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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277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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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做好科技金融等‘五篇大文章’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过去这些年,在科技等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增长速度是比较快的。”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介绍。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牵头制定《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新设支持科技创新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稳妥推动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
       为加强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融资支持,今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科技部等部门设立5000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其中1000亿元额度专门用于支持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贷款,激励金融机构更大力度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再贷款与科技政策深度融合,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创新能力和成长性较强的科技型企业,引导金融机构精准支持。目前,首批7000家企业信息已推送至21家全国性银行,贷款持续投放落地。今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要求,对研发活动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资金和保险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持续优化,努力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在一系列政策支持下,我国科技金融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截至今年6月末,高技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6.5%,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5.2%,均明显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截至今年3月末,科创票据累计发行5600亿元。
       近日,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全面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强度和水平,精准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等重点领域。
       潘功胜表示,科技型企业一般会经历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阶段。在成长的早期,更多需要风险投资的介入,这还是一个薄弱环节,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企业的风险评估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供给,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特别是将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融资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对金融机构的引导和激励,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落地见效,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首贷和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开展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科技要素密集地区金融服务水平,发挥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模式。
来源:人民日报 吴秋余2024-08-09
 
 

金融“活水”灌溉 科技企业“开花”——宁夏积极推动科技金融赋能企业创新发展

       “我特别想参加这次对接会,看能不能获得更好的融资产品,为后续发展赋能。”汤姆森电气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方惠宁近日告诉科技日报记者,“以前我们在宁夏银行融了500万元‘宁科贷’产品,连续享用8年,给企业发展带来了很多好处。”
       让方惠宁心心念念的,是一场名为“科技金融赋能企业创新发展”的融资对接活动,该活动为科技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搭建了沟通交流平台。
       政银企面对面,创新资本手牵手。至此,宁夏科技金融战略合作机构达到30家,形成了包括银行、担保、保险、创投等机构的全方位、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银企牵手,政府当红娘
       政策解读、产品发布、合作签约、对接洽谈……活动当日,银川市市民大厅一楼人头攒动,气氛热烈。
       科技型企业一般都是“高人力成本、高研发投入、轻资产”,存在着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引导各类资本加速向科技创新关键领域聚集,宁夏科技厅联合人民银行宁夏分行举办了这次融资对接活动。
       “为群众办事,活动要出实效。尤其是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必须做实做细。”宁夏科技厅成果转化与科技金融处负责人成蕾如是说。
       在人民银行宁夏分行的支持下,该厅前期全面摸排区内科技企业融资需求、征集适合科技创新特点的金融产品,共梳理汇总325项融资需求和36项优势金融产品,这为金融资源与创新需求精准高效对接提供了保障。
       “现在,我们已经构建了全面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产品体系,产品多达10款,从不同的维度、在不同企业的生命周期,都为它们给予相应支持,期限高达3年,额度上最高能达到2000万元。”宁夏银行金融部总经理助理马秀萍告诉记者。
       现场,宁夏科技厅还与人民银行宁夏分行签署了《科技金融合作框架协议》,并与浦发银行银川分行等11家金融机构签订《科技金融战略合作协议》。
       多管齐下,资本变活水
       在宁夏五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明看来,一款叫“宁科贷”的科技金融产品,是名副其实的及时雨。
       “在最困难的时候,我们前后共得到过7次‘宁科贷’的资助,解决了科技研发、设备更新、成果转化等多个实际问题,逐渐发展为一家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王明深有感触地说。
       如今,该公司利用微生物技术修复设施农业土壤,让一片片未开垦的盐碱荒滩地在未经改良的情况下长出了作物,此成果在业内声名远播。
       解决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正是“宁科贷”的意义所在。据悉,宁夏科技厅联合市县(区)、科技园区、孵化器等合作单位共同设立了近3亿元风险补偿资金池,与银行合作放大10倍,为企业提供风险补偿贷款。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有2145家次企业获贷56.82亿元。
       类似的金融产品还有“宁科担”“宁科保”等。此外,宁夏大力实施融资费用补助、鼓励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多方引导金融支持创新。
       数据显示,“十四五”以来,宁夏科技金融综合运用风险补偿、担保基金、科技保险、融资补贴等科技金融工具,累计撬动金融资本136亿元,支持科技企业2562家次,较“十三五”时期分别增长了62%、81%。
       谋篇布局,精准做文章
       在金融“活水”的倾力浇灌下,宁夏优化资源配置,促使科技型企业不断向下扎根、向上生长,开出一朵朵娇花、结出一颗颗硕果。
       “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科技政策引领和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推动科技创新水平持续提升,为打造区域科技创新高地、高水平建设全国东西部科技合作引领区提供了强力支撑。”成蕾表示。
       2023年,宁夏研发经费投入增速居全国第8位、沿黄九省区第1位,企业研发经费占比达到81.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8%。企业科技成果引进转化支出占比达到0.65%,排名全国第5位。
       未来,宁夏科技厅将进一步完善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共同支持科技创新的多元投入机制,进一步优化科技金融政策措施,不断提升科技金融的服务能力。
       记者了解到,实现科技企业“精准画像”、深挖科技企业数据潜能、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支持、加强科技金融协调联动、开展科技金融服务效果评估等系列措施,将被综合运用。
       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机构部负责人辛军认为,此次科技保险补贴政策力度大、范围广,帮助科技企业更好地掌握政策内容、选择金融产品、增强融资信心,对其成长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来源:科技日报 王迎霞 2024-08-07
 

