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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275期(下)

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

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交易所,各下属单位,各协会,会内各司局: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宣布、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经过五年多的努力,上交所科创板和注册制的效应不断放大,在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促进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部署,完善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积极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上海加快“五个中心”建设等国家战略,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强化科创板“硬科技”定位。严把入口关,坚决执行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优先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企业精准识别机制,发挥好市场机制作用。适应新质生产力相关企业投入大、周期长、研发及商业化不确定性高等特点,支持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提升制度包容性。
       二、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完善科创板新股市值配售安排,增加网下投资者持有科创板股票市值要求。在科创板试点对未盈利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限更长的网下投资机构,相应提高其配售比例。加强询报价行为监管,研究建立网下专业投资者“白名单”制度,对频繁高报价机构从严采取资格限制等措施。
       三、优化科创板上市公司股债融资制度。建立健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硬科技”企业股债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严格再融资审核把关,提高科创企业再融资审核效率。探索建立“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支持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推动再融资储架发行试点案例率先在科创板落地。
       四、更大力度支持并购重组。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提升产业协同效应。适当提高科创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估值包容性,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着眼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收购优质未盈利“硬科技”企业。丰富支付工具,鼓励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方式实施并购重组,开展股份对价分期支付研究。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聚焦做优做强主业开展吸收合并。鼓励证券公司积极开展并购重组业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五、完善股权激励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科创板上市公司积极使用股权激励,与投资者更好实现利益绑定。强化对股权激励定价、考核条件及对象的约束,提高对核心团队、业务骨干等的激励精准性。完善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程序,对股权激励的授予及归属优化适用短线交易、窗口期等规定,研究优化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安排。
       六、完善交易机制,防范市场风险。加强交易监管,促进科创板平稳运行。研究优化做市商机制、盘后交易机制。将科创板ETF纳入基金通平台转让。完善指定交易机制,提高交易便利性。持续丰富科创板指数品种,完善指数编制方法,健全“上海指数”体系。丰富科创板ETF品类及ETF期权产品,研究适时推出科创50指数期货期权。优化科创板宽基指数产品常态化注册机制。
       七、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落实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从严打击科创板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市场乱象,进一步压实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责任,更加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信息披露豁免制度,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依法依规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强化监管政策正向激励,引导创始团队、核心技术骨干等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限。优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反向挂钩”制度,对合理减持诉求予以支持。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防止“害群之马”“僵尸空壳”在科创板出现。
       八、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生态。推动优化科创板司法保障制度机制,支持上海金融法院在涉科创板相关金融案件中创新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支持上海金融仲裁院在科创板开展仲裁试点。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委的协作,常态化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走访,帮助科创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共同推动提升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深入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加强投资者教育服务,积极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促进形成科创板良好的市场文化和投资文化。
 

 中国证监会
2024年6月19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科规文备字〔20245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降低中小微企业创新投入成本,盘活全省科技创新资源,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潜能,促进产学研合作,提高创新水平,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了《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doc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财政厅
2024年3月20日
 
