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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279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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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科技金融专项为创新注入强劲动能

  “科技创新离不开金融支持。山西省科技厅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实施科技金融专项,通过政策激励和财政支持,推动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倾斜,支持企业开展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创新,及时将科技创新成果推广转化。”近日,山西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刘俊义告诉记者。
  日前,2024年度山西省科技金融专项补助项目公示结束,补助项目共279个,包括贷款贴息、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类补助、金融机构风险补偿和专属产品奖励、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补助金额达1500万元。
  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创新
  “金融机构提供贷款后,财政给予6万元贴息,对企业安心研发很有帮助。”山西辰涵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卿说。这家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研发“数字博物馆”“AI移动导览云平台”等产品,获得3项发明专利及30余项软件著作权。
  “金融是科技创新的助推器。引导金融服务科技企业,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要发挥好政府引导作用。”刘俊义说。2022年,山西省科技厅会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台《科技金融专项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启动实施省科技金融专项,推动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支持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全生命周期发展,服务企业开展科技研究与开发、中试、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科研平台建设等创新活动。
  《办法》规定了贷款贴息、金融机构风险补偿和专属信贷、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类补助、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助、科技保险险种保费补助等措施,“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创新。
  “贷款贴息补贴科技企业信用贷款、保证贷款的利息。”山西省科技厅项目统筹处负责人说,“按照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助,贴息最高为贷款金额的3%,每家企业贴息额累计最高20万元。”
  数据显示,山西省科技金融专项实施三年来,已投入财政资金3700万元,撬动金融资本近百亿元。今年,山西科技金融给予274家科技企业贷款贴息,资金1192万元。此外,山西还对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山西省技术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给予192万元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贴息能减轻企业研发投入压力,激发企业科研积极性,更好地推动企业壮大。”山西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牛青山表示。
  给予金融机构奖励和风险补偿
  “我公司代偿279.26万元担保贷款,随后公司向山西省科技厅提交了担保补偿申请,经过专家评审、专项现场检查后,获得补偿金36万元。”山西晋城市融资担保公司董事长毋晋飞说。
  记者采访了解到,该担保公司为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担保,从银行贷款270万元,但由于市场变化等因素,这笔贷款未能按期归还,担保公司代偿了。“融资担保代偿补偿政策,让我们敢给科技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毋晋飞表示。
  破解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企业“不敢贷、不愿贷、不会贷”,《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担保机构给科技企业发放专属信贷金融产品、提供担保时,如发生不良贷款,给予一定的损失补偿。
  山西科技金融专项还通过奖励鼓励商业银行给予科技企业专属信贷。商业银行向科技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制定专属信贷金融产品,授信年度首次达到1亿元规模,给予20万元奖励,以后年度授信总规模每增加1亿元,再给予20万元奖励。今年,山西科技金融专项就奖励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等4家银行,各20万元。
  风险补偿和奖励政策,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向科技企业集聚。截至今年7月底,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为1190户科技型企业提供235.77亿元授信支持,较年初增量80.93亿元。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山西省银行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贷款1800余亿元,存量贷款户数7800余户。
  山西科技金融专项等一系列政策,正在收获丰厚回报。山西省统计局数据显示,上半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中,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5%,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23.7%,为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来源:科技日报 赵向南 2024-10-14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扩围后——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商业银行有了新抓手

