务,为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创新企业和科技项目提供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的金融支持?
  贾敬敦指出,“积分制”在探索和实践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下实下活科技金融棋子,为聚焦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短板弱项,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推动金融体系更好适应新时代科技创新需求,蹚出了一条 “破旧、立新、聚合”3个层次共同发力的新路。
  破旧  释放新动能
  科技创新具有成本高、周期长、风险大等特点,从科技研发到成果转化应用再到市场开拓、产生效益和投资回报,每个阶段都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但不容忽视的是,在科技企业和金融资本之间,仍有一些无形的鸿沟难以逾越。
  科技企业遇到“融资的高山”怎么办?为破解我国金融服务对科技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包容性”不足问题,切实提高科技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得性和便利性,根据科技部党组工作部署,科技部火炬中心于2020年12月在杭州高新区、广州高新区等13家国家高新区,率先启动了首批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意在推动适应高质量发展新要求的科技金融与科技企业协同发展。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推动适应高质量发展新要求的政策创新,这是题中应有之义。”贾敬敦表示,“积分制”是科技金融政策工具的主动创新成果。试点工作实施两年来,以企业创新能力量化评价为手段,“积分制”跳出了传统“给项目”“批牌子”的老路,建立了一种精准支持企业创新的新型政策工具。
       “积分制”如何破旧释放新动能,在现有金融结构中释放银行体系服务科技企业产业化不同阶段融资需求的能力和动力?
       “信贷融资支持科创的新模式——企业创新积分贷,就是一大创新。”贾敬敦介绍,在科技部火炬中心的积极推动下,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均已在总行层面推动设立了“企业创新积分贷”专项金融产品,根据创新积分对科技企业进行无抵押信用贷款。各试点高新区积极加强与各类银行机构的合作对接,联合设立了“企业创新积分贷”等专项金融产品30余项。积分企业只要在创新积分平台上点击“金融服务”,即可获知贷款授信额度,积分越高,授信越高。对于在线办理科技贷款,切实起到了“小积分、大应用”“四两拨千斤”的政策带动效应,促进了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贾敬敦透露,2021年,各银行机构对2.23万家积分企业增信授信289.9亿元,同时地方政府对积分企业提供财政资金支持达56.3亿元;预计2022年积分企业将达到8万家,专项贷款超过1000亿元。目前,山东省、河北省等均已将“企业创新积分制”面向全省推广实施。
  立新  实现“破壁对接”
  作为社会资源配置的枢纽,金融既能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又能为规避化解创新风险提供金融工具和制度安排。因此,科技创新离不开金融的创新发展和助推支持。活跃的金融市场、畅通的融资渠道和良好的金融环境,是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推进科技信贷服务能力建设,强化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外部支撑,科技部火炬中心经过两年来的试点实践和主动探索,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积分制’典型政策经验。”贾敬敦说。
  例如,科技部火炬中心制定了全面客观反映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20项核心积分指标,鼓励试点国家高新区结合地方实际,在20项核心指标的基础上,自主完善并扩充形成地方积分指标,进一步提升创新积分指标评价精准度,主动识别和精准发现更多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企业。
  落实“放管服”要求,组织试点国家高新区建立企业创新积分制信息平台,主动协调并从地方科技、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政务系统中直接“抓取”企业积分指标数据,切实做到企业“零填报”,在保障数据真实度、认可度、权威性的同时,也大大减轻了企业参与试点的工作负担。
  组织试点国家高新区根据企业成长阶段和行业领域,分类计算企业创新积分,深入拓展积分应用场景,将原本分散在科技、财政、发改、工信、人才等部门的涉企政策与创新积分紧密挂钩,以创新积分为依据,精准量化地支持园区科技企业,实现了“积分兑现一网通”“创新政策一网清”,大大增强了企业的政策获得感。
  试点中,科技部火炬中心依据各试点国家高新区的积分企业数据和20项核心指标,对首批13家试点高新区内的2.23万家积分企业数据进行了标准量化和积分排序,分阶段、分领域择优遴选了积分500企业的名单,定向推送给相关部门及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储银行、中金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重点金融机构,联合研究构建精准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新型政策体系和金融产品。2.23万家企业中,初创期企业共有5647家(成立5年以内),占比达到25.3%,较好地实现了对早期科技企业的覆盖,起到了对初创企业的价值发现作用。
  聚合  让创新奔涌
  “科技与金融深度‘联姻’,为企业创新发展赋能。 通过深层次‘聚合’,让创新不断奔涌。”贾敬敦表示,“积分制”在探索中前进,优中选优打造“中国创新记分牌”,以“聚合”之姿撬动的力量不容小觑。
  比如,探索共建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中心。科技部火炬中心与中国工商银行联合启动实施了“十百千万”专项行动,支持中关村示范区、上海紫竹高新区、深圳高新区等10家国家高新区与中国工商银行联合建设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中心,带动100家以上国家高新区与中国工商银行创新政银合作模式,每年新遴选1000户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重点支持,预计到2025年实现中国工商银行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余额突破1万亿元。
  构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协调的科技金融体系。科技部火炬中心与大湾区投资基金围绕支持硬科技企业开展合作,目前基金已在广州高新区注册成立并正式运营,预计2022年将聚焦集成电路、绿色能源、生物医药等三大领域投资20个以上重大产业化项目。该母基金将在2022年正式设立运营,基金总规模300亿元。
  联合建设全国科技金融数据库。科技部火炬中心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储银行建立了季度性的科技金融数据交互共享机制,形成了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全国性科技金融数据库,目前已汇集31.2万余家科技企业的信贷数据、研发数据、财务数据和部分直接融资数据,对开展科技金融合作提供了重要支撑。
  “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积分制’政策工具,下一步火炬中心将根据科技部工作部署,重点面向全国33万家高新技术企业全面推广‘积分制’政策经验,依据创新积分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分类分层分级管理。”贾敬敦表示,将在高新技术企业中遴选设置“潜力层”“精选层”等创新积分企业,形成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梯度,加强银行金融机构在职责范围内更好地支持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全面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并为金融机构实施再贷款提供参考依据。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张伟 2022-05-16

 

 
 

广西北部湾银行:科技金融结合 助力复工复产

       近期,广西北部湾银行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以“科技+信贷+产品”助力金融服务数字化、线上化,有效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提升疫情期间金融服务水平。
       智能化平台缓解资金困局
       受疫情影响,近期,广西南方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回款速度变慢,逐渐出现资金链断裂危机。走访企业了解情况后,北部湾银行通过“桂信融”平台,高效完成信用信息数据收集,及时为其办理1000万元信用贷款,缓解了企业“燃眉之急”。
       作为“桂信融”平台首批试点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借助该平台汇聚政务、金融、商业三方数据的征信信息池优势,创新落地全区首笔“流水贷”业务。依托企业银行流水数据,创新授信审查审批模式,上线以来累计发放小微贷款近4.5亿元,惠及小微企业810户。
       特色化产品彰显北行温度
       广西北部湾银行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大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强化“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线上小微系统落地“惠农OK贷”“科创贷”普惠小微系列产品,推出快速审批的绿色通道,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和科创型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力度,对于信用良好的的科创型中小微企业,贷款金额可达3000万元,最长可发放3个融资年度,缓解企业短期还款压力,全力为全区小微企业保驾护航。截至2月末,北部湾银行累计投放“惠农OK贷”近1亿元,科创数字类信贷余额近110亿元,同比增长15.48亿元。
       线上化办理支持外企复工
       为更好地应对汇率双向波动态势,广西北部湾银行防城港分行积极为企业提供线上汇率避险服务,给予防城港澳加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进出口企业优惠价格办理600万美元远期结汇业务,帮助企业锁定生产成本,充分运用银行汇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汇率波动给企业造成的财务损失。
       广西北部湾银行为切实提高外贸企业风险防范水平,鼓励银行机构制定专项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方案,并为企业提供涵盖信用证、汇款等多种结算方式下的贸易融资贷款,为外贸稳定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北行凭祥支行推出关单贷、流水贷等信用类融资产品,帮助外贸企业及其产业链缓解资金困难,在疫情期间为全市32家外贸企业服务,共收汇超7300万美元、付汇超2200万美元。
       非接触金融助力复产复学
       广西某供应链公司属于贸易型企业,近期由于回款无法正常到位、应收账款账期延长无法及时盘活导致流动性紧张。北行钦州分行了解情况后,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了线上融资方案,帮助企业盘活应收账款,并实现在线提款,为企业提供便捷贷款1亿元。
       为有效避免疫情期间交叉感染,北行加大“非接触式”金融服务推广力度,聚焦开学缴费旺季上线校园缴费平台,帮助学校和企事业单位收缴学费、伙食费等缴费项目,有力助力复学。聚焦农户疫情期间产品销售困境上线“好友团”,助力涉疫农户销售各类农产品,不仅解决了滞销难题,也给田间地头的新鲜农特产品开辟了直达市场的“快车道”,以金融力量助农、惠农、兴农。截至2月末,广西北部湾银行已为辖内逾30家学校开通校园缴费平台服务,共交易各类校园费用笔数1.54万笔,累计缴费金额超2000万元。好友团累计成交额逾60万元,惠及近30家商户。