湖北着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7月25日从湖北省科技厅获悉,近年来,湖北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建设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为引领,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关键技术攻关、创新主体培育,切实强化高质量发展科技支撑。2023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25461家,同比增长26.4%,排名首次上升至全国第六;科技型中小企业达3.5万家,全国排第五。2024年一季度全省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为2723.52亿元,同比增速11.3%,高于上年一季度增速4.8个百分点。在今年的6月24日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武汉大学李德仁院士荣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由湖北主持完成的通用项目获国家科学技术奖19项,比上一评审年度增加10项,总数位居全国前列。
       围绕“国家所需、湖北所能”,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体系。加快建设以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全国重点实验室、湖北实验室等为核心的高能级创新平台,有效集聚技术、资本、人才、产业,国家实验室实现零的突破,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获批2家,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达到8家,10家湖北实验室实体化运行。
       聚焦“卡脖子”、签订“军令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聚焦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性,突出“受制于人”重点领域,深入实施尖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着力突破基础软硬件、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关键仪器设备和试剂等瓶颈,按照“下游考核上游,整机考核部件,应用考核技术,市场考核产品”的考核制度,组织签订重大科技项目“军令状”,压实承担单位责任,推动产出务实管用的技术创新成果,取得全球首个人体肺部气体磁共振成像系统等一批重大科技成果。积极支持科研设备更新,在2024年省级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建议征集中,明确对项目所需的达到更新条件或性能有重大迭代的中小仪器设备,可以通过自筹大部分、项目财政资金支持小部分的方式编列项目仪器设备计划并按程序实施。
       前瞻布局、高位谋划,竞跑未来发展新赛道。发布《湖北省加快未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围绕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和未来健康六大方向产业发展,发挥科技项目引领作用,布局突破6G、人形机器人、AI大模型、脑机接口、合成生物等前沿技术,谋划建设湖北省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心,着力打造中部地区竞跑新赛道热土。武汉人工智能计算中心、武汉超算中心成功接入“中国算力网”,国家超算宜昌中心建设方案通过工信部论证,东湖灵境SoulGPT、中科凡语“飞语”等行业大模型实现商业化落地,2024年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有望突破1000亿元。
       分层分类、精准滴灌,完善科创企业培育链条。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将“全生命周期”理论引入科创企业培育工作,探索出台《湖北省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计划(2023-2025年)》,围绕科创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创新需求,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创“新物种”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培育链条,连续三年发布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百强名单。引导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出台《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增量每年按分段定额方式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推动建设新型研发机构477家、总数位居全国前列。
       下一步,湖北省科技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动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提档升级,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量质齐升,推动优质科技成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李希帆、姜胜来 2024-07-25
 