       随着试点范围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以下简称“金融AIC”)正在“跑步”入场,加力支持科技创新。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明确将金融AIC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由上海扩大至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长沙、广州、成都、西安、宁波、厦门、青岛、深圳、苏州等18个大中型城市。同时,适当放宽股权投资金额和比例限制。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表内资金进行股权投资的金额占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比例由原来的4%提高到10%,投资单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金额占该基金发行规模的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
       记者注意到,政策发布后,深圳、广州、合肥等地已相继启动首只金融AIC股权投资基金,低空经济、人工智能、新材料等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正迎来银行系资金活水润泽。
       据了解,金融AIC因债转股而生,初期目的是盘活商业银行信贷资源,化解国有企业杠杆率过高的问题。试点扩容后,有望成为商业银行做好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的重要抓手,同时也将更进一步推动我国境内银行综合化经营。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银行经由金融AIC开展股权投资有较高的资本消耗。近日,金融监管总局透露,国家计划对6家大型商业银行增加核心一级资本,将按照“统筹推进、分期分批、一行一策”的思路,有序实施。对此,兴业研究公司发布的研究报告称,在此背景下,为国有大型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不仅能夯实银行资本基础、提升抗风险能力,还能有效支持国有大型银行通过金融AIC开展股权投资。
       北广深等多地首单落地
       金融AIC股权投资试点扩围政策一经发布,包括深圳、广州在内的多个试点城市纷纷启动金融AIC股权投资基金,发力支持人工智能、电子信息、低空经济等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
       9月27日,深圳市委金融办召开“推进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深开展股权投资试点项目对接会”。当日,深圳市罗湖区政府与交银投资达成深圳首只金融AIC股权投资基金的合作意向,拟发起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产业基金。9月28日,深圳金融AIC股权投资再落一子。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工银资本与深圳资本、鲲鹏资本分别签署了股权投资基金战略合作协议,总规模超百亿元。
       紧随其后,广州也紧锣密鼓落地首只金融ACI股权投资基金。9月29日,工商银行广州分行联合工银资本、广州产投资本、广发信德共同意向发起规模为100亿元的金融AIC试点股权投资基金。据了解,该基金重点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智能装备与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已对接具体项目。
       9月30日,合肥、苏州也陆续启动金融AIC股权投资基金。其中,合肥产投和工银资本、工商银行合肥分行联合签署股权投资基金战略合作协议,意向基金规模为100亿元,将重点投向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农银投资、农行苏州分行与苏州创新投资集团、昆山创业控股集团签署了苏州市金融AIC首单股权投资基金战略合作协议,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重点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优质科技型企业。早在今年8月29日,金融监管总局会同北京市、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推进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座谈会,明确将金融AIC股权投资试点由上海扩围至北京。目前,金融AIC股权投资基金在北京已“多点开花”——发起设立总规模为20亿元的北京工融顺禧基金,重点支持北交所上市前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并且基金已经完成首单项目某芯片企业的投资决策;由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工银投资、交银投资共同设立的两只新质生产力发展平行基金落地北京经开区(北京亦庄),总规模200亿元……
       中信建投非银与前瞻研究首席分析师赵然表示,金融AIC将成为科技金融市场中重要的耐心资本。一方面,金融AIC利用其广泛的客户基础、庞大的网络和全面的牌照资源,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包括股权和债权在内的综合金融服务;另一方面,金融AIC更加重视企业的行业价值、增长潜力和技术创新能力,能够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并参与公司治理,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稳定运营。
       试点扩围将引入增量资金
       目前,我国金融AIC一共有5家,分别是工银投资、农银投资、中银投资、建信投资和交银投资。试点扩围之前,上海已经开启金融AIC股权投资先行先试。2021年,原银保监会鼓励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业务范围内,在上海依法依规试点开展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科技企业股权投资业务,并在股权投资业务中建立符合早中期科创企业投资特点的容错和激励约束机制。据统计,试点以来,5家金融AIC日益活跃在股权投资市场,作为有限合伙人(LP)已累计出资超过2000亿元。
       试点扩容后,金融AIC股权投资业务规模空间有多大?兴业研究公司发布的研究报告表示,从可投资金额来看,当前境内共有5家金融AIC,均为国有大型银行全资设立。根据2024年半年报,截至2024年6月末,5家国有大型银行下属的金融AIC总资产规模为5869.9亿元。据此计算,在2024年6月末的总资产规模下,5家国有大型银行下属金融AIC可以试点开展的不以债转股为目的股权投资规模将增加352.19亿元,由234.80亿元提升至586.99亿元。应当注意的是,2024年6月末,5家金融AIC净资产规模总计为1747.32亿元,仍有较大空间通过发债募资扩充总资产,因此,金融AIC不以债转股为目的股权投资规模的增加幅度或将超过352.19亿元。
       当前,以信贷为主体的间接融资仍占据我国社会融资的主导地位,与科技金融相适配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发展仍不充分。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叶怀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已具备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条件,试点扩围后将为科技金融发展提供增量资金,也有助于充分利用银行系统丰富的客户资源和风控经验,提升创投的成功率。