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6〕4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科创团队及企业入驻支持政策措施等5个配套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95号)等精神,降低中小微企业创新投入成本,盘活全省科技创新资源,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潜能,促进产学研合作,提高创新水平,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创新券是指通过财政资金,对中小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研发活动中对外购买的科技创新服务费用进行后补助,是旨在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支撑创新创业的普惠性政策工具。
       第三条  创新券采取省和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各市”)联动方式组织实施,由企业申请兑现、领取和使用,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等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省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并分担兑付。
       第四条  创新券以年度为周期,实行即申即用、事后补助、择优支持、兑完为止的支持方式。
       第五条  创新券使用和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遵循公开普惠、公正透明、专款专用、据实列支的原则。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省科技厅负责牵头制定创新券政策,提出创新券资金分配建议,编制年度预算,指导和做好创新券申请、审核及兑付,按规定组织开展绩效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  省财政厅负责确定省级创新券资金规模、分配原则、支持标准等,审核省级创新券资金分配建议并下达预算,组织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  省科技厅委托山西省科技资源与大型仪器开放共享中心(以下简称“省共享中心”)负责承担创新券管理系统平台建设与运维,组织服务机构和企业在创新券管理系统中注册,承办创新券申请兑现审核,组织开展宣传培训。
       第九条  各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本区域内企业的注册、申请、初审和推荐,兑现本级应承担的创新券申请,开展相关宣传培训。
       第十条  企业和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创新券服务活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得泄露创新券有关各方商业机密,不得侵害创新券有关各方合法权益。
第三章  对象与范围
        第十一条  申请和使用创新券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运行管理规范;
       (二)科研诚信等信用记录良好,未纳入“信用中国”失信主体名单;
       (三)通过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并在库;符合统计上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驻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的企业或团队,团队由其入驻的孵化器等平台企业代为申请;
       (四)与接收创新券的服务机构无任何隶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关联关系。
       第十二条  开展创新券工作的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国家级、省部级、市级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工程研究中心等;
       (二)科研诚信等信用记录良好,未纳入“信用中国”失信主体名单;
       (三)在山西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网络管理服务平台及山西科技创新券管理系统注册,对外开展相关科技创新服务,并公布服务内容和服务规范;
       (四)与所服务企业无任何隶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关联关系。
       第十三条  创新券支持范围为,企业以开展科技创新为目的,利用山西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网络管理服务平台,向服务机构购买的各类测试检测、科学数据、科技查新、生物种质与实验材料、数据计算、技术(产品、工程)设计、样品加工、小试中试试验等创新服务。
       第十四条  创新券不支持以下服务:
       (一)已列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基金、专项)或其他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创新活动;
       (二)与科技创新无关的服务,主要包括:企业购买服务所需经费已获得各级财政科技资金资助的活动;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活动;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商标服务、财务审计、企业上市辅导等服务;一般性的市场数据分析、商务法律咨询、技术培训和技术中介服务;工程项目等非研发类项目可行性报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咨询等服务。
       第十五条  支持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鼓励晋创谷内企业在全国范围内购买创新服务、开展技术合作。
       第十六条  鼓励开放创新,通过与相关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签署创新券合作协议,支持省内企业向省外优质资源购买创新服务,支持省内服务机构为省外企业提供创新服务。
第四章  发放与兑现
       第十七条  企业在创新券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注册时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第十八条  企业根据科技创新活动需要,通过创新券管理系统查询服务机构及其服务事项,随时申请,随时使用,向服务机构购买创新服务。
       第十九条  创新服务完成后,企业将创新券兑现申请、服务合同、支付凭证、服务结果报告(检测报告、查新检索报告等)等有关证明材料上传创新券管理系统,并通知服务机构通过系统进行确认,实现创新券绑定。
       第二十条  创新券申请兑付程序为:
       (一)省科技厅发布兑付通知;
       (二)企业填报兑付申请,由各市科技局初审和推荐;
       (三)省科技厅组织评审,并对拟兑付名单、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按程序向各市财政、科技部门下达省级创新券资金;
       (五)各市财政、科技部门收到省级创新券资金后,应同步向企业拨付省市两级创新券资金。
       第二十一条  创新券兑现按最高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费用50%的比例核定,各企业每年度兑现总额不超过50万元,省与市财政资金按1:1分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监督与考评
       第二十二条  创新券实行年度绩效考评制度。省科技厅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创新券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下年度创新券资金安排的重要因素予以运用。
       第二十三条  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根据绩效考评情况对下年度省级创新券资金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  省内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应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创新券服务,创新券工作情况作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  创新券不得转让、赠送和买卖。对创新券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不配合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的企业和服务机构,追回已支持的财政资金,3年内不再给予创新券支持,并将相关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各市应参照本办法设立本地区创新券资金,支持本地区企业和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山西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晋科发〔2017〕86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 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闽科规〔20245
各设区市科技局、工商业联合会,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工商业联合会: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闽政〔2023〕7号)精神,省科技厅会同省工商联制定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闽政〔2023〕7号)精神,提升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创新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措施。
  一、支持民营企业常态化参与技术创新决策
  建立健全企业稳定参与政府科技决策和咨询工作制度,主动向民营企业开展问计咨询,在省科技发展规划制定、项目指南编制、政策调研中充分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和建议。健全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的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机制,完善行业主管部门、科技界、产业界、用户多方参与的论证机制,确立企业在重大技术创新方向确定的主导权。优化省级科技专家库结构,增加民营企业专家数量,对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省级重点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在项目评审、结题验收等环节适当提高民营企业专家比例。支持科技型骨干企业建立战略研究机构,入选省级智库的,纳入省创新战略研究项目资助范畴。