来源:农村金融时报 2022-05-16 覃莹莹
 
 

上海市科委: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疫

       4月2日,为落实上海市助企业抗疫情促发展有关政策,市科委研究出台《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综合实施研发支持、创业服务、科技金融、创新券和落实减税减租等政策举措,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健康发展。半个多月过去了,目前的最新进展怎样了?《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近日专访了市科委有关负责人。
       大批沪研、沪产抗疫产品进入国内市场
       据该位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市科委已启动两批2022年市级应急科技攻关项目,支持4项研究项目,全部由科技企业承担实施,包括君实生物、伯杰医疗、之江生物等,重点聚焦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及中药、新冠病毒大规模核酸检测设备和抗原检测试剂等重点方向,组织力量开展研发生产。在国家和市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部分项目进展顺利,已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让沪研、沪产抗疫产品进入国内市场。
       芯超生物抗原检测试剂于4月1日获医疗器械注册证,成为上海首个获证的新冠抗原检测产品。
       4月2日,之江生物开发具有单日单管4500人份检测能力的全自动检测设备“青耕一号”获批上市,实现了“样本进,结果出”全自动检测功能。
       4月13日,伯杰医疗、复星诊断2企业自主研发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正式家上市,助力疫情防控。
       抗新冠病毒药物研发方面,君实生物、中科院上海药物所等单位联合研发的VV116,在国内上市的临床试验进展良好,在线发表的国内I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VV116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目前,VV116的II和III期临床试验和拓展性试验(同情用药)工作正有序推进。
       另一方面, 2022年《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编制通知中已增加相关抗疫产品内容。对申请市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抗疫一线产品,优先予以认定。2022年,第1批拟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名单涉及项目175项。
       本轮疫情爆发以来,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等也纷纷发挥专业优势,一批重要设备及产品驰援抗疫一线。例如,3月27日,上海钛米消杀机器人连夜奔赴世博5000人的隔离观察点,部署大规模消毒机器人院感防控系统。达观数据推出了                     NLP+OCR+RPA办公机器人,进行疫情防控辅助工作,将人工从繁复的流动信息填报中解放出来。“有个机器人”在临港、静安体育场等抗疫集中隔离点满足无人化配送场景需求外,并通过机器人数字化数据搜集方式,真正赋能上海抗疫一线的数字化解决方案。擎朗智能M2消毒机器人在医院大厅、检验科、CT室、手术室、门诊等前线战场,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此外,上海技术交易所、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等联合“阿里云”等专业机构,持续在线提供云培训、技术云对接、云交易等服务,保障科技服务业发展,满足中小企业技术合作需求,疫情以来,7项技术在线完成交易,交易金额超过5000多万元。
       “落实载体房租减免,不只在国有孵化器及园区”
       记者注意到,《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共有12条,其中有这样一条表述:“加快创新券申领、使用、兑付,对参与疫情防控企业开辟绿色通道。”那么,如何界定此类企业,是要有什么抗疫核心科研产品吗?
       市科委负责人对此表示,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额度上限提高至50万元。疫情期间创新券所有业务正常受理,4月份以来已有44家企业申领了2200万额度。政策发布前,今年已经申领创新券的企业额度已通过系统自动调整为50万元,企业无需再次申领。
       对于从事与抗疫相关的技术和产品研发、生产及服务,如疫情智能预警、新冠病毒消杀和安全防护、检测试剂、诊疗仪器与装备、抗新冠药物、疫苗等领域企业申领科技创新券,加快审核兑付进度。
       “2022年科技创新券((A/C/E类))第一批兑付清单已经出来,涉及企业140余家、服务机构47家,兑付金额超过1000万元。近日也会对外公布,大家可在‘上海科技’官网查询了解具体信息,”市科委负责人表示。
       此外,12条措施中还提到:“落实载体房租减免。2022年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估中,对国有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未落实房租减免的,取消评估资格;对落实相关举措得力、成效显著的载体,市区两级根据服务绩效优先给予运营补助。”这是否意味着,减免房租只在“国有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中进行?
       该位负责人解释道:“并不是。一方面,推动对国有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严格落实市里房屋租金减免有关政策。对未落实房租减免的,在2022年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估中,将取消有关国有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评估资格。另一方面,也鼓励民营和其他科技创新创业载体通过减免或缓交房租、服务费用、检测费用等各种方式,支持科技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对相关举措得力、成效显著的载体,在2022年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估中,市区两级将根据服务绩效优先给予运营补助。”
值得一提的是,疫情以来,上海市科委积极推动落实科技金融助企纾困政策。
       一是发布《关于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助企纾困的通知》,优化科技履约贷、微贷通、小巨人信用贷等各类科技金融产品流程,公布各类科技金融产品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实现专人专线服务。
       二是出台保费补贴申请补充通知,帮助无还本续贷、展期企业合理申请补贴降低成本。
       三是梳理汇总市区两级金融及贴息贴费相关政策,组织政策宣讲。通过电话回访贷款企业338家,持续摸排4、5月到期续贷企业共计53家,帮助解决企业临时性周转困难。
       截至4月12日,科技履约贷推荐21家企业,金额7000万元;已累计完成水合环境贷款展期手续及飞卓科技、域格信息、捷易生物无还本续贷备案推荐,共计1400万元;通过多方协调帮助卡替及时归还贷款本金,避免企业贷款逾期。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宋杰 2022-04-25

 

 

科创板做市商制度落地在即 市场流动性及交易活跃度有望提升 

 
       科创板做市商制度落地渐行渐近。
       日前,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以下简称《做市规定》),同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X号——科创板股票做市(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业务指南》),自5月13日起至5月28日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看,《做市规定》共十七条,主要包括做市商准入条件与程序、内部管控、风险监测监控、监管执法等方面的内容。《实施细则》和《业务指南》对科创板做市交易业务作出更加具体细化的交易和监管安排。一是明确做市服务申请与终止。二是明确做市商权利与义务。三是明确做市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要求。
       上交所方面表示,自开市以来,科创板市场运行平稳有序,上市公司业绩稳健增长,投资者结构不断优化,积极支持了“硬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各项制度安排经受住了市场检验。在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和加强基础制度建设的背景下,科创板将继续发挥“试验田”作用,在竞价交易的基础上引入做市商机制,有助于增加市场订单深度,一定程度上降低大单交易对市场的冲击,提升市场稳定性,减小市场买卖价差,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
       “科创板的做市商制度是资本市场推行全面注册制和市场化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最大的意义在于能够进一步提升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表示,从做市商制度的引入而言,对做市商有着非常明确的标准要求,尤其是头部券商将首先获益,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一些管理好、经营能力强的企业也会更多地得到市场青睐,也会同步获益。
       经济学者、允泰资本创始合伙人付立春也认为,科创板引入做市商制度是中国资本市场的创新。科创板作为资本市场创新的重要起点,此时实行做市商制度,有一个撬动性的作用在里面,会增加科创板自身的流动性和交易的活跃程度。与此同时,市场参与各方也都会有所获益,首先是做市商自身,拥有了增加收入的一个新的业务渠道;对于投资者而言,也多了股票投资的渠道,提高了投资便利性;最终上市公司也会收益,市场流动性提高,其市值以及融资等各方面都会有整体性的提升。
       中信证券分析师田良表示,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有利于提升科创板市场流动性,增强头部券商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他估算称,借鉴此前的新三板市场经验,科创板日均换手率有望提升10%-15%左右。
       “但是需要强调的是,这(做市商制度)也是双刃剑,对于经营不善的企业以及做市能力不够的券商而言,市值会产生波动,券商和投资者方面也需要承担起相应的风险。制度的落地,将会使得投资选择更加市场化,专业的投资研究能力也会更加重要。”陈雳说。