       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金融团队认为,5家大型银行下属的金融AIC的股权直投业务试点得到拓宽,有利于提升大型银行在科技金融领域的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其收益并不仅体现为投资收益,更多体现为科技企业客户带来的存款、贷款以及中间业务等收入,而且对产业上下游乃至整个实体经济都会带来外部收益。此外,大型银行补充资本也将增强其股权直投业务的长期投资能力。
来源:金融时报 徐贝贝 2024-10-10
 

满足科技型企业多元融资需求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近日召开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货币政策的结构上,着力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加大对科技创新和设备更新改造的金融支持。
       今年以来,商业银行抢抓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机遇,围绕做好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机制,全方面满足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信贷需求。
       完善制度框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沈鹭表示,这一决策不仅反映了我国对创新驱动发展的高度重视,也为完善科技金融体制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完善制度框架的首要原因在于当前金融体制与科技创新的紧密结合还需进一步加强。通过构建更加健全的科技金融体制,能够有效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规模化生产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困境。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和金融支持,政府可以更好地推动科技创新企业的加速成长,增强我国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国际竞争力。
       科技金融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五篇大文章之一。今年以来,商业银行围绕科技金融,引导资金“滴灌”科技创新领域,有力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商业银行完善科技金融领域的制度框架,是响应科技创新需求、加强风险管理、促进产融结合的关键措施。这不仅有助于科技型企业的成长,也对推动整个经济的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叶银丹表示,完善的制度框架有助于商业银行与科技企业、科研机构、政府部门等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制度创新,商业银行可以参与科技项目的研发、成果转化等环节,实现金融资本与科技资源的有效对接。这种产融结合不仅能够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也有助于银行发现和培育新的增长点,实现银行业务的多元化和可持续发展。
       今年以来,科技金融热度不减,金融监管部门陆续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细化科技金融发展的举措,加大激励科技创新发展力度。比如,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围绕培育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市场生态,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此外,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明确,加大金融服务科创型企业力度。
       业内专家表示,从商业银行支持科技创新的角度看,商业银行要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监管要求,制定明确的科技金融政策指引。这包括明确支持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政策、风险容忍度、激励机制等。通过这些政策指引,银行可以确保其科技金融服务与国家战略相一致,同时为内部操作提供清晰的指导原则。
       创新融资产品
       随着创新技术的飞速发展,科技型企业在推动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然而,科技型企业的高成长性和高风险性特点决定了其对资金的需求具有特殊性。传统的金融工具和融资产品往往难以满足不同科技型企业的需求。
       “传统融资产品设计与科创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出现了错配,无法全面满足科技型企业资金需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科技金融发展。”沈鹭表示,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特点明显,通常缺乏长期稳定现金流的历史营收数据、有效抵质押物再加上创新技术潜在的风险较大,使得难以充分获得银行信贷支持。
       落户江西全南县的赣州豪鼎家具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家具设计为核心,专业从事新型家具研发、制造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在扩大新型家具的研发投入中出现融资难题,银行了解情况后结合企业经营和现金流特点,提供了“科贷通”等信贷产品。“中国银行发放的150万元‘科贷通’将帮扶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与技术改造。”该公司董事长李华兴说。
       实际中,创新融资产品的推出不仅对科技型企业具有重要意义,对于金融机构自身提高业务能力也有助力。通过设计和推出创新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能够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提升自身在科技金融领域的竞争力。
       为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银行还依托数字技术优化融资模式。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针对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丰富“产品走廊”,运用建行科创评价体系,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对科技型企业的自动评分,据此开展授信,适配金融产品。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的指导下,工商银行金华分行强化数字金融赋能,创新“金科E贷”等无抵押信用贷款产品,推动辖内工行磐安支行等金融机构结合当地科创难点,精准匹配专属信贷,助力科创企业融资探新路。
