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主页 > 实时动态 > 简报
简报·第295期(下)

政策速递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金融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25〕64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科技金融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2月18日
  

河南省科技金融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部署,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进一步强化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推进科技、产业和金融深度融合、良性互动,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1+2+4+N”目标任务体系,锚定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的金融服务体系,为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供更加精准、优质、高效的金融保障,加快实现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力争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增速持续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0个百分点,全省新发放科技型企业贷款利率明显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利率,全省科技型企业获贷率达到6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信贷提效四项行动。
  1.科技型企业首贷破冰、信用贷扩面行动。深入摸排全省科技型企业“无贷户”情况,加大政银企对接力度,推动对接常态化、服务精准化,着力破解信息不对称问题,推动科技型小微企业科技贷款“从0到1”突破,提升科技型企业项目融资的可得性和满意度。(人行河南省分行、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科技企业百家行专项行动。突出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具身智能机器人、生物医药等产业,动态精选100家有核心技术、发展潜力和融资需求的科技型企业,逐家走访对接,重点破解融资“最后一公里”难题。(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科技金融风险分担补偿拓展行动。推动“科技贷”、“专精特新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提质扩面,修订《河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将更多科技型企业纳入贷款风险补偿覆盖范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融资作用,力争到2027年,“科技贷”、“专精特新贷”累计放款1000亿元以上。(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财政厅、省委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4.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精准直达行动。加大项目推送力度,压实项目审核责任,建立健全银行推荐项目机制,支持银行参与设备更新项目征集和遴选,提高项目质量和可落地性,组织银企“一对一”对接,扩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落地规模,力争到2026年全省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领域贷款余额达到300亿元。(人行河南省分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投融联动三项机制。
  1.“股贷债保投”联动机制。探索成立科技金融联盟,通过政策集成、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产品创新、人才聚合、服务协同,促进“股贷债保投”联动,大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为科技创新提供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和服务,定期发布“贷款+外部直投”“贷款+认股权”等典型案例,创优多元化科技金融生态。依托省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开辟科技金融专区,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推出更多符合科技型企业需求的“信易贷”产品。组织科技特色支行行长培训会,强化银行、基金、保险等机构互动合作。加强债券发行培育辅导,开展承销机构、投资机构对接活动。积极引进金融科技、资产评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完善科技金融配套服务体系。(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创新积分制”融资机制。建立具有河南特色的科技企业“创新积分制”评价指标体系,助力金融机构快速识别优质企业,研发“积分贷”“积分投”“积分保”等专属产品,定期考核评估,拓展“积分+”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应用场景,助力科技型企业融资,打通科技、金融、产业连接通道。持续开展“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征集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名单推送至金融机构,加强政银企对接服务,引导创新资源向科技型企业集聚,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和可得性。(省科技厅、省委金融办、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政投贷”一体化运作机制。聚焦中原科技城、中原医学科学城、中原农谷等科创高地和重点产业链,探索构建政府、基金、银行协同机制,政府要加大支持科技创新政策和资金统筹力度,基金要发挥“耐心资本”和“招商引擎”作用,银行要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形成三方紧密协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金融闭环,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上市促进工作质效。
  1.提升上市精准培育水平。联合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驻豫基地,为上市后备库企业提供“一对一”精准辅导,台账化协调解决上市中遇到的问题,降低企业上市成本,提高上市效率,推动更多科技型企业进入证券交易所审核流程。支持科技型企业围绕主业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并购重组,延链补链强链,加强资源整合,提升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高质量建设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抢抓“绿色”通道政策机遇,持续推动新三板与四板市场制度型对接机制在我省落实,充分发挥区域股权中心“苗圃”功能。(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基金体系覆盖率。统筹优化基金布局,深入推进“基金入豫”,加强与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中央企业基金等合作,吸引在豫落户子基金。研究制定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省、市天使投资母基金作用,市场化遴选基金管理人,放宽基金投返要求,健全容错机制,优化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考核评价体系,提升对全省产业发展和创新创业的服务质效。支持省内基金管理机构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协同联动,聚焦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前谋划项目和加强投融资对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风险分担保障。建立科技保险共保体。推动有实力、有意愿的财产保险机构发挥专业技术和资源优势,优选生物医药、低空经济、新材料、集成电路等高风险创新领域开展科技保险共保,建立组织架构,明确共保份额和利润分配机制,加强对我省优势科技产业领域的风险保障。(省委金融办、河南金融监管局、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发挥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人行河南省分行牵头的省级科技金融统筹推进机制作用,强化责任落实,定期监测调度。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跟进中央层面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最大限度充实政策工具箱、释放政策红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相关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内容,及时分析研判,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推动保险业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深圳市关于保险业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行动方案(2026-2028年)》公开征求意见