来源:经济参考报 李静 2022-05-16

 

 

人民银行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

 
       4月28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获悉,人民银行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撬动社会资金促进科技创新。科技创新再贷款额度为2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两次,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共21家金融机构,按照金融机构发放符合要求的科技企业贷款本金60%提供资金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科技创新再贷款支持范围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科技企业,优先支持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企业、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关键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及上下游关键配套企业、参与组建创新基地平台企业以及国家级科技园区内企业。具体支持的科技企业分别按照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标准认定,并由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国家科技创新创业数据平台、国家产融合作平台等渠道向金融机构推送。
       科技创新再贷款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按季度发放,按照支持范围内且期限6个月及以上科技企业贷款本金的60%提供科技创新再贷款资金支持。自2022年4月1日起,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向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发放贷款后,于次季度第一个月向人民银行申请科技创新再贷款资金。对于符合条件的贷款,人民银行提供科技创新再贷款资金支持。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22-04-29

 

 
 

政策速递

关于开展“携手行动” 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 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推动大企业加强引领带动,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现就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通过部门联动、上下推动、市场带动,促进大中小企业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数据链、资金链、服务链、人才链全面融通,着力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企业发展生态,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二)行动目标
       到2025年,引导大企业通过生态构建、基地培育、内部孵化、赋能带动、数据联通等方式打造一批大中小企业融通典型模式;激发涌现一批协同配套能力突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政策引领、机制建设、平台打造,推动形成协同、高效、融合、顺畅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生态,有力支撑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固链强链。
       二、重点任务
       (一)以创新为引领,打造大中小企业创新链
       1.推动协同创新。推动大企业、中小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等组建一批大中小企业融通、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联合体,鼓励承接科技重大项目,加强共性技术研发。推动各地依托大企业技术专家、高校院所教授学者等建立融通创新技术专家咨询委员会,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指导等活动。在“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设立赛道赛,通过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促进大中小企业加强创新合作。
       2.推动创新资源共享。引导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品牌、设计研发能力、仪器设备、试验场地等各类创新资源要素,共享产能资源,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
       3.推动创新成果转化。推动各类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数据库向中小企业免费开放,完善科研成果供需双向对接机制,促进政府支持的科技项目研发成果向中小企业转移转化。在科技计划设立中充分听取中小企业意见,并支持中小企业承担项目。鼓励大企业先试、首用中小企业创新产品,促进中小企业配套产品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
       4.推动标准和专利布局。推动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制定完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协同全球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树立国际标准。引导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合作,共同完善产业链专利布局。
       5.推动绿色创新升级。推动大企业通过优化采购标准、加强节能减排技术支持等措施,引导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深化低碳发展理念、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产业链整体绿色发展水平。
       (二)以提升韧性和竞争力为重点,巩固大中小企业产业链
       1.协同突破产业链断点堵点卡点问题。梳理产业链薄弱环节和大企业配套需求,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样机研发,引导中小企业精准补链。优先支持大中小企业联合申报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等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营造更好环境,支持创新型、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
       2.发挥大企业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大企业建设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高质量现代产业链园区,帮助配套中小企业改进提升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产品可靠性等水平,通过股权投资、资源共享、渠道共用等带动中小企业深度融入产业链。鼓励大企业培育内部创业团队,围绕产业链创办更多中小企业。
       3.提升中小企业配套支撑能力。梳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产业链图谱,按产业链组织与大企业对接,助力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产业链。同等条件下,将为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提供核心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优先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4.打造融通发展区域生态。发布产业转移指导目录,构建完善优势互补、分工合理的现代化产业发展格局,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快速响应、高效协同,优化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围绕经济带(圈)、城市群打造跨区域一体化产业链协同生态。
       (三)以市场为导向,延伸大中小企业供应链

       1.加强供应链供需对接。开展大企业携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接活动,推动各地举办大中小企业“百场万企”洽谈会,推动工业电商共同举办工业品在线交易活动,引导大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发布采购需求,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深化拓展供应链合作关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平台企业、企业信息查询机构作用,通过市场化机制促进大中小企业加强产品、技术供需对接,逐步建立跨产业、跨行业的供需对接机制和合作平台。
       2.完善供应链合作机制。引导平台企业完善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利益共享机制,营造“大河有水小河满,小河有水大河满”的生动发展局面。引导征信机构等社会化服务机构探索为大企业提供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和风险管理服务,激发大企业合作积极性。引导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建立完善供应链预警机制,共同提升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四)以数字化为驱动,打通大中小企业数据链
       1.发挥大企业数字化牵引作用。鼓励大企业打造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数字化服务平台,推动开发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小快轻准”低成本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解决方案和场景,推介一批适合中小企业的优质工业APP。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遴选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典型场景,促进提升产业链整体智能化水平。鼓励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开展技术改造升级,提升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能力。
       2.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开展智能制造进园区活动,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评价标准及评价模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引导中小企业深化转型理念、明确转型路径、提升转型能力、加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进程。
       3.增强工业互联网支撑作用。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培育一批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垂直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拓展深化服务大中小企业融通的功能作用,推动各类生产要素的泛在连接、柔性供给和优化配置,加强对产业链大中小企业的数字化分析和智能化监测,促进产业链制造能力的集成整合和在线共享。
       (五)以金融为纽带,优化大中小企业资金链
       1.创新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方式。完善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结合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特点开发信贷、保险等金融产品,加强供应链应收账款、订单、仓单和存货融资服务。
       2.推动直接融资全链条支持。引导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组合式联动投资,强化对产业链整体的融资支持力度,并发挥资源集聚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增值服务。
       3.引导大企业加强供应链金融支持。推动大企业支持配合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助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引导大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不得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设立不合理的付款条件、时限,规范中小企业账款支付。
       (六)以平台载体为支撑,拓展大中小企业服务链
       1.搭建专业化融通创新平台。鼓励各地培育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平台、基地,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对接。引导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进一步提升促进融通发展服务能力,为融通创新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大学科技园及各类众创空间建设,促进各类创新要素高效配置和有效集成。
       2.推动各类平台强化融通创新服务。引导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将促进融通创新纳入工作目标,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制造业双创平台设立促进融通发展的服务产品或项目,加强对融通创新的服务支持。
       3.培育国际合作服务平台。搭建中小企业跨境撮合平台,依托大企业打造中小企业海外服务体系,带动中小企业共同出海,提高跨国经营能力和水平,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
       (七)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提升大中小企业人才链
       1.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实施专项人才计划,选拔一批创新企业家、先进制造技术人才和先进基础工艺人才。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培养、吸引和留住骨干人才。组织实施制造业技能强基工程,健全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制度,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制造业技能人才队伍。
       2.推动人才共享共用。推动大企业自建或联合社会力量建立人才学院、网络学习平台、公共实训基地等,打造专业化开放共享培训平台,加强对产业链中小企业人才培养。鼓励大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造就高技能领军人才,引领带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探索建立大企业、科研院所技术型专家人才到中小企业兼职指导和定期派驻机制。
       3.提升人才队伍融通创新能力。引导大企业开展人才交流、培训活动,加强大中小企业人才理念、技术、管理等方面交流。开设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主题班,帮助经营管理人员拓展融通发展视野、深化融通发展思维、提升融通对接能力。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加快数字技术领域人才培养,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谋划建设一批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基地,面向融通创新需求打造卓越工程师培养模式。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相关部门要健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工作机制,制定完善本地区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绘制产业链图谱,建立重点企业库、补链固链强链项目库及需求清单,完善专家咨询机制,强化部、省、市、县联动,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加强协调调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级财政可根据发展需要,通过现有渠道对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给予积极支持。推动国有企业制定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资源的激励措施,对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成效明显的相关团队予以工资总额支持,对取得重大成果的国有企业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在任期考核中给予激励。鼓励地方探索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项目。
       (三)强化宣传引导。总结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经验做法,择优宣传推介典型经验模式,提升促进融通创新工作水平。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进一步推动深化融通创新理念,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合力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固链强链的良好氛围。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2022年5月12日

 

 

 