  二、支持民营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持续优化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实施更加精准有效补助方式,引导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或年度自主研发费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启动实施民营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两提升”行动,力争至2025年底,全省民营百强中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和省工商联所属商会会长单位中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规上制造业民营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提升到60%左右、研发机构覆盖率提升到30%左右。加强与财税部门沟通协调,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推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和技术交易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应享尽享”“直达快享”,力争全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尽快突破800亿元。
  三、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建立健全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企业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民营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同承担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建以应用为导向的基础研究平台。鼓励有条件的“链主”企业申请加入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重点支持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四、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完善企业参与重大科研攻关需求征集与榜单编制机制,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方式,充分利用省内外优势创新资源解决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单个项目资助最高800万元。省工商联注重引导民营百强企业梳理产业链“卡点”“堵点”难题,形成重大攻关任务清单,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省级重大科研项目或列入“揭榜挂帅”榜单。提升企业主导产学研协同攻关项目的比重,每年企业牵头或参与承担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数占总立项数的比重一般不低于 60%,产业应用目标明确的重大科技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链主企业等龙头企业牵头,协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重点解决单一主体无法解决的产业链共性技术问题。对组建联合体申报“揭榜挂帅”攻关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和省重大创新任务和工程,对其牵头承担处在执行期的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规定落实奖补政策。
  五、支持民营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
  探索推行“科技企业成长在线”数字化重大应用,建立科技企业“孵化资源数字地图”,引导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创业场地、共享设施、双创导师、技术服务等各类高质量孵化资源与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精准匹配,更好地服务科技人员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创办科技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增量提质计划,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链条,引导企业利用政策解读、条件评测、材料归集、申报指引等系统功能实现便利化、自主化申报,量质并举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争取全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尽快突破1.5万家。
  六、支持民营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
  支持民营企业牵头组建或参与建设省重点实验室、省创新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对获批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最高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奖励。支持民营企业创办新型研发机构或引进设立重大研发机构,符合省级认定条件的,享受非财政资金购买研发仪器设备后补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与名校大所央企合作设立高水平研究院或校(院)企联合创新平台,以企业需求为主导,常态化开展柔性引(育)才、产研合作、项目孵化等重点活动。对于科研成效明显的,可通过“一事一议”给予重点支持。
  七、支持民营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建设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和省内外重大科技成果“两张清单”,推动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非涉密科技成果向民营企业开放,加快各级科技计划等成果在企业转化和产业化。支持民营企业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对其购买的重大科技成果,按不超过企业对该项目实际支付技术交易费用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300万元。支持民营企业建设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对其促进技术交易成交金额达到一定额度以上的,按不超过实际成交额的3%,给予每家每年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民营企业牵头组建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符合省级条件的,根据其对外提供中试服务等情况,给予资金支持。加大对民营企业技术经纪人的培训力度,支持参与技术经纪职称评聘。
  八、支持民营企业培育引进科技创新人才
  注重“政府引才”与“企业引智”双向发力,依托科技创新型企业,大力培育和引进顶尖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支持民营企业申报省引才“百人计划”、省“创新之星”“创业之星”人才计划等重点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民营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中国侨智发展大会”等重要引才引智平台,探索构建柔性引才用才机制,做大高层次科技人才增量。依托省科学技术奖评审,遴选发现一批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和企业重大技术难题的重大标志性攻关成果。落实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等相关政策,鼓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对口帮扶民营企业,加大对扎根民营经济领域青年科技人才(团队)的奖励。选认科技特派员服务民营企业,积极推行以“一县一团”“一业一团”“一团服务一产业链”模式选派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助力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九、支持民营企业更大力度开放合作创新
  鼓励省内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以多种方式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直接利用当地创新资源开展研发活动,积极融入全球研发创新网络。支持民营企业与创新型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机构合作开展产业技术攻关、成果转移转化等,提升企业开放创新水平。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或参与建设福建省闽台港澳科技合作基地。支持有条件民营企业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创新资源集聚地区建设异地研发(孵化)机构,符合条件的研发投入可计入母公司,享受我省研发经费投入奖励政策。通过异地研发(孵化)机构与当地高校院所联合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支持推荐申报“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异地研发聘用人才,支持推荐申报国家、省级人才项目。
  十、优化民营企业创新服务体系
  完善民营企业获得创新资源的公平性和便利性措施,形成各类企业“创新不问出身”的政策环境。有序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等科技资源等向民营企业开放共享,提高创新资源使用效率。围绕我省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建设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与转化服务。持续开展科技金融对接活动,加大“科技贷”投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丰富科技创新领域金融产品供给。各级工商联以及所属商会等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探索创新项目对接、落地、转化的有效形式,助推民营企业项目落地。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创响福建”创新创业大赛、“创响福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积极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创新创业创造氛围。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增强民营企业对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信心。省科技厅与省工商联加强工作会商,统筹指导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本政策实施期限为2024—2027年度。
 