  保险业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保障社会民生、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推动保险业支持深圳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打造科技保险高地,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走在前列,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会同深圳金融监管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关于保险业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于1月22日公开征求意见。
  一、政策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分为工作目标、推动保险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构建保险业新发展格局、保障措施四部分,提出16项工作措施,核心在于引导保险业助力深圳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同时,实现保险业自身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目标
  从科技、产业、行业自身分别设定量化目标任务。
  一是科技保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速超10%,每年为科技企业提供风险保障超5万亿元。
  二是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保险服务实现突破,量化目标设定为每年推出不少于30款保险创新产品。
  三是全市保险法人总资产规模超11万亿元,深圳地区三年保费收入超7000亿元。
  (二)主要内容
  一是围绕“险资入深”、科技创新、“20+8”产业集群、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海洋产业、深港合作、企业“走出去”、再保共保等重点领域和前沿方向,聚焦保险业和实体产业关心的问题,切实提出具体支持举措,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
  二是在创新领域积极探索,例如支持保险机构设立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的保险创新中心;推动无人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和责任险配套机制;在城市交通等特定场景领域探索“车电分离”模式汽车商业车险产品;深化保险机构与健康产业链、生物医药行业的合作,探索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纳入商业健康险保障范围,等等。
  三是全面优化各项工作机制,具体包括建立“险资入深”常态化项目对接机制;探索国资通过多样化的出资与收益安排机制,带动保险资金参与重大项目和关键领域投资;拓展创新积分的应用,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创新积分保险”专属产品;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创新运用再保共保机制,针对重点领域研究组建专业化共保体;鼓励各区充分运用风险补偿资金池、“科技保险券”、保费补贴等政策措施,推动特色险种发展,等等。
  四是聚焦“如何给到保险机构发展支持”,各区结合产业优势和发展特色,为保险机构提供场景化支持。例如福田、罗湖提供保险综合创新场景,前海、河套为“保险”出海创新应用场景,南山、光明、宝安、龙岗、龙华、坪山、深汕提供科技创新产业的场景化便利,盐田、大鹏开放海洋经济的各类应用场景。
  二、深圳保险业发展情况
  2025年前三季度,深圳地区保费收入1797.4亿元,同比增长12.8%,增速持续领跑全国一线城市。截至2025年9月末,保险法人总资产9.1万亿元,同比增长22%,位居国内城市第二名;辖内保险法人机构净利润610亿元,增速15.5%;平安集团连续7年位列“财富500强”全球保险行业第1名。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细化梳理39项拟在深圳市重点实施、推广扩面的保险创新项目清单。大力发展无人机保险、新能源车险等,支持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研究制定科技保险专项政策。
  积极完善保险资金投资环境和生态,推动“险资入深”,2025年共引进阳光保险并购基金(45亿元)、平安保险股权投资基金(33亿元)、海港人寿基金(15亿元)、平安保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00亿元)、太平保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00亿元)等5只重点基金项目,规模共493亿元。
  三、行业创新探索
  深圳市保险业协会组织行业部分公司成立了科技保险工作小组,深入开展调研,从科创企业的经营管理、研发转化、知识产权、核心人员、特色需求五大场景出发,制定了“惠科保”整体保障方案,并在方案框架下,进一步制定了 11款行业示范条款。
  创新推出种子基金保险补偿方案,引入科技保险为“耐心资本、大胆资本”保驾护航。针对早期项目风险高、周期长等痛点,深圳市科创局与国任保险共同探索推出“种子基金保险补偿方案”,聚焦种子基金所投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风险,对社会资本的投资损失给予托底补偿。
  组建全国首个海外知识产权保险联共体,护航企业“走出去”。2025年4月南山区海外知识产权保险联共体正式成立,联共体以“保司共保体+服务联合体”双轨机制模式,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风险保障。
  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正在规划筹建“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保险创新中心”,将致力于为人工智能产业量身定制一套“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将开发覆盖算力、算法、数据到应用场景的全方位保险产品,如自动驾驶保险、具身机器人保险、算法责任保险等,并提供技术安全测评、合规咨询等风险减量服务。同时,探索“投保联动”新模式,利用保险的增信功能,为具有潜力的人工智能企业撬动更多发展资本。
  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创新性地推出了“空链保”综合保险产品,实现了对低空经济研发、生产、运营全生命周期的风险覆盖,为深圳格物感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空链保”首单保障。创新开发“低空保”新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保险,深圳分公司成功落地深圳地区首单亿航EVTOL航空器第三者责任险,为新兴航空器的商业化运营探索迈出了关键一步。
人保健康深圳分公司携手知名生命基因检测公司,创新推出了“肠癌基因检测专属健康保障项目”,将保险保障前置到疾病早筛环节。与人保香港携手打造“保险保障+跨境服务”协作模式,2025年创新推出“跨境通行保·北上医无忧”跨境百万医疗保险产品,成功构建“人保香港承保销售、人保健康运营服务”的全链条闭环管理。
来源 :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01-26