       叶银丹分析,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科技型企业对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商业银行通过引入先进的金融科技手段,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提高服务的智能化和精准度。这种服务的细化不仅能够提升用户的服务体验,也有助于银行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在科技金融领域的融资产品和服务创新是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关键。专家表示,商业银行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这包括开发与科技型企业成长周期相匹配的信贷产品、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探索股权与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模式等。通过这些创新,银行强化与多部门联动服务,才能够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加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满足其在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
       叶银丹建议,商业银行可以通过风险投资等方式,参与企业的股权结构中,与企业共同承担风险,分享成长收益。这种融资方式创新有助于企业在没有足够抵押物的情况下获得资金,同时也为银行提供了参与企业成长的机会。此外,还可以根据企业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等因素,设计个性化的信贷产品。这种定制化的服务不仅能够更好地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也有助于银行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提升服务质效
       近年来,细化多元服务成为金融行业的一大趋势。细化服务不仅是为了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更是为了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增强金融体系的整体竞争力。
       沈鹭表示,由于科技型企业发展历经不同阶段,从种子期到成熟期,企业有着不同的融资需求和风险偏好,因此金融服务也应结合企业不同阶段的需求,进一步细分和优化服务。
       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集聚的浙江,为推动金融资源下沉到乡镇,台州市蓬街镇创新深化“助企百晓”服务机制,积极搭建银企桥梁。浙江泰隆银行蓬街支行在“助企百晓”团队的协助下,结合科技型企业的专利、发明等情况,为科创企业量身定制知识产权混合质押贷款。据了解,泰隆银行从处于种子期的小微企业起就开始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服务,为符合授信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助力企业“知产”变“资产”。
       银行要持续细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比如,初创企业需要高风险长周期的“耐心资本”,成长型企业则需要扩大产能的中长期贷款。天眼查数据研究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分阶段细化服务,金融机构能够更精准、更全面了解科技型企业的信贷需求,有助于优化信贷投放结构。对于科技型企业来说,既满足了不同发展阶段所需及适配的资金,又降低因融资不畅而引发的各类风险。
       金融机构在提供多样化服务的过程中,不仅要关注业务的创新性,还需要确保合规性。沈鹭表示,特别是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中,金融机构需要采取更为细致的风险评估手段,加强风险监测预警,确保业务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随着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监管部门需要对金融创新保持一定的包容性,确保在不限制创新的前提下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防范金融风险的积累。

来源:经济日报 2024-10-10 王宝会
 

为科技金融发展打好“深圳样本” “金”翅膀护航科创企业“腾飞”

       南国,深圳,骄阳似火。
       福田区科技园里,九天睿芯的创始团队合伙人张翰林,热情地介绍着公司的专利及“神经拟态感知技术”的市场应用。一旁的实验室里,几位工程师正在聚精会神地“跑数据”。
       “我们创始团队都是‘飞人’,基本全年无休,全国到处跑,见客户、拉业务、谈合作,还要拿项目。”张翰林介绍说,“除了北京清华大学的实验室里有几位工程师外,现在我们主要团队都在深圳。”
       谈起深圳,张翰林说:“这里给高科技企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配套措施,尤其是金融服务做得好。我们现在除了天使投资外,大部分资金都来自于银行的‘腾飞贷’。”
       “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我们以往在银行的贷款额度比较小,期限也短。这两年芯片需求旺盛,物料采购投入增大,原有的短期流动性贷款有点跟不上发展需求。但有了‘腾飞贷’2.0,我们的贷款期限放宽至两年,额度也提升到2000万元,而且贷款利率还降低了。”张翰林介绍说。
       将金融嵌入企业发展全周期
       深圳,祖国的南大门,改革开放的前沿重镇,也是高新科技聚集、蓬勃发展的地方。
       “深圳有着数量庞大的科技型企业。以光明区为例,辖内有750家科技型企业,尽管企业类型占比没有明显高于其他城市,但总规模很大。”浦发银行深圳分行有关负责人雷超表示,“如何深耕科技企业,是深圳金融机构的必答题。”
       “企业的成长是有周期性的,是个全生命过程。金融业不仅要在某一个阶段支持企业发展,还要思考如何在企业全生命周期中实现‘全嵌入’。形象地说,就是要在企业成长的道路上合理布局充足的‘金融加油站’,让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都能获得对应的、适合的、充分的金融支持。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新使命、新要求。”采访中,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陈元富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以往针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大都聚焦在从“0到1”的阶段上,金融机构给初创企业提供的贷款一般额度小、周期短。但在完成初步发展后,企业要实现从“1到100”的飞跃,金融又该如何发力?