 

行业创新动态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等

       国务院总理李强6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听取关于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和下一步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有关工作考虑的汇报,审议通过《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草案)》,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
       会议指出,发展创业投资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要围绕“募投管退”全链条优化支持政策,鼓励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开展长期投资,积极吸引外资创投基金,拓宽退出渠道,完善并购重组、份额转让等政策,营造支持创业投资发展的良好生态。 要针对创业投资特点实施差异化监管,落细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专业性机构发展,处理好政府性基金和市场化基金关系,充分发挥创业投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作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本文有删减)

来源:新华社 2024-06-07
 
 
 

专精特新跑出“加速度” 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持续释放

       “产业链”转型升级提速,“创新链”成果转化显著,“资金链”逐步提质增效,“基本面”实现稳健增长……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研究院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4月,我国专精特新创新指数为286.4,比去年同期增长25.2%。从产业分布上看,新材料、生物两大产业保持较强的创新活力,创新成果加速形成,相关中小企业持续释放科技创新的强劲活力。
       今年以来,我国中小企业产销情况持续改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势头正盛。赛迪研究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数据表明了我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发展活力强劲迸发,在为社会提供丰富物质产品和服务的同时,在吸纳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等方面的作用显著提升。
       从“手工作坊”到智能制造工厂,从“零基础”攻关到助力大国智造,近年来,越来越多专精特新企业正在成为“中国智造”的重要支撑。在四川乐山,一家新型科技纺织工厂正在为航天运载火箭打造“特质外衣”,这种“货包装载赋形泡沫织物包覆产品”由当地企业自主研发制造,具有强力包裹、克重轻、功能性强等功能。在技术创新的强力驱动下,这一高新技术产品正在不断迭代、走向太空。
       近年来,新材料产业蓬勃发展,关键材料取得突破、前沿技术不断涌现,造就了一大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走进重庆一家新材料科技企业的生产车间,加热、挤压、熔化、混合……金属配件正在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设备上自动传递,生产线上各流程画面和各项数据指标均在中控室的智能电子大屏幕上实时呈现。相关负责人介绍,创新研发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让科技产品走进了更高端的市场。如今,当地生产的锶铝合金、金属锶等产品被广泛运用于电子、冶金、航空、汽车工业等领域,远销欧美多个国家和地区。
       “恰逢数字化浪潮,做好数字化转型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潜力所在。”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产业经济研究室主任、研究员魏琪嘉表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既是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也对当前推动工业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要放大专精特新企业的“乘数”效用,形成更多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打造支持企业发展的合力。
       中小企业释放创新活力,保护知识产权是关键。近年来,我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成果产出水平不断提高,一系列举措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自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以来,各地聚焦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多种保障。
       江苏着力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成功发行多项全国首创产品,降低产品架构的复杂程度,解决了过往产品“二次许可”模式中的税费问题;上海开展高质量发展服务专项行动,组织实施“点对点”知识产权诊断工作,围绕产业链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实施本市企业服务“一网通办”;浙江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上线全国首个数据知识产权公共存证平台,发放全国首张数据知识产权存证证书,落地全国首单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专精特新企业的灵魂是创新,而知识产权则是衡量专精特新企业创新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准。”赛迪研究院知识产权研究所分析师李新表示,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为创新能力的评价标准,已成为专精特新企业梯次认定条件。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将倒逼企业加强研发,有利于进一步集聚创新要素、促进知识产权应用,助力广大专精特新企业的创新发展。

