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辽政办发〔2025〕18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精神,加强全省各级政府投资基金统筹管理,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突出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规范运作政府投资基金,大力发展耐心资本,做到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
二、主要任务
(一)找准功能定位,服务全省发展大局
1.明确基金功能定位。各级政府投资基金要聚焦辽宁全面振兴的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结合实际支持建设具有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各市政府、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委会、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等。以下均需各市政府和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体现差异化发展要求。按照投资方向,政府投资基金主要分为产业投资类基金和创业投资类基金。产业投资类基金要突出支持重点,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创业投资类基金要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财政厅、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等)
3.培育发展耐心资本。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作用,对需要长期布局的领域,可采取合理延长存续期、接续投资等方式,确保投资延续性。积极参与国家级基金募资,主动争取各类国家级基金、保险资金等耐心资本在我省开展项目投资或联合设立子基金。优化机制设计,以让利政策、绩效评价等激励约束手段引导社会资本更加耐心。加强与信贷、担保、保险等金融工具的协同联动,共同营造有利于耐心资本发展的金融生态。(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辽宁金融监管局、大连金融监管局、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等)
4.有序扩充基金规模。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情况,研究扩大省级政府投资基金规模,支持沈阳、大连市级政府投资基金加快发展,逐步提高资金实缴到位率。深化省、市、县三级联动,促进财政出资和国资、民资、外资协同,加快设立市场化子基金步伐。深化基金领域央地合作,探索与其他省份政府投资基金、国企资金合作新模式。研究设立企业风险投资基金(CVC基金)、并购基金、专项基金等市场化基金。(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等)
(二)加强统筹规划,提高政府管理效能
5.建立分级审批体系。政府出资设立基金要充分评估论证并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设立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应报省政府批准。设立市级政府投资基金应报市政府批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省政府主管部门报备。县级政府应严格控制新设政府投资基金,财力较好、具备资源禀赋的县(市、区)如确需发起设立,应提级报市级政府审批并于10个工作日内向省政府主管部门报备。除上述情形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得以财政拨款或自有收入新设基金。债务高风险地区政府不得出资设立基金。(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
6.健全统筹管理体系。省财政厅要根据省政府授权统筹省内政府投资基金行业管理,加强对各地区设立政府投资基金的指导,涉及政府投资基金战略规划和重要政策等重大事项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各级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将基金出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合理安排基金出资。政府投资基金原则上应委托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运营管理,参设子基金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施市场化运作。(责任单位:省财政厅、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等)
7.加强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编制辽宁省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投资领域清单,并根据产业布局情况动态调整,防止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把握行业政策及投资方向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参与基金设立评估论证,在新设基金的投资决策环节发挥把关作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
8.完善项目培育和储备机制。管理机构要主动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创平台、中试基地、高新园区等对接合作,提升政府投资基金对省内科创项目的覆盖面和渗透率。探索“拨投结合”等科技项目支持方式,推动科研成果孵化、转化,培育股权投资承接载体。提升“创投辽宁”品牌影响力,推动有股权融资需求的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常态化、高质量举办各类路演活动,促进资本与项目精准对接。在公允客观前提下,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建立优质项目库,管理机构分行业、分阶段建立储备项目库,推动“两库”精准化对接和动态化更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等)
(三)构建政策体系,营造良好基金发展环境
9.优化基金管理政策。要针对政府投资基金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明确管理架构、机构职责、运营要求、风险控制等方面内容。鼓励优化子基金返投比例、出资比例、存续期限、让利标准等方面政策,突出正向激励导向,提振外界投资辽宁信心。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要求,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设立政府投资基金。(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
10.健全基金绩效管理体系。分层建立母子基金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科学化、差异化、可量化的绩效指标组合,探索针对不同类型基金设定投资容亏率,体现激励约束作用。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基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重点关注政策目标实现情况。鼓励对重大战略性项目进行差异化评价。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管理团队和子基金管理人的绩效考核,综合采取调整管理费、超额收益分配等措施推动结果应用。(责任单位:省财政厅、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等)