辽宁:提高金融服务科企发展质效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
       目前,辽宁省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与服务,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构建科技金融发展生态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金莉告诉记者,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加快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产品。目前辽宁科技型企业融资环境发生重大转变,科技型企业贷款额度快速增长。
       在加大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方面,辽宁组织各科技支行与科技部门开展科技金融合作模式创新试点;联合银行机构开发风险分担与补偿类贷款,依托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的核心科技型企业,开发供应链信贷产品,加大对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型科技企业支持。
       金莉表示,辽宁发挥产业投资基金作用,支持行业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创新创业平台机构等参与创业投资,培育具有辽宁优势特色的专业投资机构,推动建立天使、创业投资、科技成果转化等基金,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通过引导金融机构与沈阳浑南科技城、沈抚科创园和国家高新区等科创资源密集区域合作,与重点产业集群形成高效联动,建立产融对接机制。同时通过向企业派科技特派员、组织系列撮合对接活动、建立科技金融超市等,构建科技金融发展良好生态。
       满足科企多元化金融需求
       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副局长王勇表示,辽宁积极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全力满足科技企业的综合性、多元化金融需求。
       2023年,《辽宁省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若干举措》出台,要求金融机构针对“孵化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发展阶段科技企业的差异化融资需求,综合运用“贷、股、保、担、债”资源,全力保障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资金需求。今年3月,辽宁省与18家中央金融机构举行恳谈会,引导金融机构保障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
       记者了解到,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持续推进“政金企”合作,撮合签约融资规模超过100亿元;大力推广“辽科贷”“辽知贷”等产品,实现线上申请、自动审批、随借随还,指导银行机构推出“辽股贷”“辽融贷”等产品,“辽”系列信贷产品累计投放贷款达107亿元;同时,推动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发挥逆周期、跨周期调节作用,国有大型银行发挥综合性金融优势,股份制银行发挥经营机制灵活特点,地方中小银行发挥决策链条短优势,推动各银行机构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科技信贷服务。截至6月末,辽宁省科技型企业贷款同比增长超过20%,远高于全省人民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把科技金融作为战略性业务
       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胡斌斌告诉记者,该分行新一届党委成立以来,把科技金融作为战略性业务,持续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注入发展新动能。为此,该分行制定金融支持与服务“科创兴辽”三年行动计划,提出金融支持与服务科技型企业的“四专策略”,即专项活动、专属产品、专门服务、专项政策;制定推动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从支持领域、业务模式、服务体系、政策考评、风险防控、组织保障六个维度入手,提出加快推动科技金融工作的具体措施,即“科创二十一条”。同时,在所有二级分行均设立了科技支行,为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工作蓄力。
       今年上半年,该分行累计向科创企业投放贷款53.5亿元,同比多投20.8亿元;科创贷款净增44.6亿元,同比增加54.4亿元,科创贷款增速大幅高于全行各项贷款增速。下半年将继续加大对科创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全面深化金融与科技融合,全力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农行力量。
       为科技企业适配保险产品
       保险机构也在通过模式创新持续加大保险保障服务力度和产品保障精准度。人保财险辽宁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徐运洲告诉记者,“科技保险的基本功能是为科技企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以往科技保险更多服务于成熟期企业,现在着力为初创型、成长型企业适配保险产品”。
       据了解,人保财险近年来围绕科技创新和产业前沿所需构建了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风险保障体系。如针对初创型科技企业,围绕其研发投入占比高、风险抵抗能力弱、研发人员不确定性高等风险特点,提供研发费用、研发设备、研发人员、研发责任风险保障方案。针对成长型科技企业,围绕其转化成功率低、费用损失承担能力弱、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弱等风险特点,提供成果转化等费用损失风险补偿方案。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围绕其研发费用投入、关键设备和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高级技术人员聘用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等风险特点,制定涵盖研发、生产、销售等全流程的一揽子保障方案。为支持辽宁科技创新加快发展,人保财险辽宁省分公司深入研究分析科技企业风险保障需求,通过模式创新持续加大保险保障服务力度和产品保障精准度。如在支持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方面,该公司在阜新落地全省首个科技研发转化综合保险,保障科技企业的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在沈阳推动实施专利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去年为34家企业院校提供600万元的专利风险保障,其中包含5家企业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保障;在营口实现首个地理标志被侵权责任保险落地,有效保护地方特色产业;在支持保护网络安全方面,连续3年为省内电力企业提供网络安全责任保障,已形成成熟经验。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经淼 2024-08-15
 