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市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科金发〔2022〕95号
各相关单位、各相关机构:
       为加大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政策服务保障力度,促进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世界领先的科技园区,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金融监管局制定了《关于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2日

 

关于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发展的若干措施
       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是为创新型中小企业量身打造的交易所,对于盘活新三板挂牌企业资源,拓宽企业上市融资渠道,完善企业发展市场生态具有重要意义。为紧抓北交所设立的重大战略机遇,加大企业上市的政策服务保障力度,促进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北交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世界领先的科技园区,制定以下措施:
       一、开展重点企业培育
       支持全国股转系统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服务基地建设、运营,在中关村示范区相关分园设立服务站,联合开展实施“育英计划”,聚焦本市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前沿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建设北交所上市重点企业储备库,建立专人对接、审前咨询机制,为企业提供挂牌、上市管家式服务,根据北京服务基地的工作成效给予资金支持。
       二、提供上市协调服务
       依托全市企业上市协调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财税、土地、环保等合规问题协调服务,对企业上市所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协调市区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落实推广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试点政策,协助税务部门加强“企业股改个税分期缴纳”试点政策的宣传和实施。
       三、支持企业上市前融资
       建立与银行、担保机构的信息沟通渠道,促进其为企业挂牌、上市开发专属信贷产品,提供担保、增信等服务。鼓励企业在新三板发行可转债等债券品种进行融资。
       四、给予企业挂牌、上市资金支持
       对于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给予分层资金支持,即企业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基础层调层后进入创新层或直接进入创新层挂牌的,均给予市级资金支持。对在北交所上市的企业,市区两级均给予资金支持。
       五、支持关键人才引进和激励
       落实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若干措施,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北交所上市企业开展股权激励和奖励,相关个人所得税可分期缴纳。支持北交所上市企业引进核心管理和技术人员,为其聘用的外籍人才提供出入境、工作和居留许可办理便利。
       六、协助企业扩大研发、产业化空间
       依托中关村高精尖产业空间供需服务联盟等社会组织,推动新三板挂牌或北交所上市企业与相关区政府开展对接,协调企业发展所需的办公空间、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等,引导企业按照中关村示范区分园产业定位在相应园区落地发展。
       七、支持企业开展并购重组
       促进新三板挂牌或北交所上市企业与高校院所加强对接,依托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重点支持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技术转移机构、中关村国际前沿技术大赛等,挖掘优质并购项目。针对企业并购资金需求,协助企业积极对接并购投资基金、并购类贷款等。对符合条件的并购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八、支持提升金融科技发展水平
       发挥本市人工智能、量子、区块链、云计算等底层核心技术优势,支持金融科技企业积极参与北交所、新三板监管科技应用场景建设,为上市审核、融资交易、监督管理、风险防控等提供技术支撑。对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场景应用示范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技术创新度高、行业带动性强、示范效果较好的项目,积极推荐纳入北京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科高字〔2022〕66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2号)部署要求,着力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我厅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推进落实。
  
附 件:关于贯彻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的工作方案
 
2022年4月1日
省科技厅
 
附件
关于贯彻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的工作方案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2号)部署要求,着力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快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规模优势、创新能力优势,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为主线,持续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环境,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要素供给,着力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打造活跃、协同的产业创新生态,为建设更高水平科技强省提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环境。贯彻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政策,确保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省市联动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与服务,优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政策环境。
  (二)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规模。到2025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8万家以上,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打造活跃产业创新生态。
  (三)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能力。到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中拥有一类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超50%,“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万家(即每个企业要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产品、科技人员占比大于60%、以高价值知识产权为代表的科技成果超过5项、研发投入强度高于6%)。
  三、重点举措
  (一)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发展工作体系。
  1.强化考核评价导向作用。制定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若干措施,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地区创新驱动考核、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孵化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省市县(区、镇街)、高新区、孵化器“3+1+1”联动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体系。
  2.提升高新区产业孵化功能。鼓励高新区聚焦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未来产业,围绕科技金融、孵化育成、人才招引、知识产权服务、用地保障等,健全高新区企业创新发展全链条服务体系,持续增强产业孵化优势,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招引。
  3.提升孵化载体培育能力。实施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重点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专业化、品牌化孵化器,持续优化“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孵化链条,夯实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载体。支持龙头企业、大型国有企业、省属科研机构建立专业孵化器、加速器,培育一批补链强链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港澳台、国际化孵化载体、留学人员创业园等特色孵化平台孵化服务能力,培育一批融合全球创新元素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创业导师”与“科技金融特派员”结对服务在孵企业,为在孵企业提供多元化创新资源对接服务。
  (二)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支持。
  4.推动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减免电子台账跟踪机制,进一步落实好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增值税免税、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通过税收优惠反哺研发投入。
  5.引导企业健全创新机制。围绕初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四科”企业的创新能力提升路线,积极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标高新技术企业、“四科”企业,完善企业创新体制机制。营造“四科”企业创新品牌,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四科”企业聚集。
  6.优化企业研发支持机制。通过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龙头企业组建的创新联合体,共同承担科研项目。通过“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省市协同模式,引导地市设立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研发专题。
  7.促进企业融通创新。支持大型企业尤其是“链主”企业通过产业纽带、上下游配套、分工协作和技术扩散等方式,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推动中小企业提升研发水平。
 (三)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供给。
  8.加大风险投资资本供给。充分发挥国投(广东)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省创新创业基金的引导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市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为参赛获奖企业对接风险投资,对获奖项目落地广东给予支持。
  9.加强普惠性金融支持力度。探索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制,构建“技术流+能力流”评价体系,推动更多银行机构开发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信贷产品。鼓励各市完善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池,加大风险补偿资金投入力度。
  10.加强上市挂牌服务力度。建立科技金融特派员队伍,依托省市多层级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体系,打造科技金融服务集聚区,推动全省科技金融服务资源和服务一体化。深化与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合作,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指导。强化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服务平台功能,依托省科技创新专板,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
  (四)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人才支撑。
  11.培育引进高层次人才。建立多层次人员培训体系,鼓励高校和中职学校针对中小企业人才需求设置课程,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训创新管理人才。简化外国高端人才来华工作许可等流程,落实珠三角地区境外高端人才个税补贴政策,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境外高层次人才。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地市行活动,支持中小企业精准对接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高层次人才。
  12.优化企业人才环境。持续实施科技型企业家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引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家、技术领头人参与省市重大科技决策。
  (五)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平台支撑。
  13.完善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鼓励企业参与企业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建设,鼓励地市给予财政奖补。
  14.强化重大创新平台开放对接。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共享仪器设备,加快中试工程化基地建设布局,提供开放性技术研发、产业技术支撑、法定资质检测等科研服务。
  (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产品示范应用。
  15.引导应用场景开放。推动政府、大型企业、高新区围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生命健康、5G+、区块链等领域,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发布场景清单,推动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商业价值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七)加强创新服务和管理。
  16.开展专家服务团活动。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宣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政策解读,提升科技企业政策知晓度;持续开展专家服务团活动,开展“一对一”诊断咨询、金融资源对接服务、技术成果对接服务。
  17.加强企业创新监测。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调查制度,加强企业创新监测,运用企业创新积分方法体系,遴选建立“四科”企业、成长性强的标杆企业信息库,精准识别企业发展需求,精准匹配对接创新资源。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省市税务、工信等部门的联动,共同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机制,实现多部门政策互补协同,打造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组合拳。
  (二)强化组织落实。各地市县(区、镇街)、高新区要把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壮大企业群体规模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并重,强化任务目标分工,明确工作节点,加强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通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加强考核监测。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年度监测考核机制,加强对地市、高新区的工作引导。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监测,并定期向地市、高新区通报,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经验交流、对标找差工作机制。

 

 

湖北省科技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湖北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科技厅 湖北省财政厅
2022年5月7日
 