11.建立尽职免责机制。鼓励各级政府针对本级政府投资基金建立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亏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完善免责认定标准和流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巡视、审计等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指导。对管理机构符合尽职合规要求的应予以免责保障,不以正常投资损失作为启动责任认定程序或追责的依据。(责任单位: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等)
(四)完善治理机制,提升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
12.优化市场化运行机制。加快培育省内优质管理人特别是创业投资管理人,支持国有企业下设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坚持引资与引智并重,鼓励采取合资、合作等方式引入优秀机构与团队。充分发挥管理机构和管理人作用,具体项目由其按市场化方式进行决策,政府部门不得以行政手段干预。健全专家咨询论证机制,充分利用外部专家、第三方机构力量对基金设立、投资等环节提供支持。各级政府要加强市场信用管理,严格落实已完成决策的基金出资事项,避免违约行为。(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资委、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等)
13.规范基金运作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基金运作管理和投资决策机制,依法履行决策程序,提高运作效率。各相关部门可组织管理机构通过委派观察员等方式,促进基金合规运作。管理机构要规范开展政府投资基金登记、备案、托管、信息报送等工作,短期内不具备规范化管理条件的要制定计划方案、限期进行整改。(责任单位:省财政厅、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等)
14.做好基金退出工作。建立基金退出机制,优化政府投资基金及参设子基金退出路径,促进投资良性循环。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政府投资基金退出期,并在章程或合伙协议中明确退出条件。提高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大连股权交易中心等股权交易市场服务能力,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探索基金份额转让业务。鼓励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拓宽基金退出渠道。对政策效应不明显或募资、投资进展缓慢的基金,推动进行优化整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等)
15.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严禁各级政府通过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进行出资,不得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不得强制要求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出资或垫资。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募投管退”全流程风险防控和廉政风险防范体系。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督促省内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从业人员依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责任单位:省财政厅、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等)
三、保障措施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全过程各方面。财政部门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责,负责政府投资基金的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国家做好政府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政府投资基金投向的指导评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积极支持政府投资基金及参设子基金登记注册。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协作、规范监管,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共同推动解决政府投资基金发展中的问题。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辽政办发〔2025〕1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全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创新创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结合辽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投管退”各环节政策环境和管理制度,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积蓄新动能新优势。
到2027年底,全省多层次、分领域、全周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基本形成,市场活跃度不断增强,各类基金认缴规模力争突破1800亿元;到2030年底,各类基金认缴规模力争突破2500亿元,对全省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升。
二、做优做强投资机构,促进资本有效集聚
(一)培育多元化投资主体。通过政策优惠和产业优势的叠加效应,引导创投机构加大对辽宁原创性、引领性科技创新企业投资力度。鼓励科研机构、创新创业平台机构等参与创业投资。促进企业风险投资(CVC)发展,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股权投资,加快核心技术研发突破和产业转化。(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各市政府、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委会等。以下均需各市政府和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快投资机构集聚发展。沈阳、大连市要依托经济金融发展优势和资源禀赋特点,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性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区,吸引更多国内外知名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入驻,力争基金认缴规模每年呈两位数增长。充分发挥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等开放平台作用,便利主权基金等机构投资者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投资实体企业。(责任单位:省商务厅,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等)