银行探索投早、投小、投创新-为科技企业保驾护航

       “创新成本高、投入大、可抵押物少,我们初创科技企业迫切需要金融机构的保驾护航。”在采访调研中,“资产轻”“抵押难”是不少科创企业负责人绕不开的话题。
       面对初创期往往缺乏实物资产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金融机构如何才能做到“敢贷”“能贷”“愿贷”?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以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为导向,全面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强度和水平。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商业银行通过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新模式,积极投早、投小、投创新,支持初创型科技企业发展。当下,越来越多具有科创基因的“创业新秀”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
       不以资产论英雄
       在安徽泽升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泽升科技”),小分子中间体、催化剂反应试剂……多种实验耗材正被紧锣密鼓地装运在物流车上,等待配送至各大研发机构及科研院所。
       从2018年成立之初的“创业新秀”到如今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资金保障是泽升科技创新成果落地转化的关键。
       3年前,泽升科技流动资金一度陷入紧张。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利用“技术流”授信评价体系,为其提供了项目贷款1800万元与流动资金借款1700万元,有效解决了企业建设期与投产前期的资金需求。
       “兴业银行‘技术流’授信评价体系从发明专利、科研团队、技术优势等15个维度考察企业,对企业科技创新实力进行‘精准画像’,让企业的‘技术流’变‘资金流’。”兴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目前,该行推出的“技术流”授信评价体系已服务企业超1.5万户,提供贷款近8500亿元。
       记者了解到,科技企业的发展通常要经历“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成熟期”等多个阶段。相对而言,传统商业银行更倾向于支持发展期和成熟期的科创企业,而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获得银行融资的难度较大。
       “在这一阶段,科创企业刚刚走出实验室或者还在研发期,技术新、模式新,他们代表了新技术的发展方向。但也通常存在‘三无’问题,即没有盈利、没有抵质押物、没有第三方担保。”在北京中关村银行副行长何存看来,这并不意味着这些企业不应该获得商业银行的信贷服务。
       据悉,中关村银行以“人才”为评价核心,推出了“惠创贷(惠才计划)”特色产品,通过企业人才的学历背景、技术能力、知识产权创新性等维度进行综合评判并测算出有效的授信额度。
       服务不止于贷款
       记者了解到,为了解决初创期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金融机构也在积极探索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模式。
       去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其中明确提到,要把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形成以股权投资为主、“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7家银行机构建立了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助力促进民间投资和扩大有效投资。
       在政策的引导下,各家商业银行也在不断探索投贷联动新模式。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满足不同科创企业的多元化金融需求,近年来,工商银行苏州分行积极探索投贷联动模式,与金融同业、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等外部金融资源联动,扩大“朋友圈”。
       此外,在工行苏州分行的推动下,工银投资与苏州创新投资集团合作成立了总规模达200亿元的产业集群基金,主要投向苏州重点布局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等四大主导产业和25个细分产业、优势产业中的专精特新等各类拟上市企业。
       围绕科创企业轻资产、高成长、高风险的特点,兴业银行也在持续完善股债结合、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打造适用于不同类型企业的特色产品货架。
        “兴业银行将持续聚焦专精特新企业,综合运用‘商行+投行’工具,广泛搭建科技金融生态圈,联合政府部门、高新园区、证券交易所、股权投资机构等,共同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做大做强。”兴业银行普惠金融部/乡村振兴部相关负责人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拓展朋友圈形成支持合力
       打通科技企业的发展渠道,需要凝聚多方合力。在创新金融服务的同时,各家银行机构也在积极拓展科创企业服务的“朋友圈”和“生态圈”,为科技企业成长壮大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建设银行深知科技创新型企业不仅需要资金支持,还需要社会各方资源助力。”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行积极构建起科技金融生态体系,提升服务高效性。
       记者了解到,通过打造“创业者港湾”,建设银行积极连接政府部门、知名创投机构、核心企业、科研院所、孵化机构等,为创新创业客户群体提供“金融+孵化+产业+辅导”综合服务。
       截至目前,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已为超2000家“入湾”企业提供超过10亿元信贷支持,并借助资源整合优势,为企业成长积极引荐汇聚越来越多的合作伙伴。
       “科技企业的成长需要资金、人才、技术等多种要素资源,单一服务主体难以满足其复合、多元的需求。”招商银行普惠金融部总经理王研京也表示,科技金融生态的内涵,在于各类主体通过跨领域、多层次的合作,打破服务能力的边界约束,形成“科技—金融”相互促进、创新发展的耦合效应。
来源:金融时报 张冰洁 2024-08-06
 