       “从去年3月份开始,我们陆续走访了多家企业和金融机构,发现处于‘中间层’的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对金融服务‘嘈点’最多的就是——融资‘不充分’‘不解渴’。对此,我们前前后后开了十几次论证会,反复研究并打磨出不同于以往的信贷业务模式,希望通过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的灵活安排,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契合其快速成长期需求的信贷服务,这就是‘腾飞贷’初始版本,也就是后来大家说的‘腾飞贷’1.0。”陈元富介绍说。
       在业内人士看来,“腾飞贷”确实有别于传统的银行信贷模式。最大的不同是在信贷关系中引入了全新的发展成果共享因素,通过将该因素写入授信合同或签署独立商业合同加以明确,让银行获得走出传统授信审批框架的充足驱动力,从而在贷款期限、金额和定价方式上实现了突破。也让科技企业无需再为资金周转问题发愁,可以安心干事创业,真正实现银企互利共赢。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行长助理肖新表示,在“腾飞贷”模式下,“先让利于企业、再适当分享发展成果”的理念,与当前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实际以及融资诉求相契合。据他介绍,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的推动下,该行运用“腾飞贷”向多家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成为不少客户额度最大的授信银行,既赢得了客户的信任,也打开了未来双方持续深入合作的大门。
       从1.02.0 “在哪儿?
       “以往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银行能贷给300万元就很多了。即使市场好、订单多,也无法实现额度的突破。但有了‘腾飞贷’,一切都有可能。”一位深圳银行业从业人士对记者表示。
       自去年底“腾飞贷”试点推出后,市场反响良好。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持续推动“腾飞贷”增量扩面,组织金融机构常态化开展融资对接服务,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街道、进园区,在南山、宝安、龙岗、光明、河套合作区等地举办了系列银企宣讲会、对接会。同时,联合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出台了《进一步推广“腾飞贷”业务模式的工作方案》,配套专项贷款贴息、金融机构创新激励等政策,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提升银行的积极性。
       今年7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会同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组织召开“腾飞贷”业务推进会,全市28家银行参会。此次会议后,“腾飞贷”业务模式也开始了升级迭代——在原有贷款期内收益分享模式基础上,新增了“当期优惠贷款+未来贷款优先权”模式,即市场所说的“腾飞贷”2.0版本,旨在推动银行和企业探索更长期、灵活多样的合作模式,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腾飞贷’的推出和升级,主要是理念的发展和创新。”陈元富解释说,“我们需要基于金融规律和商业规则构建一套新的机制,破解银行信贷只能获取固定收益与科技企业风险偏高的内在矛盾,让银行能在信贷业务范畴内,通过商业协议从真正‘腾飞’起来的好企业那里适当分享发展成果,用于抵补部分企业产生的信贷损失,帮助银行在更高水平上实现风险收益综合平衡,激励银行加大科技信贷供给升级的力度,加快补齐科技信贷供需缺口。”
       “如果说1.0版本实现了资金和利率的创新,那么2.0版本则侧重银企新生态的打造。”雷超说。
       “我们企业成立时间不算短,但最近在发展自有品牌产品,营销费用、新产品研发支出都出现大幅增长,营运资金压力加大。”深圳市冠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说。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民生银行深圳分行通过“腾飞贷”和知识产权质押的组合模式,一次性给予该企业5000万元的贷款额度。同时,双方还签订了“未来贷款优先权”合作协议,锁定了银企未来共成长的新型关系。
       为改革打好深圳样本
       “‘腾飞贷’版本的升级,关键在于思路的不断开拓。”雷超认为,“腾飞贷”2.0版本,一方面着眼于高成长期科技型企业的特点,向企业提供更高金额、更长期限的授信;另一方面,通过优先贷款协议的形式巩固银企合作关系,在更长的金融服务期间平衡收益与风险,有助于银行陪伴客户成长,真正成为科技型企业的“伙伴银行”。
       “如果按照以往的贷款规则,像我们这样的企业获得不了这么高额度的贷款。在目前这种框架下,银企关系更多元化了,不仅仅是借贷关系,银行还会参与企业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多金融服务和帮助。银行不再仅仅是‘放贷角色’,更像一个陪伴成长、合作共赢的‘合伙人’。”张翰林说。
       当然,如何做好风险防控是始终绕不开的问题。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的经验是“从优选拔”。“我们有个‘百户腾飞计划’,就是从我们行里存量客户中进行筛选,目前有50多家优质客户进入我们的‘池子’,相信很快就会出台第一批即将受益于‘腾飞贷’2.0的企业名单。”雷超说。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有关业务负责人表示:“我们会遵循技术逻辑和市场逻辑,从累积的优质客户中选拔。同时,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进行企业尽调。”
       数据显示,“腾飞贷”1.0和2.0版本同步推进,截至今年9月6日,已有21家银行与49家企业签约了“腾飞贷”,累计发放贷款12.9亿元。
       “如何将中央的精神和要求落实到位?”陈元富说,“当然,有人会选择‘抄作业’,但简单‘抄作业’对不起深圳这片土地。作为央行在深圳的分支机构,我们始终抱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躬身入局、探寻新路。希望深圳‘腾飞贷’的创新探索能够为全国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作出一点边际贡献。”
       据了解,为持续做好科技金融创新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科技金融实践经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还在进一步拓展“腾飞贷”具体模式,目前,该行正组织力量打磨“腾飞贷”3.0版本,即通过“当期优惠贷款+未来超额股权增值收益分享”,在银行信贷环节实现股贷闭环联动,为科技企业提供更加多元化的“接力式”金融服务。

来源:金融时报 牛娟娟 2024-09-27
 

政策速递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对重点地区做好科技金融服务作出部署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落地见效,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重点地区科技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和推动北京、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科技要素密集地区做好科技金融服务。
       《通知》就加快推进重点地区率先构建适应科技创新的科技金融体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整合各类政策资源支持科技金融发展,完善企业科创属性评价、投融资对接、风险分担补偿等机制。二是提升金融支持强度和水平,用好用足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扩大辖区科技型企业贷款投放。将承销和投资科技型企业债券情况纳入科技金融服务效果评估,推动科创票据发行规模增长。三是围绕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要,提高对辖区内科技型企业、重点科技项目、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和集群的金融支持力度。四是探索科技金融新模式,聚焦“贷款+外部直投”、并购贷款、科技保险等重点业务,打通业务堵点,提升服务效能。五是为各类金融机构、科技中介服务组织、高校院所等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和服务联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六是建立科技金融数据共享平台,引导企业征信机构创新科技金融领域征信增值产品,加强信息技术运用,提升科技公共信息共享和使用水平。七是建立健全区域科技金融服务效果评估机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形成正向激励。