湖北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第三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0〕3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意见》(鄂发〔2021〕2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26号)精神,决定实施湖北省科技创新券,强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促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推动科技强省建设。为做好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新券是指通过财政资金后补助方式,支持科技型企业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相应科技创新服务的财政补贴凭证。
       第三条 创新券采取企业先期全额支付服务费用,待服务履行完成后按核定金额兑付给企业的方式实施。创新券的申领、受理、兑付实施全流程电子化、网络化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省财政厅负责统筹落实创新券相关资金、年度预算审核、下达、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省科技厅负责创新券系统平台开发、宣传培训、监督创新券使用、信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省科技厅委托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以下简称省信息院)作为创新券实施机构,依托湖北科技一网通科技服务一体化平台(“创新券”模块,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负责创新券的发放、受理、审核公示、兑现、拨付等具体工作,年度末将创新券使用情况分别报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第三章 支持对象、范围、方式
       第七条 支持对象。在省内开展科技创新服务活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满足以下至少1个条件:
       1.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
       2.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且上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下;
       3.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在孵企业。
       第八条 支持范围。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检验检测、研发服务等科技创新服务活动。具体服务事项应与科技创新活动密切相关,主要包括:
       1.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委托分析、测试服务、委托实验、验证服务等。
       2.检验检测: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其他商业活动除外的产品性能测试、材料性能测试、指标测试、标准系统定制、软件测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等。
       3.研发服务:工业产品、工艺设计与服务、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服务等,已获得上年度省级科技项目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支持。
       第九条 支持标准。
       (一)创新券以电子券形式发放,每年每个企业申领总额不超过20万元,当年有效,先申先兑,逾期未兑付自动作废;
       (二)创新券兑付额度为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实际发生金额的30%,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对已享受市(州)、县(市、区)创新券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补贴。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条 入库。服务平台建立湖北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库,对具备专业服务能力和相应服务资质的高等学校(含二级学院)、科研院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含实验室)、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国家和省级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可优先入库,其他服务机构经省科技厅确认后入库。入库后服务机构在平台上发布相关科技服务内容。
       第十一条 注册。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服务平台,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注册。
       第十二条 申领。注册通过的企业登录平台申领创新券。
       第十三条 使用。企业在服务平台选择服务项目,通过在线预约或线下联系机构进行服务。
       第十四条 提交兑付申请。服务完成后,企业在线提交兑付申请,上传服务合同、交易发票、服务结果等相关材料,同时服务机构线上确认。
       第十五条 审核公示。省信息院定期对提交的兑付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准通过后,在服务平台上公示创新券兑付清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 兑现。省信息院在公示无异议后将兑付创新券的资金拨付给企业(按季度进行集中兑付)。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 创新券资金由省财政厅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下达,省信息院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并采取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试行期结束后,如有未兑付完的资金,按省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负责组织对创新券资金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完善政策及资金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各注册企业、入库服务机构和省信息院在创新券的申领、使用、兑付等环节中应严格自律,不得发生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补助经费等行为。省科技厅对创新券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省科技厅加强对入库科技服务机构的监管和评价。对科技服务机构存在被企业投诉服务质量和违法违规等行为,以及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按照有关程序撤销其入库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产业创新动态

2022年金融科技十大发展趋势

       新冠肺炎疫情对包括金融科技在内的许多行业引发了危机。由于隔离措施,银行、信贷机构和保险公司不得不暂时关闭分支机构。尽管存在障碍,但新的现实已成为金融行业发展、金融软件开发和数字服务的动力。自疫情爆发以来,42%的美国人至少使用过一个金融科技平台。人们下载金融软件的频率增加了26%。为了留在市场上并为客户提供相关的数字服务,组织正在赶上变化的浪潮,使其业务现代化。让我们来看看决定 2022 年行业发展的金融科技趋势。
       2021-2022年金融科技行业统计
咨询公司埃森哲分析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金融科技行业的状况。据预测,已经投资数字平台的公司、拥有正确工具和可靠合作伙伴的雄心勃勃的企业更有可能成为市场领导者。
       根据 Venture Scanner 的数据,与 2020 年相比,2021 年对金融科技的投资增长了 144%。咨询公司 BCG 发现,2021 年全球新创办的初创公司数量是 2019 年的三倍。此外,大部分(10,605 ) 在北美。
       考虑到这些趋势,Research and Markets 等研究机构预测,到 2026 年,全球金融科技市场将增长到 315 亿美元。这几乎是六年前的四倍。
       金融科技行业的发展依赖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底层技术。让我们来看看领先科技公司(麦肯锡、埃森哲、德勤)对2022年行业发展和金融科技趋势的预测。
       开放式 API
       麦肯锡认为,开放银行的潜力只显现出10% 。这是一种很有前途的金融科技应用。由于信息交换鼓励科学研究、软件开发和金融服务的改进,用户逐渐意识到使用开放数据的好处。
       Open API 或开放银行业务的工作原理是在所有者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银行客户数据。这种信息交换格式对银行用户是有益的。例如,老客户对其银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感到满意,并且不想更换金融机构。但该银行相当保守,竞争对手提供的许多数字服务尚未实施。客户希望将分析工具与财务数据联系起来,以跟踪支出和消费者习惯。银行不想失去一位普通客户。因此,在 API 的帮助下,它将所有者的数据提供给处理分析的第三方。这是通过 API 完成的。由于开放银行业务,账户持有人会定期收到余额、费用、 和储蓄的报告。
       由于开放API,银行向保险公司、商店和其他组织提供有关客户财务的信息。他们需要在进行保险、提供贷款或允许分期付款之前验证客户的偿付能力。开放银行正在改变市场,让用户只需几步即可在线支付商品,只需轻轻一按即可支付服务费用,并在几秒钟内获得贷款。
       根据 Statista 的预测,2024 年将有 6380 万人使用开放银行业务,这几乎是 2020 年的五倍。
       物联网
       连接的可穿戴设备在金融科技中执行许多有用的任务:
       通过移动银行应用程序,金融机构监控客户行为以决定提供哪些相关服务。
       移动销售点 (POS) 系统取代了传统的 POS 系统。
       银行网络设备的保护基于物联网。系统监视和控制设备并禁用非托管设备。
       智能手机、手镯、智能手表代替银行卡用于支付。
       联网扬声器和智能冰箱订购商品并自行付款。
       腕带和智能手机用于生物特征认证。
       金融科技公司越来越多地使用联网设备来收集有利于业务的客户洞察并做出更明智的决策。对物联网的兴趣增加将使可穿戴设备市场 从 2021 年的 488.9 亿美元增长到 2028 年的 1181.6 亿美元。
       监管科技(RegTech
       金融机构的工作受制于人们需要了解和遵守的许多法律、标准行为和法规。公司需要保存会计记录、税收、收入和客户报告。他们按照时间表向监管机构提交必要的文件。他们检查数据并确认活动的合法性。当一个组织在国际市场上运作时,情况变得更加复杂。在那里,其他规则适用,并且它们的实施难以监控。这就是监管科技 (RegTech) 发挥作用的地方。
       RegTech 是一个平台,可帮助组织遵守复杂的行业法规。监管科技发现不符合规则的问题并使其与系统兼容。特殊软件可自动执行重复性任务、监控数据安全、警告银行员工和用户注意欺诈。违规罚款以百万美元计。例如,美国银行机构曾经被迫向纽约州支付 4200 万美元,原因是它向客户表面地解释了他们的股票订单是如何处理的。
       鉴于监管科技的重要性,Grand View Research 预测到 2025 年技术市场将增长 52% 也就不足为奇了。届时,合规软件解决方案的价值将达到 552.8 亿美元。
       生物特征认证
       网络安全专家认为生物特征认证比常规密码和 PIN 更安全。西弗吉尼亚大学的 Thirimachos Bourlai 博士表示,生物识别技术可以可靠地保护个人数据免遭欺诈或盗窃。人们无法伪造独特的指纹、虹膜图案、面部或声音。这就是金融科技公司依赖这种金融技术的原因。
       随着 BPI 网络的建立,用户不喜欢多个密码,并认为生物特征认证是身份验证的最佳形式。他们不需要记住字母和数字的组合,每年更改一次密码。即使您的智能手机或笔记本电脑被盗,机密信息也将保持安全。
93% 的用户 认为保护金融账户是最重要的问题,金融科技正在成为生物识别技术的优先行业。据 Statista 研究人员称,全球生物识别市场将从 2020 年的 366 亿美元增长到 2025 年的 686 亿美元。
       人工智能
       金融行业产生大量数据。金融科技是大数据增长率较高的五个领域之一。
       金融科技行业需要一个强大的工具来收集、构建和存储信息。其中之一是人工智能(AI)。据麦肯锡称,它每年为全球银行业创造高达 1 万亿美元的附加值。智能算法改善了银行、信贷和保险公司的许多流程:
       人工智能“研究”银行应用程序中用户的典型行为。如果欺诈者访问平台,人工智能会注意到异常行为并提醒客户和银行注意威胁。
基于人工智能,创建智能虚拟助手。这些聊天机器人可以帮助客户全天候解决问题。
       该技术分析用户习惯,以更优惠的条件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财务建议。
       人工智能算法有助于预测业务结果,因此经理可以调整公司的发展战略。经理专注于人工智能预测,改进组织和运营的工作,以引导公司实现预期目标。
       据Mordor情报研究人员称,人工智能将成为该行业的一项决定性技术。到2026年,市场将增长三倍以上。
       区块链
       “分布式数据库”或“电子账本”——这就是所谓的区块链技术。每笔交易都记录在一个单独的区块中,该区块附加到网络的先前区块上。它可供所有参与者使用。用户输入的信息无法更改、删除或伪造。只有获得超过 50% 的参与者的批准,才能进行交易。不可能“打开”这样一个去中心化的网络,因为每个区块都有唯一的哈希值,需要验证才能完成交易。
       区块链在银行内部建立程序:
       它有助于保持数据的自动记录:钱是怎么来的,从哪里来的,怎么用的,怎么花的。
       它可以保护银行免受欺诈者的侵害,因为每笔交易都被记录下来并且无法更改。这意味着很容易识别出试图实施金融犯罪的黑客。
       它保护用户免受金融交易中的错误,因为它们由网络中的所有节点进行检查。
       它允许您以最低佣金更快地进行国际支付和转账。
       在金融领域,银行比保险和信贷机构更积极地实施区块链。Statista 的分析师预测,金融科技领域的技术市场将从 2018 年的 2.8 亿美元增长到 2026 年的 225 亿美元。
       云计算
       新冠疫情向金融机构证明了移动性、远程工作和与客户的数字交互的重要性。随着社交距离的增加,借助云服务,支持企业成为可能。
       公共、混合和私有云服务以前是众所周知的。据麦肯锡称,在 2020 年及以后,以下服务将变得相关:
       边缘云,包括存储和计算资源的云生态系统;
       云容器即服务(CaaS);
       云微服务架构;
       将人工智能集成到云端。
       借助云,金融公司可以以具有竞争力的价格获得可扩展的存储和强大的计算能力。云支持开放式银行业务和金融科技行业的数字化。这就是为什么 Markets and Markets 预测金融云服务的年均增长率为 24.4%。
       虚拟卡
       虚拟卡正在成为互联网上商品和服务安全支付的保证。用户在支付商品时没有注明实体银行卡的信息,而只是一个临时数字模拟的16位数字。此类卡存储在手机上的数字钱包中。它们用于实体店和在线商店的非接触式支付。该卡可以自由锁定,而不会失去对主要实体银行卡的访问权限。
       虚拟卡是安全的。每次购买都会生成一个特殊编号,付款后无效。即使黑客窃取了代码,他们也无法使用它。这就是人们如何可靠地保护资金免受在线诈骗者的侵害。
       福布斯分析师认为,虚拟卡给金融机构带来了巨大的好处:
       通过减少实体卡的发行来节省成本;
       由于减少了支付处理时间和简化了其他操作,从而提高了生产力;
       保护机密信息免受欺诈者的侵害。
       这些和其他优势有助于虚拟卡的普及。Juniper Research 分析师预测,数字交易的全球价值将从 2021 年的 1.9 万亿美元增加到 2026 年的 6.8 万亿美元。
       机器人过程自动化
       金融软件开发公司创造了在使用应用程序时模仿人类行为的软件机器人。“机器人”承担重复性任务:
       输入数据;
       生成报告;       
       管理财务信息;
       检查银行客户的偿付能力;
       处理保险索赔;
       管理来自客户的请求和投诉;
       注册消费者;
       评估业务风险;
       根据严格的监管要求执行任务。
       机器人比人类员工更快、更准确。Juniper Research 分析师将 RPA 视为金融科技成功的关键,预计到 2023 年该行业的收入将增长 400%。
       语音支付
       Statista 预测,到 2025 年,语音助手的数量将超过全球人口数量——84 亿台设备。人们喜欢使用联网设备来搜索信息、听音乐、管理房屋和订购商品。金融科技公司希望通过将数字助理引入理财管理来扩大其使用范围:
       语音生物识别技术将成为用户数据的可靠保护。
       所有者将能够通过语音命令支付货物,检查余额,同时做其他事情。不需要手动输入数据。
       语音技术将改善残疾人金融服务的可得性。
       Capgemini Digital Transformation Institute 的研究人员发现,44% 的用户对使用语音助手进行银行业务感兴趣。Capital One Corporation 正在积极开发语音支付,并长期推出帮助客户通过信用卡支付账单的 Amazon Alexa。其他金融科技公司正在实施语音助手,作为聊天、经理和呼叫中心操作员的替代品,并就复杂问题向客户提供建议。趋势是,到 2026 年,全球语音和语音识别技术市场将增长近两倍。
       结论
       上述 2022 年趋势正在成为金融科技行业发展的引擎。技术支持移动和跨境支付、BNPL、金融软件开发和超级应用程序。借助现代技术,银行和信贷机构正在扩大机会,提高服务可用性,维护品牌并吸引客户。通过依靠 IT,银行和贷款公司可以节省资金、减少操作错误并保护客户隐私。通过追随金融科技趋势,企业可以在动荡的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