政策速递  

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

财金〔20246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发展,我们制定了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
 
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金融监管总局
2024年7月24日
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
       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是极具活力和潜力的创新主体,是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制定本专项担保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简称融担基金)体系引领作用,通过提高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增强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的担保意愿和担保能力,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科技创新领域,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目标导向。着力解决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发展有潜力、知识产权价值高,但因缺少有效抵质押物、难以满足银行贷款条件的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贷款和担保支持力度。
       ——坚持体系引领。融担基金发挥体系引领作用,在聚焦支小支农基础上,加大科技创新再担保业务规模和风险分担,引导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为更多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支持。
       ——坚持市场运作。银行和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按照市场化运作和商业可持续原则,自主选择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依法合规审贷放贷、提供融资担保。
       ——坚持适度补偿。对融担基金加大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所新增的代偿,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给予一定风险补偿。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支持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成效较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给予一定风险补偿。
       ——坚持绩效引导。对融担基金科技创新再担保业务,财政部单列年度业务规模、代偿率等绩效考核指标。地方财政部门要相应完善考核制度,适当提高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展科技创新业务的代偿率上限考核要求,突出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导向。
       二、实施方案
       (一)精准聚焦支持对象。中小企业满足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作为政策支持对象,具体由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
       1.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已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且在存续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经省级相关管理部门认定且在存续期内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
       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在存续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4.正在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的中小企业及项目验收处于成果转化应用期的中小企业;
       5.依托“创新积分制”,由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筛选出的备选企业。
       中小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认定标准;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具体企业名单,由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省级科技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时向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提供名单,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
       (二)分类提高分险比例。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分别按不低于贷款金额的20%、不高于贷款金额的80%分担风险责任。融担基金分险比例从20%提高至最高不超过40%。省级再担保机构分险比例不低于20%。有条件的省级再担保、担保机构可提高分险比例,减少市县级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压力。
       根据企业不同类型,融担基金分险比例分为三档:
       1.对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的中小企业,融担基金分担最高不超过40%的风险责任;
       2.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依托“创新积分制”筛选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担基金分担最高不超过35%的风险责任;
       3.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融担基金分担最高不超过30%的风险责任。
       (三)合理确定费率水平。融担基金再担保业务单笔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再担保费率不高于0.5%;单笔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再担保费率不高于0.3%。鼓励合作机构针对不同风险水平、不同资质的经营主体实施差异化担保费率,逐步将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收取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合作机构除贷款利息和担保费外,不得以保证金、承诺费、咨询费、顾问费、注册费、资料费等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逐步降低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四)适当提高担保金额。将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单户在保余额上限从10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0万元。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在满足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要求前提下,稳妥开展对科技创新类中型企业的担保业务。
       (五)适当提高代偿上限。按照统筹支持科技创新和防范风险的原则,融担基金与省级再担保机构约定代偿赔付上限从4%提高至5%。超过上限部分融担基金不予赔付。
       (六)创新业务联动模式。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探索科技创新担保与股权投资机构的联动模式,带动各类金融资本和社会投资为科技创新类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服务。
       (七)提升金融服务适配性。支持银行开发适合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创新积分制相关融资等产品,缓解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传统抵质押物不足等问题,努力提升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首贷率”,逐步减少或取消反担保要求。
       (八)健全风险补偿机制。中央财政对于融担基金加大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所新增的代偿资金需求,分年度单独进行测算。风险补偿资金由中央财政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融担基金年度科技创新再担保业务规模,由财政部根据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融担基金经营状况和风险控制等情况统筹确定。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地方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政银担企”合作,加大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指导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实施好科技创新担保专项计划,推动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主动对接有融资需求的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切实缓解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对于支持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成效明显、风险代偿压力较大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地方财政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支持力度,给予适当风险补偿、奖补资金、担保费补贴等支持,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
       (三)强化绩效考核。要将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执行情况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适时进行检查评估,考核结果作为相关奖励、支持措施的实施依据。
       (四)深化体系合作。融担基金要细化与合作机构支持科技创新业务操作安排,优化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数字化平台科技创新模块,积极对接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及时跟踪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业务开展情况,推动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取得实效。
       (五)筑牢风控防线。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原则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强化资金用途监控,严格贷前审核,强化贷中服务,加强贷后管理,防范资金套取和挪用风险。
       四、监督管理
       (一)财政部加强对融担基金风险补偿资金监督管理,督促融担基金加强风险控制,及时履行风险分担责任,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二)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冒领、截留、挪用、骗取、套取风险补偿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追回所有财政资金,取消其合作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三)本专项担保计划自印发后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的通知