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将加强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指导推动重点地区中国人民银行分行、科技部门全力做好科技金融服务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探索创新、优化配套政策,完善区域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培育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市场生态,以高质量科技金融服务助力打造科技创新高地,支持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2024-10-16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科发〔20241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促进科技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8日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银发〔2023〕9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支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促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和科技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打造全国领先的“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发展生态,有力支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和创新高地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支持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从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专项资金中列支,按照年度预算进行使用。
  第三条 本办法支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支持对象为登记、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开展、服务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业及金融服务机构等创新主体。登记、注册在北京市其他区域,促进、服务中关村示范区发展的创新主体参照执行。
  第五条 本办法支持资金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组织和实施,市财政局负责预算安排和监督使用。
       第二章 支持内容及申报条件
  第六条 引导新设立基金落地。
  (一)支持内容
  支持投资机构在北京市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鼓励投资机构积极募集长期资金(包括主权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银行理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国家级引导基金等),围绕高精尖产业或未来产业开展直接股权投资。对基金已实缴到位,且对科技型企业开展实际投资的,分档给予投资机构一次性落地资金支持。
  (二)申报条件
  1.投资机构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元(含)以上,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2.基金应于申报前两个自然年度内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基金认缴规模在3亿元(含)以上,截至上年度末累计实缴金额须达到认缴规模的20%(含)以上,且已对北京市科技型企业发生实际投资。
  (三)支持方式及金额
  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根据基金实缴规模(扣除市级或区级政府引导基金出资份额)、募集长期资金等情况,分档给予投资机构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
  第七条 引导投资机构加大投资力度。
  (一)支持内容
  支持投资机构聚焦高精尖产业或未来产业开展直接股权投资。对投资成效较好的,按照投资机构对北京市科技型企业年度新增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支持。
  (二)申报条件
  1.投资机构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元(含)以上,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2.投资机构所管理的基金上年度对北京市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金额应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且投资成效较好。
  (三)支持方式及金额
  采取前协议加后补助支持方式。根据协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投资成效,按照不超过投资机构在协议期内对北京市科技型企业新增投资金额的5%,给予投资机构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第八条 支持企业在新三板挂牌。
  (一)支持内容
  支持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或调层,给予企业资金支持,用于企业研发投入,助推企业创新合规发展,加快实现资本市场上市。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应符合高精尖产业或未来产业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2.企业应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同意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或完成由新三板基础层调层到创新层。
  (三)支持方式及金额
  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获准在基础层挂牌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获准调层后进入创新层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获准直接进入创新层挂牌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第九条 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平台(基地)建设。
  (一)支持内容
  支持境内证券交易机构等在北京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平台(基地),为企业提供挂牌、上市、发债等专业化服务,对综合服务效果较好的给予资金支持。
  (二)申报条件
  1.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平台(基地)由境内证券交易机构等设立,在北京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持续运营满1年。
  2.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平台(基地)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效果较好。
  (三)支持方式及金额
  采取前协议加后补助支持方式。根据协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综合服务效果,给予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平台(基地)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
  第十条 支持开展股债联动等业务创新。
  (一)支持内容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投资机构规范合作,鼓励联合北京区域性股权市场认股权综合服务平台,为北京市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外部直投”“认股权贷款”等新型业务,对开展股债联动等业务成效较好的银行法人机构或其分支机构给予资金支持。积极构建多元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研究探索建立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面向科技型企业服务的银行法人机构、特色分行、特色支行等。