来源:人民网 王绍绍 2024-05-27
 

全国首支国内国际双认证科技创新气候债券发行

  6月14日,据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获悉:赣江新区国资企业江西省投资集团近日成功发行全国首支国内国际双认证的科技创新气候债券。
  “该双认证债券将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既是运用绿色金融推动碳达峰、碳中和与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重要探索,也是支持助推能源产业绿色科技变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益实践。”赣江新区有关负责人表示。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2亿元,期限5年,票面利率2.38%,创我省同期限公司债券发行利率历史最低。债券以省投资集团的科研投入指标为前提,经过国内第三方机构绿色债券认证,同时获得了国际气候债券倡议组织的气候债券认证,与改善气候环境紧密挂钩。
  据介绍,债券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光伏发电、风电等具有显著碳减排和碳吸收效果的绿色项目,相较于普通绿色债券,其资金用途更加聚焦低碳领域和企业关键技术的突破。根据评估,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减排二氧化碳3.12万吨,节约标准煤1.43万吨,减排颗粒物0.8吨、二氧化硫3.92吨、氮氧化物6.29吨。
       近年来,赣江新区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为契机,积极探索金融服务“双碳”目标有效路径,推动包括股、债、贷在内的绿色金融改革不断迭代升级,先后推出“碳足迹”披露支持贷款、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碳减排挂钩”风电并购贷款以及碳中和基金、碳中和信托等系列创新成果。

来源:江西日报 杨静 2024-06-17
 

多措并举 政府引导基金积极打造耐心资本

  政府引导基金是耐心资本的重要来源。上海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越来越多的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条例中提到了延长基金的存续期限。此外,部分政府引导基金还计划进一步放宽对参股子基金存续期限的要求。
  “政府的产业规划通常具有长远的视野。因此,政府引导基金也应该更好地扮演耐心资本的角色。”中财融商高级合伙人朱信亚对记者说。
  存续期延长助力培育新兴产业
  近日发布的《湖州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提出,基金投资项目投资存续期一般不超过10年,经相关审议决策程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去年底,上海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从九个方面提出了32条政策举措,驱动更多资本成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今年初,2024年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又提出,引导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此前,政府引导基金存续期多在7年至8年间。近年来,很多新设立的政府引导基金将其存续期延长至10年甚至以上,以更好地支持新兴产业发展。”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
  去年底,注册资本为110.01亿元的广东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二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成立。资料显示,该基金存续期可长达17年。
  去年,黄山市新兴产业基金发布子基金遴选公告显示,引导基金存续期15年,投资期10年,退出期5年。安徽省印发的《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出对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参股的风投创投子基金存续期,放宽至不超过15年,可按照子基金实缴金额拨付管理费。
  “大部分科技企业培育周期长,需要长期资金的助力。政府引导基金逐步放宽存续期,有助于培育更多新兴产业。”母基金研究中心创始人唐劲草对记者说。
  耐心资本来源进一步多样化
  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创投委会长沈志群对记者表示,LP(有限合伙人)主体进一步多元化,高校母基金、上市公司、保险资金等正成为私募股权重要参与者。这不仅丰富了母基金行业的资金来源,也有利于培育更多的耐心资本。
  日前,由天津大学牵头的脑机交互与人机共融海河实验室与地方政府产业基金等共同设立脑机海河实验室基金,规模10亿元,旨在建立“科学家+企业家+政府+投资人”的创新投资模式,赋能初创企业快速成长。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国内已有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南大学、武汉大学、西湖大学等十多所知名高校与政府共同参投基金,为早期硬科技提供耐心资本。
  当前,CVC(企业风险投资)已成为政府引导基金募资来源的重要渠道之一。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投资方面,产业资本相对来说是更耐心的资本,更愿意投早、投小。
  “CVC更多的是用自有资金投资,没有募资压力,因此没有退出压力,相对来说周期长,所以它们能够支持早期项目,同时这些被投企业也可以与CVC背后的母公司进行合作,双方形成战略协同支持。”田轩说。
  5月27日,航锦科技公告显示,公司近日与长江产业集团、工银资本等合作方签署了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工融长江(湖北)智能制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点投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等智能制造领域,基金总规模50亿元,首期10亿元。
  “我国长期形成的以债券融资、间接融资为主,股权融资、直接融资相对滞后的投融资结构,是耐心资本难以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根源。加快金融改革创新,要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在防控金融风险的同时,促使更多金融资金转型为‘耐心资本’。”沈志群说。
  国资S基金为耐心资本续航
  日前,上海国投S基金成功完成第三次扩募,今年以来已新增江西金控、东莞松山湖母基金、成都交投等5家投资人,基金规模超10亿元。
  沈志群表示,目前我国各级各类政府引导基金占“半壁江山”的格局不可能长期持续,必须尽早落实S基金(二手份额转让基金)。
  今年以来,陕西、安徽、四川等多地分别设立首只S基金。尚合资本创始合伙人覃韦杰认为,S基金在某种程度上发挥了改善一级市场流动性的功能。随着企业成长周期的延长,S基金可以作为第二波接续的力量,帮助科创企业在中后期发展阶段继续获得耐心资本的支持。他认为,S基金的发展需要更多资本力量的支持,以及更多专业机构和人才的参与,才能更好构建出更丰富、更完整的科创企业赋能生态。
  “尽管市场存在一定挑战,但通过不断地努力和创新,创业投资市场的未来仍然充满希望。科创企业的成长需要多元化的创业资金的支持,同时创投基金也需要更多元化的退出生态的支撑。”覃韦杰说。
来源:上海证券报 邓贞 2024-05-31
 