国科办资〔20248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持续发挥“创新积分制”为科技型企业赋能的政策效能,推动“创新积分制”提质扩面和规范实施,指导服务各地方开展工作,现将《“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工作中遇有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
 
       联系人:赵静 010-58881696  沈越 010-68266157
       附件:“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
 
科技部办公厅
2024年8月2日
“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
 
       企业是市场主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企业创新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创新事业的重要策源地。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近年来,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强度和水平持续提升。
       为引导金融机构精准支持科技创新,科技部向地方科技管理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家高新区等广泛征求意见,并邀请专家团队进行了充分论证,自2020年起在国家高新区率先以试点形式,探索建立一种基于数据驱动、定量评价、积分赋能、精准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新型科技金融政策工具“创新积分制”。截至2023年底,实施“创新积分制”的试点高新区已达133家,其中包括101家国家高新区和32家省级高新区,覆盖全国25个省份。通过客观、可信的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数据及科学、严谨的企业创新积分量化评价结果,进一步引导科技创新资源、财政优惠政策、金融资源、创业投资等各类资源向科技型企业精准聚集。
       实践表明,“创新积分制”在引导金融资源、促进精准施策等方面起到了显著作用,成为推动科技金融工作的重要政策工具,受到各级政府和新闻媒体的重点关注和认可,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目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等均在总行层面全面参与了“创新积分制”工作,推出了为科技型企业设立的“创新积分贷”专项金融产品,根据创新积分直接对科技型企业进行无抵押信用贷款。同时,已有近20家银行主动与积分试点地区合作,据统计,2022—2023年银行为积分企业对接授信超2000亿元,提升了企业获得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便利度。2024年科技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依托“创新积分制”设立1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贷款,经两批次遴选了近3万家“白名单”企业推荐给中国人民银行作为科技创新再贷款备选企业加大融资支持。积分应用场景也将逐步在科技政策、股权投资、企业上市等方面得到拓展。
       为切实提高“创新积分制”工作水平和规范性,科技部在试点实践的基础上,编制了包括指标权重、数据规范、应用场景等在内的《“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适用范围从国家高新区进一步扩展到全国试行,以更好地服务各地方“创新积分制”的实践应用。希望各地方及时总结、交流实际应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对于发现的问题、难点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和解决方案,通过“创新积分制”更加有效地汇聚各方创新要素,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助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硬科技”“好苗子”企业脱颖而出。
       “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
       为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持续发挥“创新积分制”作为新型科技金融政策工具为科技赋能的政策效能,不断为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注入“源头活水”,推动“创新积分制”提质扩面、规范实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创新积分制”,指导和服务各地方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开展工作,特发布本工作指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决策部署,依据创新积分对企业进行创新能力量化评价,重点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各类科技型企业进行分类分层分级管理,主动靠前服务,打通财税政策、科技资源、产业资源、金融资源支持企业创新的直接通道,精准引导技术、资金、人才、数据、土地等各类生产要素向科技型企业有效集聚,助力“硬科技”“好苗子”企业脱颖而出,加速发现、支持和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企业,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一指导,全国试行。科技部制定并发布“创新积分制”的总体工作指引,明确指导原则、核心指标、结果应用等关键要素,为全国范围内的“创新积分制”实施提供统一指导和规范。
       因地制宜,鼓励创新。在坚持统一评价模型的基础上,鼓励各地方充分考虑地方特色和实际需求,灵活制定具体方案,细化评价标准,完善评价权重,确保“创新积分制”在地方层面得到有效实施。
       精准画像,多元赋能。鼓励各地方结合地方实际,主动衔接当地支持企业创新的财政、人才、住房、土地等政策,以科技创新再贷款、创新积分贷等实施成效为基础,深化积分制应用场景,积极对接商业银行、政策性金融机构、投资机构、资本市场等,对创新积分企业主动增信支持,增强企业获得感。
       三、指标及权重