来源:点滴科技咨询公众号 2022-05-17
 

 

推动科技创新,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5月1日起实施

       2022年3月31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立足于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落实国家授权改革要求,将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举措固化为制度规范,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立法背景
       建立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宣布支持北京打造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务院公布了《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了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2021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指出,“中国将加强服务领域规则建设,支持北京等地开展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规则对接先行先试,打造数字贸易示范区”,为自贸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批复要求,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地方性法规,明确自贸试验区管理运行机制和改革创新措施,推动形成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条例》在起草时,充分考虑自贸试验区立法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注意处理好中央事权与地方事权的关系,严格把握地方立法权限;注意处理好立法与配套文件的关系,以立法为各领域的制度创新明确方向,具体制度措施通过制定配套文件等方式予以明确。
       主要内容
       《条例》共十一章六十八条,主要规定了十个方面内容:
       01明确自贸试验区的发展定位
       自贸试验区发展的定位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以安全可控为前提,落实创新驱动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战略要求,围绕“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立足提升“四个服务”水平,助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着力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
       02明确自贸试验区管理体制
       规定市、片区所在的区设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各片区所在区明确管理机构,可以设立法定机构,承担自贸试验区建设具体事务;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依法下放行政管理权限;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推动制度创新和改革试点,争取国家授权;自贸试验区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驻京机构的合作协调,提出相关领域改革创新举措,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等。
       03推动投资开放与贸易便利
       规定自贸试验区制定投资促进政策,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和激励机制,完善项目调度和跟踪服务;推动自贸试验区优化境外投资管理流程,加强境外投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离岸贸易,探索新型易货贸易方式,优化服务贸易结构;支持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保税服务等。
       04推动科技创新
       规定支持发展众创空间、创业基地,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吸引科技领军企业、国际知名研发机构等在自贸试验区发展;拓展学术国际交流,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放共享;支持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探索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等。
       05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规定加强自贸试验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数据资源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探索制定信息技术安全、数据隐私保护、跨境数据流动管理规则,推进建立相关数据交易标准和流通服务体系,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数字领域的国际合作等。
       06完善金融服务
       规定完善自贸试验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支持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围绕科创金融、绿色金融、离岸金融、财富管理、再保险等领域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健全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等。
       07推进优势产业开放
       规定鼓励自贸试验区开展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优化急需药品、医疗器械通关审批流程;支持在自贸区设立咨询、仲裁等专业服务机构,推动专业服务业开放;支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支持创新文化业态,促进文化贸易发展;支持航空维修、航材租赁等航空服务产业发展等。
       08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规定自贸试验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与天津、河北建立合作机制,联合开展制度创新,推进制度创新成果共享互用,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展政务服务等方面合作,支持北京自贸试验区片区与河北自贸试验区片区联动发展等。
       09加强管理创新
       规定在自贸试验区推行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综合用地模式、试行产业链供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统筹运用基金和资金予以支持;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支持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等。
       10 加强人才服务保障
       规定建立健全自贸试验区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引进政策;赋予区域管理机构人才落户推荐权、综保区管理机构工作居住证办理权;设立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和服务站点,搭建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等。