(三)发挥金融机构联动作用。积极争取全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更好发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重组等方面专业优势。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投贷联动,创新开展“贷款+外部直投”业务,提供全链条金融服务。(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辽宁金融监管局、大连金融监管局等)
三、拓宽资金募集渠道,推动融合创新发展
(四)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通过专项资金“拨改投”等方式,扩大政府投资基金规模。打造政府投资基金矩阵,设立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天使类子基金群加快构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围绕支持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和前瞻布局未来产业,设立专项基金集群,精准支持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五)提高国资基金放大效应。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基金体系,强化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基金管理能力,塑造专业化国资基金品牌。引导企业主动对接央企资源,拓宽市场化募资渠道,吸引各类资本参与国资基金设立。(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等)
(六)积极吸引国家级基金投资。推动国家级基金在我省设立专项基金,或开展直接投资。强化与国家级基金资源对接联动,在尽调分析、项目研究、投后管理和退出方式等方面形成协同效应,为重大股权融资项目落地提供配套保障。(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等)
(七)大力发展耐心资本。支持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我省创业投资基金,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穿透后底层资产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公司股权的,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根据监管规定优化风险因子。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发行公司债券、科创债等,拓宽资金来源。(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辽宁金融监管局、大连金融监管局、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等)
四、加大产投对接力度,推动赋能实体经济
(八)深入挖掘产业需求。聚焦重点产业集群和产业链,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与各类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加强对接。充分发挥科教资源优势,畅通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创新资源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对接通道。强化精准招商,围绕产业链招商图谱,积极促进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对接合作,补足产业链短板。(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等)
(九)打造线上对接平台。依托“创投辽宁”—辽宁省股权投融资服务平台,优化完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库和创新创业项目库。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和专利产业化企业等定期梳理创新创业项目,发布股权融资需求。拓展平台功能,为被投企业提供项目融资、政策咨询等投后服务。(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知识产权局等)
(十)开展多元化对接服务活动。整合全省股权投融资路演项目,开展多层次、高质量路演活动。充分发挥科技金融服务驿站作用,加强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联动。加强培训交流,定期组织各类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及专注资本运作中介机构开展业务交流。(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等)
五、强化投资基金管理,营造敢投愿投氛围
(十一)促进政府投资基金规范运作。推动政府投资基金存量基金整合优化,同一政府原则上不在同一行业或领域重复设立政府投资基金。推动优化政府投资基金出资比例,鼓励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建立差异化管理机制,创业投资类基金可适当提高政府出资比例,基金存续期一般不超过15年,产业投资类基金设立子基金或直投项目要积极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基金存续期一般不超过10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
(十二)建立健全投资联动和让利机制。建立省市县联动机制,鼓励按照市场化原则相互参股基金,减轻市县政府出资压力,形成出资合力。分类提高政府投资基金让利幅度,对于省级政府投资基金设立天使类基金,允许退出时将取得的净收益扣除门槛收益后不高于80%的部分让渡给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其他社会资本出资方。(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
(十三)完善风险容忍与容错免责机制。优化政府投资基金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考核评价体系,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国有企业参照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建立容错机制,经认定适用“三个区分开来”的,对基金管理人和国有出资人按尽职免责原则处理。(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审计厅等)
(十四)推动市场化运营。鼓励在新设政府投资基金时,采取市场化方式招募优秀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充分尊重基金发展规律和项目投资特点,各类基金管理机构规范运作,市场化、法治化匹配被投企业股权融资需求。(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各行业主管部门等)
六、拓宽基金退出渠道,促进资金良性循环