       科学、客观的创新积分评价指标及权重是确保积分制实施成效的关键与核心内容之一。科技部深入分析国内外评价报告,在充分参考借鉴国际和国内创新评价实践基础上,结合四年积分制试点实施经验,遵循价值发现性、可获取性、可比较性、可量化性和可解释性的指标构建原则,形成了一套重点突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重视成长经营能力的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科技部进一步优化2024年积分制评价工作,评价范围从2020年试点高新区扩展至今年全国范围内的科技型企业,积分制应用场景也在持续深化。
       创新积分核心指标共涵盖3类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见附1)。第一类是技术创新指标。该类指标衡量企业在创新研发方面的投入以及最终创新结果,具体包括研发费用金额、研发费用增速、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重、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量、与主营业务相关的PCT专利申请量、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等7个指标。第二类是成长经营指标。该类指标衡量企业长期可持续的成长经营能力,具体包括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研究生以上人员占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额、净资产利润率等6个指标。第三类是辅助指标。该类指标对企业创新能力进行补充评价,具体包括吸纳应届毕业生人数、承担建设省级及以上研发或创新平台数量、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数量、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数量、获得风险投资金额等5个指标。
       在指标权重设置上,以突出对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注重对企业成长经营能力考察为导向,同时划分了初创期、成长期、稳定期企业不同阶段,确定了3类一级指标及18个二级指标的权重赋值(见附2),并将根据实践情况持续优化。鼓励各地方结合自身实际,在核心指标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区域差异与特点,自主探索形成地方指标、指标权重和积分计算方法,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积分体系。
       四、数据汇集及分析
       “创新积分制”使用的所有数据须均是法定合规数据,省级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主动打通现有政务数据平台,直接“抓取”现有企业数据资源,避免重复填报,尽量做到企业“零填报”。加强对数据质量进行审核把关,通过外部数据多源匹配、内部数据结构核查等方式对数据进行有效核验。同时在完成企业积分量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积分企业指标数据的基础分析与扩展分析。
       为了确保积分量化的准确性,面对庞大的企业样本量以及同一指标下数据值存在的显著差异,最大程度地减少异常值和极端值对积分量化结果的潜在影响,同时确保不同指标数据间的可比性和积分量化结果的科学性与稳定性,科技部对比研究了多种方法,并最终选择了基于极端值调整的极值法作为标准化处理方法,通过适当的调整使它们趋近于正常数值范围,从而确保数据的整体稳定性和可靠性。
       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科技部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汇集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的积分企业数据,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积分企业精准画像,在科技创新再贷款、科技创新贷款等金融产品中积极推荐优质积分企业。鼓励各地方结合地区实际,自主开展企业积分制信息化工作。
       五、结果应用建议
       “创新积分制”这一政策工具已在引导财税政策、科技资源、人才、金融资源向企业聚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科技部支持各地区充分运用、依据、参考企业创新积分,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释放。一是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创新积分制”来增强数字化治理能力、精准施策能力和现代化服务能力。可以根据积分结果,精准量化支持积分企业的创新发展,并整合各类涉企支持政策,如科技计划、平台基地、税收优惠、土地资源、人才落户、保障住房等,实现政策资源的优化配置。二是银行类金融机构可以利用创新积分作为独立的风险研判与增信授信的依据,从而更有效地为创新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降低融资成本。三是创业投资机构和资本市场可以将企业创新积分作为参考,加大对优秀积分企业的股权投资与上市融资的支持力度,帮助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四是支持管理部门决策与引导,管理部门可以支持优秀积分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项目、平台基地项目等,确保优质资源能够精准投向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它们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方面的重要作用。五是促进产业资源与积分企业的融合,通过为优秀积分企业提供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场景,引导领军企业与优秀积分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有助于构建完善的产业生态,促进科技型企业加速成长。
       附1 

创新积分核心指标及解释


       附2
创新积分核心指标权重设置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2024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