全国科技创新中心 2022-04-26 12:51 发表于北京

 

全球产业链重塑的新动向

       近年来,中美地缘关系紧张、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加大了贸易壁垒、地缘政治风险和离岸生产及国际贸易的风险,推动全球价值链去中国化,加速向全球或区域性低成本中心转移,或向发达国家回流,亦或进一步向消费市场分散,且发达国家对高技术环节的控制力度加大。这些动向加大了中国参与全球产业链的成本和风险,提高了中国通过全球产业链整合实现产业升级的壁垒。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陶涛认为,对于中国产业而言,虽然这并不意味着较长时间内中国在全球产业链中的核心地位会发生根本变化,但中国利用全球产业链整合实现产业升级和先进制造业发展将变得越来越困难,因此有必要针对新动向采取对策。中国不仅需要采取供应链安全对策;还需不断改善国内生产的软硬环境,推进高质量对外开放,持续增强中国制造的竞争力;同时确立新形势下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战略和机制。
       全球产业链调整出现的新动向有哪些?
       1、中美地缘政治风险和供应链韧性目标推动全球产业链加速向全球或区域性低成本中心转移。进展依赖于新成本中心的相对优势和数字技术的应用。
       2、受欧美供应链安全战略推动,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全球产业链将加快回流。总体进展依赖于机器人自动化和智能制造等技术进步,但半导体等先进制造的关键环节以及发达国家国产率低的高附加值环节会快速回流。
       3、资本密集型全球产业链继续向区域消费中心集中,同时显示出向消费地分散的驱动力,关键取决于分布式生产等技术进步。
       4、发达国家对研发设计、关键原料投入以及核心部件生产的控制力度加大,全球产业链的知识密集度不断提高。
       01、中美贸易冲突和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产业链造成冲击
       首先,中美贸易冲突提高了中国关联产业链的贸易壁垒,加大了全球产业链的贸易成本和地缘政治风险。2017年以来,特朗普政府基于其“美国第一”的经济战略方针,对内推行经济民族主义,对外实施贸易保护主义。一方面退出一系列国际协定,重新启动区域贸易协定谈判;另一方面针对特定产品或特定国家提高贸易壁垒。2018年,美国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加征关税,此后尤其针对中国不断挑起贸易摩擦,而且冲突不断向投资、科技等领域扩展。2020年初,中美经多次会谈达成第一阶段协议,关税由升转降,贸易冲突有所降温。但投资和技术冲突仍在持续,中国对美国的直接投资连年大幅下降,被美国纳入“实体清单”的中国企业和机构数目不断增加。
       贸易冲突提高了中美贸易壁垒,使中美之间的贸易成本大幅上涨,从而提高了与此相关的全球产业链的贸易成本。作为科技冲突的环节之一,美国对中国部分企业实施软件、设备和核心部件断供的行为导致部分生产环节中断,不仅对一些中国企业主导的全球产业链造成重创,还对关联产业链构成冲击。中美冲突的广度和深度表明美国意欲与中国供应链脱钩,遏制中国先进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表明美国对中国的战略发生了根本变化。中美冲突的长期性成为严峻现实,在地缘政治风险之下,全球产业链开始加快撤离中国,向贸易壁垒低,或与美国“友好”的地区转移。
       其次,新冠肺炎疫情暴露了全球产业链的脆弱性,加强供应链韧性的需求日益迫切。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全球性的城市封锁、生产停顿和供应链中断,暴露了全球供应链的脆弱性,以及在全球范围内传播危机的可能性,突出显示了离岸生产,以及过度集中生产的风险。
       由于重组全球供应链的成本较高,跨国公司提高供应链韧性的常规策略是加强风险管理。企业通常会采取增加库存、加强供应链监测、提高风险可预见性等强化供应链风险管理措施来应对。但是对于这次波及全球、持续数年的疫情所造成的冲击,常规的风险管理措施难以应对,重组全球供应链已势在必行。针对提高韧性的不同层面,供应链重组有两个不同的方向:一个方向是回流本国、缩短跨境供应链,以降低过于依赖外部的脆弱性,由此降低因供应链过长而遭受外部冲击的可能性;另一个方向是向外分散,如靠近各个市场进行分散式生产,提高供应、经营和分销的多样性,以降低生产过于集中的脆弱性。因此,企业为提高供应链韧性而重组供应链的决策,可能推动全球产业链向发达国家回流,或向各终端市场分流。
       在中美贸易冲突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双重冲击下,为了降低成本、规避风险、提高韧性,全球产业链加速从中国撤离;回流欧美国家,或向更低成本地区分流,或向终端市场分流。至于全球产业链究竟以何种速率、沿着哪个趋势变动,将因产业链的行业属性而异,也受生产成本、市场结构、发达国家产业链安全战略动态的影响,并受技术进步程度约束。
       02、全球产业链行业属性决定了其关键驱动因素
       不同行业的全球产业链因行业技术复杂度、规模经济特征及技术标准化程度差异,关键驱动因素不同,产业链结构有差异,受外部冲击的反应也各不相同。就制造业而言,全球产业链结构大致有三种类型。
       第一类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因投入品少、技术复杂度相对低,行业技术比较成熟,生产区位决策的关键因素是生产成本,尤其是劳动力成本。全球产业链主要由大型销售商和品牌商主导,在全球范围内向低成本中心转移,是典型的全球性产业链。
       第二类是资本密集型产品。因投入品多、技术复杂度高,规模经济效应明显,且没有实现完全标准化,生产趋向集中。因产品体量或重量大,贸易属性低,生产区位决策的关键因素是市场。全球产业链由拥有垄断优势的品牌商主导,装配和关键部件生产集中于消费市场或靠近消费市场,而标准化程度高的通用性零部件则在全球寻求低成本生产中心,因此,产业链兼具全球性和区域性。
       第三类是技术密集型产品。在早期的非标准化阶段,产品技术复杂度高,品牌商作为垄断厂商组织垂直一体化生产,在全球低成本中心组装和组织生产非核心部件;到了标准化阶段,产品模块化程度高,品牌商和主要技术平台(模块供应商)共同主导,生产主要是规模经济导向,产业链在全球范围内向产能中心转移。
       总体来说,劳动密集型全球产业链对生产成本最为敏感,供应链的全球性特征决定了其对贸易成本也非常敏感。资本密集型全球价值链对市场规模和结构最为敏感,供应链的区域性特征决定了其对贸易成本敏感度低。技术密集型全球价值链对产能水平和熟练劳动力规模最为敏感,因组装环节的劳动密集属性,其对生产成本也较为敏感。
       中美贸易冲突和新冠肺炎疫情提高贸易成本、地缘政治风险和全球供应链的脆弱性,并没有冲击生产成本、终端市场、产能水平等离岸生产的关键区位因素,因此不会直接对全球产业链发展造成颠覆性影响,但可能通过影响上述关键区位因素产生间接效应。
       03、国家间相对生产成本和市场结构动态是全球产业链的核心驱动力
       生产全球化的根本动机是国家间的要素价格差异,尤其是劳动力价格差异。跨国公司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或离岸外包组织跨境生产,将产品的零部件或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放到低劳动成本国家,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离岸生产势必要跨境连接,又会产生大量跨境组织生产的连接成本。因此除了生产成本之外,贸易成本、交易成本、生产的规模经济以及终端市场距离等因素都会影响跨境生产的规模与结构。
       1990年代中期全球价值链兴起时,中国正进入改革开放新阶段,从局部开放转向全面开放,全面实施出口导向战略。稳定、优惠的对外开放政策、大量廉价劳动力、十多年加工贸易积累的产能和技能、不断完善的基础设施,形成了垄断性的生产优势,吸引了大量离岸生产。成本导向的全球产业链不断向中国集中。进入21世纪之后,中国人均收入水平快速提升,消费市场开始扩大,作为潜力巨大的区域性市场,又吸引了机械、汽车等资本密集型产业链向中国集中。成本、产能以及潜在的市场还吸引了技术密集型产业链向中国转移。在进入21世纪第二个十年之际,中国已经成为最重要的区域和全球生产中心。
       之后,中国人口红利逐渐消失,劳动力成本上升,与发达国家的工资差距不断缩小,作为低成本生产中心的优势减弱。而越南自本世纪初加快了改革开放的步伐,其大量廉价的劳动力使之取代中国,成为最具魅力的全球低成本生产中心。此外,柬埔寨、印度等低成本国家的吸引力也在不断增加。生产成本的相对变化必然促进对成本敏感的生产线转移。