(十五)畅通企业境内外上市与并购渠道。推动符合条件的被投企业纳入“辽宁省上市后备企业库”,进行分层分类培育,加快企业上市进程。鼓励政府投资基金、国资基金设立并购基金,拓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市场化退出渠道。(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财政厅、省国资委,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等)
(十六)提升股权交易市场功能。促进股权交易市场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加强交流合作。推动股权交易市场提升为被投企业登记托管、信息披露、估值定价、交易转让等金融服务质效,提高基金份额转让、股权投资退出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等)
(十七)大力推动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发展。支持政府投资基金发起设立S基金,推动银行理财、保险资金、信托资金等加大对S基金的投资布局。推动运作模式创新,做大份额转让型交易,拓展接续型、重组型等交易模式。(责任单位:省财政厅,辽宁金融监管局、大连金融监管局等)
七、构建行业良好生态,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十八)加强统筹管理。建立健全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履行好出资人职责,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协调推进私募股权基金高质量发展,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紧密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等)
(十九)用好政策工具。统筹优质项目支持、国资预算等资金资源,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加强私募股权投资专业人才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择优纳入“兴辽英才计划”金融人才项目,给予支持奖励。依法落实好对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个人等投资主体的税收优惠政策,畅通诉求反映渠道。(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等)
(二十)提升服务质效。进一步优化综合研判会商机制,提高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设立、变更、迁入服务质效。推进企业注销登记便利化,强化各部门登记、备案等信息互通共享。实施符合创业投资基金特点的差异化监管,支持创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按职权分工负责)
(二十一)优化信用环境。健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管理人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强化信用约束,拓展“信用+基金”场景应用。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在政府投资基金评审、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等环节中的运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等)
(二十二)强化行业监管。推动政府投资基金和国资基金管理机构强化内控管理,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障出资人权益。加大私募投资基金行业监管力度,强化分析监测和动态评估,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资委,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等)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推动全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各方面。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风险防范,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规范运作,提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整体效能。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策知晓度。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行业创新动态
AIC“新势力”入局 加码科技金融赛道
银行系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正在加速扩容。
近期,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信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银金投”)、招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获准开业,全国AIC获批名单已增至9家,市场将形成“国有六大行全阵容+股份行新势力”的竞争新格局。
一方面,AIC密集设立、持续扩容;另一方面,各地政府正携手AIC推动大型产业基金落地。《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今年AIC在股权投资领域动作频频,从直接出资到生态圈搭建,持续加码科创布局。
建设银行研究院副院长宋效军指出,AIC的核心价值在于构建银行资金与产业需求的跨周期匹配机制,通过渠道创新解决传统股权投资市场“短钱长投”的症结。AIC基金期限普遍较长,聚焦“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支持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与短期逐利资本形成鲜明对比,其资金属性契合科技创新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
AIC构建产融生态圈
根据公告,信银金投注册资本为100亿元,注册地为广东省广州市。
中信银行表示,信银金投将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专精特新”领域,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及股权投资业务,进一步强化该行在科技金融领域的服务能力。作为中信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关键一环,信银金投将依托中信集团金融全牌照资源,融入“中信股权投资联盟”生态,增强“募投管退”全链条服务能力。目前,该联盟在管基金规模已超3200亿元,累计投资孵化企业超过1100家。
据悉,信银金投明确将广州和粤港澳大湾区作为“本土市场、第一大市场”,凭借AIC牌照优势与中信集团协同资源,通过“股+债”模式服务本地企业。同时,发挥全国总部优势,积极申请成为广东省已落地AIC基金的管理人或合作伙伴,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广州重点项目,助力招商引资与枢纽能级提升。
2025年是银行系股权投资的政策关键年,也是中国银行业加速奔向股权投资行业的重要节点。3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宋效军指出,扩容政策为AIC更深入地参与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的早期培育和治理优化提供了关键制度保障和增量资本来源。股份制银行具有的市场化基因和投行化运作经验,有望更有效地将银行系AIC在治理结构优化、激励机制创新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引入更广泛的科创企业群体,加速企业现代化治理转型。AIC的角色正式从“化债专家”转向“科创赋能者”,随着股份制银行AIC入场及试点深化,这一转型将持续加速。