 

关于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

财金〔2026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有关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两新”政策实施的决策部署,支持经营主体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降低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推动形成有效投资,现就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支持范围。经营主体实施设备更新行动且银行向其发放贷款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设备更新项目相关固定资产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按照相关固定资产贷款发放之日起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将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支持的、银行2026年起新发放的科技创新类贷款纳入中央财政贴息支持范围。政策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后续可视情延长实施期限。
       二、扩展支持领域。在支持工业、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文旅、老旧农机具等领域设备更新基础上,增加建筑和市政、用能设备、航空器材、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渔船、冷链设施、粮油加工、废弃物循环利用、小水电、消费商业设施、人工智能、养老等领域,加大对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设备更新支持。
       三、增加经办银行。贴息贷款经办银行为26家,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优化贴息流程。贴息资金拨付采取“预拨+结算”方式。2026年1月31日前,全国性银行省级分行和地方性银行总行(以下简称省行)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2026年全年贴息资金需求申请,省级财政部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行预拨贴息资金。省行按月汇总分支机构贴息资金申请并向省级财政部门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审工作机制,集中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并联并审、联合审核,强化审核结果互享互认,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出具审核结果。财政部当地监管局不再对财政贴息资金进行日常审核。财政贴息不再以贷款获得再贷款支持为前提。
       五、做好资金结算。自2027年起每年1月31日前省行向省级财政部门提交上年度贴息资金结算申请和本年贴息资金需求申请,省级财政部门于2月20日前出具审核意见并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向省级财政部门结算上年度并按一定比例预拨本年贴息资金,省级财政部门及时向省行结算和拨付贴息资金。财政部门可根据银行贴息资金使用进度提前或分阶段开展结算工作。
       六、做好资金清算。2029年1月31日前省行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贴息资金清算申请,原则上省级财政部门自收到清算申请1个月内,出具贴息资金清算审核报告并报送财政部,财政部与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与经办银行省行分别清算贴息资金。资金清算时间视政策实施期限延长情况相应调整。
       七、强化组织实施。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行业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共同抓好组织实施。对于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领域,中国人民银行给予再贷款政策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行业管理部门指导地方做好设备更新项目审核。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加强行业监督,做好审核把关。金融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经办银行审核资金用途和跟踪贷款实际使用情况。经办银行向经营主体收息时,代财政支付贴息资金,并通过手机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告知,增强经营主体体验感和获得感。
       八、加强监督管理。财政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酌情组织财政部各地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开展联合抽查,发现被贴息经营主体有严重违规操作问题的,向经营主体收回贴息资金;对与经营主体合谋进行违规贴息操作的银行,严格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不得继续经办相关贴息业务。经办银行要严格履行审贷职责,做好贷款资金流向监控,严禁用于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并通过数据标签做好分类统计,避免贷款重复享受中央财政贴息。
       九、规范信息报送。经办银行建立报表统计制度,经办银行总行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报送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发放和贴息使用情况,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4〕54号)等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前期已印发政策文件执行。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2026年1月19日
附件:(略)
  经办银行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资金需求申请表
  经办银行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审核申请表
  经办银行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结算申请表
  省级财政部门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资金需求和结算审核表