       中国在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同时,熟练劳动力规模不断增加,传统及信息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善,产业链渐趋完整且产能巨大,这些都形成了新的生产优势,吸引智能手机等受产能驱动的全球产业链向中国集中。在需求方面,随着中国人均国民总收入总体达到中等偏上收入国家水平,中国消费市场规模急速扩张。借由互联网经济繁荣的推动,中国国内市场规模效应越来越显著,吸引了工业机器人、电动汽车等产业链向中国转移。因此,一方面,中国劳动力成本上升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链向低成本生产中心转移;另一方面,产能优势和市场优势不断吸引资本密集型产业链和技术密集型产业链向中国集中。因此,在中美爆发贸易冲突之前,中国不仅是全球和区域生产中心,也是不断扩张的全球和区域性需求中心,在投入和需求方面都在全球产业链中居重要地位。
       中美贸易冲突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增强了劳动密集型全球生产链向低成本国家转移的趋势,不仅转移速度加快,转移的行业范围也在扩大。一些产品标准化程度高、规模效应不显著、对贸易成本敏感的电子终端产品、自行车等产业链加入了转移之列。但是,中美贸易冲突和疫情对寻求中国市场的资本密集型产业链的影响并不显著。因为越南等新成本中心虽然生产成本极具优势,但较之中国,其工业基础设施、熟练劳动力规模、产能水平、供应链完整性以及信息基础设施方面还没有形成优势。对产能敏感的技术密集型产业链也不会发生规模性转移。
       04、欧美国家供应链安全战略将加大制造业回流趋势
       在发展中国家不断改善国内生产经营环境,以降低跨国公司离岸生产的生产成本和连接成本、吸引全球产业链流入的同时,发达国家也在不时调整政策制度环境,吸引制造业回流。
       世界金融危机之后,欧美国家普遍实施再工业化战略,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制造业回流,但效果并不显著。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的经济萧条放大了全球化和离岸生产对国内就业和收入的负面影响。欧美发达国家认识到制造业对就业的重要性,出台一系列税收和补贴措施吸引制造业回流本国。但从美国制造业进口与产出的相对数据来看,制造业并没有出现离岸生产回流的趋势。补贴、税收、采购等措施虽然降低了本土生产和经营成本,但是幅度小、期效短,不能弥补美国本土与低成本国家之间的成本差异。况且美国熟练劳动力相对缺乏,不足以支撑大规模生产。
       新冠肺炎疫情之后,不仅跨国公司为提高供应链韧性进行供应链重组,欧美国家政府也纷纷确立提高经济和社会韧性的战略目标,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为名,出台各种措施吸引制造业、尤其是高科技生产环节回流,降低对跨国生产的依赖。一方面,通过审查本国企业的供应链安全、提高供应链的绿色标准,对外国供应商设置障碍。另一方面,实施产业政策,支持制造业、尤其是核心技术产品的本国生产。
       美国挑起对中国贸易冲突的意图很清楚,就是遏制中国先进制造业的竞争力,降低美国产品对中国生产的依赖程度。供应链安全战略之下,美国不仅继续加大对中国的遏制,还直接支持本国先进制造业的生产。这些政策调整对美国制造业,尤其是重点支持行业的本国生产及生产回流形成吸引力,同时也对离岸生产构成了压力。毕竟,美国劳动力成本高、熟练劳动力数量不足等劣势依然存在,制造业以多大程度、何种速率回流还取决于相关技术进步的程度。
       05、欧美国家供应链安全战略将加大制造业回流趋势
       技术进步是推动全球产业链兴起、扩张的主要驱动力。1990年代中期以来,信息与通讯技术革命推动产业技术进步,随着产业技术日趋成熟和标准化,产品的很多生产环节可以独立为一个个任务,生产环节可以分割,将不同的任务或模块交给不同的企业、放到不同的地方进行生产,然后再装配到一起,就可以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的比较优势,实现最优。这样一来,产品层面的国际分工就转向了任务层面的国际分工。与此同时,通信技术进步和多边贸易体制下的经济自由化浪潮不断降低跨境交易成本和贸易成本,为跨境生产提供了经济可能性。
       技术进步水平限定了全球产业链重组的步伐。进入21世纪第二个十年,新一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和应用不断改变产品的要素密集度和生产的整合度,由此降低跨境生产的成本驱动力,提高生产集中度。产品要素密集度的变化,使得单纯拥有简单劳动力的国家的比较优势减弱,而拥有熟练劳动力、商业服务和数据的国家在全球产业链中的比较优势增强。相对比较优势的变化自然就降低了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寻求低成本离岸生产的动力,因此,对劳动力成本敏感程度低的离岸生产回流的动机就会加大。但是这种技术进步及其应用的进展并没有那么快,到21世纪第二个十年的后期,自动化和流程再造对供应链以及劳动力的替代还局限于部分领域和环节,劳动力成本还是决定生产区位的主要变量。
       技术进步将是推动未来全球产业链重组趋势的关键因素。中美贸易冲突和发达国家的供应链安全战略将加快信息技术的全球竞争,加大颠覆性技术出现的可能性,也将加快新工业革命的进程。《2020年世界投资报告》指出了影响未来全球产业链变动的三项技术进步趋势:机器人自动化、加强版供应链数字化和增材制造。机器人自动化降低生产中的劳动力成本,将促进分散流程的重组和回流;数字技术的应用降低生产网络的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推动全球产业链的平台化,提高中小企业供应商参与全球产业链的程度;增材制造将改变全球产业链的价值结构,推动生产环节分散化,使其靠近市场和客户。上述技术进步的趋势和进程决定了全球产业链重组的趋势和结构。
       06、全球产业链新动向对中国产业发展的影响
       当前形势及全球产业链调整动向对中国产业形成双重压力,一是中美贸易冲突和新冠肺炎疫情的直接影响,二是全球产业链调整新动向对国内产业链的冲击,导致中国产业参与全球产业链的贸易壁垒、绿色壁垒和供应链安全风险不断提高,利用全球产业链整合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变得越来越困难。因此我们需要多元化应对。
       首先,对供应链安全进行评估并应对。中国虽然是全球重要的生产中心,拥有完整的产业链,但某些投入和生产环节严重依赖国外。众所周知,芯片等高科技投入及其生产设备的依赖度非常高。石油、铁矿石、大豆等初级产品的依赖度也很高,且进口集中度高。不仅如此,还有一些生产设备及其零部件虽然有国产替代品,但由于国产替代品质量不被认可,其进口仍然是产成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保障。因此需要对相关供应链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出有效对策。
       其次,对成本导向型产业链去中国化持开放态度。纺织服装、电子行业的产业链向东南亚、南亚等低成本中心转移是近10年来全球产业链重组的基本方向,转移的主要驱动力是中国劳动力成本上升,这也是中国产业在全球产业链中不断升级的结果。因此,不妨顺应产业链外移的趋势,主动调整产业链,将部分环节转移出去,在继续获取价值链收益、推进国内产业链升级的同时,寻求提升产业链的多元化和韧性。
       再次,持续改善中国制造的硬环境和软环境,推进高质量对外开放,吸引高质量产业链。当前,外部环境虽然提高了中国产业参与全球产业链的成本和风险,但并不意味着中国在全球产业链中的核心地位将发生根本变化。中国在熟练劳动力规模、制造能力、供应链完整性,以及传统基础设施和信息基础设施方面拥有巨大优势;中国作为巨大且持续扩张的消费市场的吸引力更是毋庸置疑。尽管欧美国家吸引制造业回流政策、贸易壁垒提高以及新兴成本中心产能不断积累等因素形成了一定的反向引力,我们还是可以通过继续打造高质量的营商环境和坚实的产业基础,努力推进高质量对外开放,持续增强中国制造的竞争力。
       最后,确立新形势下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战略、机制。针对全球产业链知识密集度提高和发达国家加强对高技术环节垄断与封锁,有必要打造新全球化生态,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产性服务业效率,发展绿色经济,大力促进国内先进制造业的创新与发展,同时吸引知识密集度更高的全球产业链。

来源:人民智库 陶涛 2022-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