  2.银行法人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应积极开展“贷款+外部直投”“认股权贷款”等业务模式创新,在贷款规模、业务增速、首贷拓户等方面具有较好的服务成效。
  (三)支持方式及金额
  采取前协议加后补助支持方式。按照协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业务实施成效,分档给予银行法人机构或其分支机构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
       第三章 项目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支持资金申报采取公开征集、组织推荐等方式。
  第十二条 项目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以下环节:
  (一)发布通知
  公开征集类项目申报通知的发布渠道包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官方网站、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等。组织推荐类项目,可根据需要发布通知开展项目储备。
  (二)组织申报
  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通知相关要求,原则上通过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或申报通知明确的其他形式填写并提交客观真实的申请材料。
  项目申报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须提交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完整,符合科研诚信相关要求。
  (三)形式审查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委托专业机构受理所提交的项目并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开展形式审查。
  项目申报期间,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有在惩戒期的科技信用失信记录或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记录的,取消本次申报资格。
  除“达标即享”外,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内容的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财政资金支持的,本办法不再重复支持。
  (四)评审与立项
  “达标即享”类项目,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开展形式审查符合条件后,经行政决策后立项。
  公开征集或组织推荐的项目,根据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开展项目评审或研究论证结果,进一步组织凝练后提请行政决策立项。
  项目评审或研究论证专家应按有关规定在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选取,专家组人数应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
  (五)项目公示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将拟支持项目名单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不宜公开的除外),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支持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对异议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异议范围和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六)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根据需要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合同,约定项目承担单位履约事项和其他管理要求,双方权利与义务、合同解除与变更、异议处理等。
  (七)实施管理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按照相关规定拨付资金。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项目合同约定高质量组织实施项目,对于拒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有权单方面终止项目。
  (八)档案管理
  项目承担单位应配合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做好有关档案的整理、保存和归档等工作。
第四章 绩效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绩效管理责任约束,按规定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相关结果将作为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配合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财政局做好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等。
  第十五条 项目承担单位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金支持,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终止项目执行、追回已拨项目资金、取消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等措施。
  第十六条 项目承担单位及相关人员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按照《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在北京市科技信用管理系统中作不良信用记录,并将失信信息汇交“信用中国(北京)”及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于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施行之日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2〕6号)废止。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原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推动中关村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京科发〔202419
 
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动中关村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我委2024年第19次委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9日
 
关于推动中关村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和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组织,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引导技术、人才、资本、空间等园区发展要素一体化、国际化、市场化、生态化高效配置,推动中关村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特制定本措施。
       一、主要举措
       (一)培育世界一流的创新型企业制定实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领军企业等成长与发展,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和科技应用场景建设,加快培育集聚一批世界一流的创新型企业。
       1.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等高精尖产业领域科技型小微企业开展关键技术创新,引导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创新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2.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筑基扩容”“小升规”培育支持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发展潜力且首次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企业和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前沿技术研发、知识产权布局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产业化推广等工作,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