 

行业创新动态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发挥比较优势 坚持稳中求进推动我国未来产业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30日下午就前瞻布局和发展未来产业进行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前沿技术不断涌现,引领和支撑未来产业快速崛起。要站在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战略高度,立足客观条件,发挥比较优势,坚持稳中求进、梯度培育,推动我国未来产业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余晓晖同志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提出工作建议。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认真听取讲解,并进行了讨论。
       习近平在听取讲解和讨论后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对于抢占科技和产业制高点、把握发展主动权,对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对于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强化政策支持,推动未来产业发展呈现良好势头。
       习近平强调,未来产业具有前瞻性、战略性、颠覆性等特点,需要科学谋划、全局统筹。要聚焦“十五五”时期我国未来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科学论证技术路线,提升前沿技术战略预判能力。要综合考虑国家战略需求、技术成熟程度、要素支撑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错位发展。要强化产业协同,推动未来产业同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相得益彰。
       习近平指出,科技突破的程度,很大程度上决定未来产业发展的速度、广度、深度。要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坚持“产业出题、科技答题”,加大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加强基础研究战略性、前瞻性、体系化布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习近平强调,很多未来产业的兴起是靠企业一步步突破带动的。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大力培育核心技术领先、创新能力强的科技领军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引领带动产业向前沿和高端领域迈进。
       习近平指出,未来产业培育周期长、市场风险大,政策上要支持,政府要做好服务。要完善财税等政策,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全方位做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工作,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
       习近平强调,未来产业发展涉及面广,必须健全治理体系。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探索科学有效的监管方式,防范相关风险,确保既“放得活”又“管得好”。要深化国际合作,积极推动各方标准共建、规则共商、产业共促。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科技前沿知识学习,努力做到知科技、懂产业、善决策。
来源:新华社 2026-01-31
 