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

       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5月24日在福建福州开幕。会上发布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3年)》(下称《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保持稳健增长,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
       记者从会上获悉,相关部门、业内企业将从多方面发力,持续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挖数据要素价值,进一步释放数字经济发展活力。
       当前,数字基础设施不断扩容提速。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王江平在会上介绍,我国5G基站数达364.7万个,实现了“市市通千兆、县县通5G、村村通宽带”。全国在用数据中心标准机架超过810万架,算力总规模达220EFLOPS,近5年平均增速近30%,存力总规模约1200EB。
       数字基础设施持续稳固,有力支持数据的流通、利用。上述《报告》显示,2023年数据生产总量达32.85ZB(1个ZB等于十万亿亿字节),同比增长22.44%。
       “数据成为新生产要素,呈现出高质量供给、高效率流通、高水平利用、高可靠安全的发展趋势。”中国移动董事长杨杰在会上表示,数据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各环节,数据规模呈指数级增长。
       数据的应用也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以制造业为例,王江平介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中32万余家企业的评估数据,截至2024年3月底,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和数字化研发工具普及率已分别达到62.9%、80.1%。
       记者从会上获悉,多方将持续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打通数据流通大动脉。王江平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快5G、千兆光网等规模部署,加强6G研发。推动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加快布局智能算力基础设施,推进算力互联互通,构建“云边端”协同、“算存运”融合的一体化算力基础设施体系。
       中国电信董事长柯瑞文表示,下阶段中国电信将重点攻关异构云调度、智算网络、云网操作系统等卡点技术,为算力资源高质量供给持续贡献创新方案。在人工智能、量子、网络领域,持续攻关通用大模型和量子计算云平台,同时加快6G网络架构与标准研究。
       此外,杨杰也透露,中国移动正在加快完善算网基础设施体系、关键技术体系、产品服务体系,优化全国性智算中心和边缘智算节点布局,全网智算规模达到17EFLOPS,年内还将投产多个超万卡智算中心。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需要大力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释放数据要素的乘数效益。
       王江平表示表示,将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编制重点行业、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图谱。推动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数据要素等赋能新型工业化。
       此外,不少企业也将进一步展开探索。蚂蚁集团董事长兼CEO井贤栋在峰会上表示,数据要素要“用得好”,关键是“流得动”。要走向未来更广域的可信流通,隐私计算是必需的“管道”技术。目前蚂蚁正在探索下一代隐私计算技术,提供普惠的隐私计算服务,包括一套端到端的数据安全保障,通过全链路密态、实时风控确保数据安全。
       “我们将积极参与国家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提供数据确权登记、数据融合计算、可信数据空间等功能,支持数据汇聚流通和开发利用。” 柯瑞文说。

来源: 新华社 郭倩 刘育莹 2024-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