       3.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等牵头建设创新联合体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等牵头,以创新联合体方式组建技术创新中心,以产学研合作机制开展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提升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
       4.支持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和科技应用场景建设完善首台(套)、首批次等应用政策,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等重点应用场景项目建设,支持科技新场景、新技术新产品展示推介及供需对接、创新创业环境营造等活动开展,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快速进入市场。
       (二)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制定实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推动创业投资发展,深化科技信贷模式创新,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加快形成以科技创业投资为重点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打造全国领先的“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发展生态。
       5.支持推动创业投资发展支持投资机构在京新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募集长期资金,围绕高精尖产业或未来产业开展直接股权投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投资力度。
       6.支持科技信贷业务创新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投资机构规范合作,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外部直投”“认股权贷款”等新型产品,构建多元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7.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鼓励支持高精尖产业或未来产业领域的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或调层,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平台(基地)为企业挂牌上市提供专业化服务。
       (三)提升园区高端化专业化集约化服务能力制定实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园区相关主体建设高品质产业承载空间,支持孵化器等各类专业服务机构提升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力推进中关村示范区园区高质量发展。
       8.支持建设高品质产业承载空间支持园区建设运营等相关主体开展产业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中关村特色产业园区运营单位打造高水平专业化运营团队、建设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承接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加强特色产业培育等;支持示范区范围内存量空间投资改造单位以“腾笼换鸟”等方式合理开发利用存量空间资源,优化调整低效空间资源;支持相关投资或运营单位建设一流大学科技园,建设专业服务平台,推动大学科技成果转化。
       9.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发展支持建设标杆型孵化器,推动创业服务机构升级,培育优秀科技型企业,引导企业按分园产业定位落地发展,提升分园主导专业集聚度。支持专业机构参与园区运营服务,提升园区的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构建世界一流创新创业生态制定实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科技服务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专业服务能力,促进各类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在中关村示范区聚集发展,积极构建世界一流创新创业生态。
       10.支持创新主体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支持创新主体建设高水平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聚焦重点领域发掘高价值成果及重点项目,开展科技成果筛选与培育等专业化服务;聚焦高精尖产业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早期阶段,建设概念验证平台,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11.支持创新创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在高精尖产业领域内布局建设一批共性技术平台,组织实施共性技术研发攻关,开展产业链供应链技术创新,为创新产品提供研发、设计、加工、生产、商业验证等技术服务。
       12.支持科技服务专业化能力建设支持较强创新能力、基础实力的科技服务机构、企业进一步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支持设立科技服务业企业,培育科技服务业企业发展壮大,推动相关单位扩大科技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社会组织打造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专业服务能力。支持开展出入境高风险特殊物品风险评估工作,提升进出口便利化水平。
       (五)提升中关村示范区国际化发展能级制定实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支持资金管理办法》,打造创新网络关键枢纽,营造开放包容创新环境,推动高水平国际科技创新交流与合作。
       13.打造创新网络关键枢纽支持创新主体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技术联合攻关与创新应用等国际合作,鼓励其在海外设立科技园区、孵化器、创新中心等平台载体,或直接开展跨国(境)技术转移服务;实施外资研发中心激励,支持外资研发中心提级扩容等;支持国际科研机构、国际初创公司、国际行业隐形冠军等在京落地。
       14.营造开放包容创新环境支持创新主体深度参与中关村论坛、举办重点国际学术会议活动;围绕新兴交叉和战略前沿领域等创办新刊、快速提升重点期刊品牌等,加快培育一批高水平国际科技期刊;支持大学科技园、中关村特色产业园、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开展高水平国际交流合作。
       二、组织保障
       15.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协同高效的组织实施体系,加强央地、市区联动,确保技术、资本、人才、空间等各类要素优化配置,促进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
       16.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利用市级财政资金布局实施一批科技项目,充分发挥市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激活企业/社会资本。项目实施采取全生命周期和诚信承诺制管理,进一步提升资金投入使用效益。
       17.加强绩效管理与监督全力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一是强化项目评估评价,确保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二是建立健全以诚信为基础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严重科研违规行为的惩戒;三是做好科技伦理审查与伦理风险防范。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解释。原《关于推动中关村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措施》(京科发〔2022〕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