展望“十五五”:推动科技金融与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同频共振

       自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来,每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会强调创新驱动等与科技创新相关的内容。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立足“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的历史方位,将“创新科技金融服务”作为一项重要部署提出,与其他重大任务并列,构成新时代“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系统框架。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随着科技金融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科技金融将促进实现资源的精准配置与高效循环。“十五五”时期,科技金融将加快构建与科技创新全生命周期适配的多层次生态体系,推动科技金融与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同频共振,促进技术突破、产业升级与金融发展的良性循环。
       01科技金融要为前沿科技研发雪中送炭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孙飞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科技金融要迎难而上、聚焦重点。”强化了对科技型企业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金融服务。围绕这一要求,金融要通过制度、工具、服务等一系列创新,在科创企业初创、成长、成熟等全生命周期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新生态。关键点在于,通过差异化的信贷支持政策、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科学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等制度设计,促进金融更好发挥血液滋养与桥梁纽带作用。既为前沿科技研发“雪中送炭”,促进“实验室成果”变成“生产线产品”,助力产业做大做强;又能从产业发展的红利中获得回报,形成“金融支撑科技产业化、产业发展反哺金融”的正向循环。
       中证金融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潘宏胜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发展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必由之路,也是金融体系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要求。目前,我国已构建起科技金融发展的“四梁八柱”,科技金融的政策框架体系日趋完善,“创投17条”、科创板深化改革“1+6”政策体系、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债券市场科技板等都是最新的政策创新。
       潘宏胜认为,构建“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是一个长期渐进的系统工程,关键是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形成并扩大有利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产业与金融共生共荣的正反馈。一是处理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既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在动态估值、风险定价、价格调节、信用约束、要素流转等方面的作用,也发挥好政府在导向引领、技术评估、营商环境、财税支持、人才培养、科技法治、伦理、诚信及安全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平衡好科技金融的功能性和盈利性。尊重和适应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完善科技链、产业链、资金链相应的激励约束,推动科技成果持续转化为企业经营盈利、投资者回报和产业竞争力,再反哺新一轮科研投入,实现科技创新、金融发展和产业进步的良性互动。三是努力提高科技金融体系在信息互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期限配置等方面的适配性,努力破解科技创新的周期长、风险大、信息不对称等难题,实现科技创新的风险—收益再平衡。
       02加快健全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
       近年来,我国科技金融在赋能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表现为产品供给方面的结构性不足等,其背后根源包括市场容错机制不健全、信息不对称与协同机制缺失、资本市场对科创领域的退出渠道不畅等。
       孙飞表示,可聚焦深层次根源,在现行政策基础上精准发力。既要加快健全科技金融市场容错机制,完善风险补偿、风险分担配套政策,打消金融机构服务科创的后顾之忧,也要着力破除信息壁垒,搭建科技、产业、金融多方联动的信息共享与对接平台,推动各类金融业态协同发力、形成服务科创的合力。同时,需畅通资本市场退出渠道,优化科创板、北交所等市场对科创企业的包容性安排,活跃市场化并购重组。可引导商业银行继续加大针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开发专门的信贷产品和风险管理技术,根据当地产业结构和企业特点提供个性化服务,通过投贷联动等方式分散风险。鼓励科技保险创新,监管层面可建立科技保险量化指标考核体系,对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创新给予奖励,引导保险公司深入科技企业,扩大科技保险覆盖面。继续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规模,落实科创专项担保计划,适当提高财政对担保风险的分担比例。
       “同时优化交易所转板制度安排。”孙飞说,在当前区域性股权市场—新三板—北交所—科创板/创业板转板实践的基础上,研究推进更大范围的更多链条的转板机制设计,促进形成交易所之间良性竞争,完善企业的“能上能下”机制。不断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配套机制建设,如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科技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等,为金融机构精准识别科技型企业并提供更具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提供抓手。
       潘宏胜表示,我国科技金融取得了长足发展,但金融体系长期以间接融资为主,科技金融服务在适配性、精准性、可持续性等方面还不完全适应科技创新的发展要求,要加快健全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一是健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长效投入机制,构建财政、银证保、创投风投、公募私募等各类机构和资金合理配合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格局,强化政府性与社会性资金的协同,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二是强化金融政策与科技、产业、财政等政策协同,健全信息共享、融资对接、风险分担、公平竞争、安全保障等支持和配套机制。三是强化对金融机构、科创企业和创新人才的正向激励,完善金融机构的考核、审贷、风控、信用评价等内部机制,丰富适应科创企业特点的信用产品和金融工具,培养既懂技术又懂金融的复合型人才,全面提升金融机构提供科创金融服务的专业能力。
       03构建与科技创新全生命周期 适配的多层次生态体系
       展望“十五五”,孙飞表示,随着科技金融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将呈现出由点到面、由割裂到融合的转变,促进实现资源的精准配置与高效循环。有几个趋势值得关注。一是政策性与市场化工具深度协同,重点领域的“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模式更加完善。如政府引导基金通过“让利、让权”等制度设计,精准引导资金流向硬科技等关键领域及初创期、早中期科创企业。二是金融服务全周期、接力式体系更加完善。围绕科技企业从种子期到成熟期的成长轨迹,VC/PE、信贷、证券市场在不同阶段的衔接更为紧密,以长周期陪伴助力科创企业完成规模扩张与产业升级。三是金融机构利用科技赋能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的能力不断增强。利用AI大模型等技术赋能,突破标准化金融产品局限,为科技企业提供“一对一”专属方案,精准匹配不同赛道、不同阶段科创企业的差异化需求。
       潘宏胜表示,“十五五”时期,科技金融将加快构建与科技创新全生命周期适配的多层次生态体系,推动科技金融与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同频共振,促进技术突破、产业升级与金融发展的良性循环。
       一是科技金融各方协同发展的生态体系有望持续优化。产业、科技、金融、财政等政策同向发力,政企金协同、产学研协作和央地联动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政策、市场、企业和各类机构支持科创的合力增强,匹配科技企业“初创—成长—成熟”各阶段的接力式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二是围绕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和金融服务体系精准性有效性稳步提高。包括政府性、社会性、个人等各类资金在内的长期和耐心资本的供给体系有望壮大,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金融的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市场化激励、长周期考核和尽职免责等机制逐步完善,信贷、股权、债券、保险、担保、衍生品、资产证券化等多元化金融工具将组合协同发力。
       三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体系有望进一步发展。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期货等金融机构的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和业务发展、产品创新将不断深化,股权、债券、期货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的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稳步提高,科技创新企业的识别筛选、价格形成、做优做强、进退有序等制度机制不断健全,营造起更具吸引力的“长钱长投”制度环境。
       四是科技金融的监管科技赋能和风险防控体系将日趋完备。科技金融业务和金融监管都将更大程度地科技赋能,更加注重适配科技创新活动的风险特性,数据驱动金融服务,为科技企业精准“画像”,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风险识别、优化信用评估、信息共享等能力,完善风险分担机制。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刘慧 2026-01-19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实施“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推动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打造新质生产力,全方位赋能新型工业化。
       《意见》明确总体要求,以创新驱动、场景牵引等为原则,统筹推进“智能产业化”与“产业智能化”,促进人工智能与制造业“双向赋能”,支撑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到2027年,我国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实现安全可靠供给,产业规模和赋能水平稳居世界前列,将实现3—5个通用大模型在制造业深度应用、推出1000个高水平工业智能体、打造100个工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推广500个典型应用场景等核心目标,同时培育2—3家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生态主导型企业,和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懂智能、熟行业”的赋能应用服务商,选树1000家标杆企业,建成全球领先的开源开放生态。
       《意见》部署七大重点任务及21项具体措施。创新筑基方面,强化算力供给、开发行业模型、开展“模数共振”行动,夯实赋能底座;赋智升级聚焦重点行业、全流程转型、重点企业及区域,拓展高价值应用场景,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全环节;产品突破推动智能装备迭代、终端升级,打造软件和智能体新业态;主体培育梯次培育企业、打造创新载体、发展赋能应用服务商;生态壮大强化标准引领、推动开源开放、加强人才引育;安全护航提升保障能力、建立治理机制;国际合作推动产业出海、打造合作平台。
       《意见》配套两大附件,明确重点行业转型指引与企业应用指南。前者针对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等行业分类施策,后者为企业提供智能化评估规划、基础能力提升、数据集构建等全流程实施路径。《意见》强调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机制,统筹资金支持,落实首台(套)等政策,释放市场需求,推动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

来源:新华网 2026-01-08 赵海军
 

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设立国家级并购基金

       2026年1月2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表示,要发挥好国家创业投资基金行业标杆作用,研究设立国家级并购基金,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等,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近年来,我国并购市场持续活跃离不开政策支持与市场环境的优化。
       梳理来看,2024年4月,新“国九条”明确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度,随后“并购六条”问世,进一步激活并购重组市场。在优化产业资源配置、科技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并购重组持续发挥重要作用。

来源:中国经营报 罗辑 2026-01-20
 

沪深北交易所宣布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

       2月9日,沪深北交易所宣布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主要围绕进一步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创新发展、更好适应科创企业再融资需求、提升再融资灵活性和便利度、加强再融资全过程监管等四个方面。
       在进一步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创新发展方面,沪深北交易所明确,对经营治理与信息披露规范,具有代表性与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上市公司,优化再融资审核,进一步提高再融资效率。
       围绕更好适应科创企业再融资需求,沪深交易所同步就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拟允许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补流超过30%的部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同时,沪深北交易所优化再融资间隔期要求,按照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技型上市公司再融资,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融资间隔期调整为不少于6个月。存在破发情形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定增、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合理融资,募集资金需投向主营业务。
       本轮优化围绕提升再融资灵活性、便利度,明确上市公司披露再融资预案时,应当同时简要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下一步使用进度考虑,申报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原则上应当达到基本使用完毕的标准。合理简化再融资申报材料,对于已在定期报告等信披文件中披露且事实未发生变化的内容,可以直接引用。
       此外,围绕加强再融资全过程监管,本轮优化压严压实上市公司信披第一责任人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建立交易所再融资预案披露工作机制,严防上市公司“带病”申报再融资。

来源:新华网 刘羽佳、刘慧 2026-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