清科研究中心方面指出,银行不再单纯出资,而是推动构建多方协同的价值链。AIC基金多方联动,构建产融生态圈。例如,上海浦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上海浦创企航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出资总额超30亿元。中银资本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联合国资、银行资本与上市企业资源协同设立“中瀛幼麟壹号创业投资基金”。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母基金分会会长、母基金研究中心创始人唐劲草分析,在合作模式方面,AIC通过设立专项股权投资基金,与政府、产业龙头企业和其他资本方共同合作,形成合力推动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这些合作基金多采取“母基金+子基金”的模式,AIC作为资本提供者,支持创投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等共同进行股权投资。AIC还会通过与其他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在不同产业链、技术领域之间形成协同效应,推动资本和产业的深度融合。
唐劲草同时指出,AIC通过股权投资与债权融资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资金支持,同时为投资者提供多种退出路径,确保资金流动性和回报的稳定性。这种多方合作模式为AIC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机会和风险控制手段,也有助于其在金融市场中发挥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科技领域投资持续增长,半导体、人工智能、新能源、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赛道展现出强劲的发展潜力。未来,硬科技对资金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大,资金体量远未饱和。AIC资金提前布局、深度参与硬科技投资,将助力更多优质企业成长壮大。虽然AIC资金体量很大,但也有公司自身运营、监管约束,以及股权投资基金对单一项目的投资占比上限等投资限制指标,市场化投资机构存在较大合作的空间,AIC资金、财政资金、险资、社会资本、个人投资者资金等各类耐心资本都是硬科技投资与合作的重要参与者。”广开首席产业研究院首席金融研究员王运金指出。
缓解长钱短缺困境
“AIC扩容带来的机构数量增加和资本规模扩大,将直接增强耐心资本的供给能力。更多超长周期的AIC基金入场,将有效缓解硬科技企业长期面临的长钱短缺困境,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升级提供更坚实、更可持续的资本支撑。”宋效军说。
从政策导向来看,王运金分析,监管批准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起设立AIC,并鼓励险资参与AIC股权投资试点,主要基于三方面考量:一是解决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难题,该类企业的抵质押资产相对匮乏,通过银行信贷或企业直融方式难以满足其资金需求。银行资金以股权投资的形式参与科技创新,更能够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效能。二是打造耐心资本,支持国家科创战略。信贷融资期限相对较短,而股权投资的周期较长,能够为科创企业提供“长钱”,支持我国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发展,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增强经济增长新动能。三是拓展现代商业银行业务范围,创新发展各类金融产品,做深做长综合金融服务链。同时,降低银行利润对信贷业务的过度依赖,积极主动投资未来优质资产,有助于提升我国银行的综合实力与国际竞争力,也是我国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任务。
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投资”)相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社会相关方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AIC在股权投资中发挥的独特作用。交银投资正在着力构建服务科技创新的产品体系,不仅为中早期科创企业提供长期稳定资本,还积极发挥自己朋友圈的优势,尤其是与国家级战略基金、自身已投资企业生态圈、商业银行企业资源网络(尤其是产业链链主)合作,着重为早期科创企业导入产业链资源,用心做好投后增值服务。这也有望成为交银投资与其他投资机构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随着大量资金流向硬科技领域,AIC也须进一步优化考核及投资策略。王运金表示,AIC股权投资基金有较为严格的监管要求,且其自身也存在一定的盈利目标与风控要求,会深入科学考量拟投项目的融资存量及资金拥挤度、市场估值、技术优势及生命周期、产品与服务前景、创始人行为等多个方面,AIC作为市场化企业也会实施多元化投资策略,主动规避特定细分领域的高估值项目,降低投资风险,实现综合收益。同时,监管部门实施了“资本充足+风险分散+合规运营”三位一体的指标化监管,通过流动比率、资本充足率、杠杆率、股权投资占比、股权投资集中度、资金期限错配等指标以及年度审计、信息披露等合规与过程管理指标加强监管,降低事前事中投资风险。
基于此,王运金建议,AIC需要建立与股权投资匹配的市场化薪酬及激励机制。同时,普及并细化尽职免责制度,明确风险容忍度范围,投资决策流程应符合专业、合规要求,且投向符合国家战略。此外,要逐步适度降低投资风险权重。AIC可通过占用较少的银行资本撬动更多社会资源参与硬科技投资,形成地方政府、产业龙头、金融企业、资本市场等在内的良好生态圈,以释放更大的资金潜力,支持硬科技发展。
来源:中国经营报 郝亚娟 夏欣 2025-11-29
银行间科创债发行活跃 今年支持276家企业融资超5300亿元
自5月7日交易商协会正式面向金融市场推出科创债以来,市场活力持续激发。
根据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统计,截至11月21日,银行间市场今年累计支持276家企业发行科创债超5300亿元,涵盖230家科技型企业和46家股权投资机构。
在银行间科创债的发行中,民营企业参与度显著提升,融资活力持续释放。市场认为未来科创债的发展趋势或向三个方向发展,一是民企发行规模有望提升;二是完善风险分散分担机制;三是丰富投资者类型,产品流动性有望提升,市场活力有望增强。

民营股权投资机构加入
据交易商协会市场创新部负责人杜海均介绍,交易商协会已支持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5家民营企业发行1074亿元科创债,占银行间市场科创债规模的20%,占全市场民企科创债发行量的88%,体现出银行间市场对民营科创企业的精准支持。
需要说明的是,在这些民营企业发行人中,包含了5家民营股权投资机构。这5家机构在人民银行创设的科创债风险分担工具支持下,于6月18日成功发行13.5亿元科创债,截至目前已撬动上百亿元社会资金协同投入,积极为各类创新主体的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中科创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星”)是6月成功发行科创债的5家民营股权投资机构之一,债券发行规模达4亿元。中科创星总经理助理、财务部负责人郭一凤表示,科创债的发行,提升了中科创星自身出资实力,最重要的是带动效应明显。
郭一凤表示,以中科创星先导创业投资基金为例,科创债的发行显著加快了其设立和出资节奏,保障资本能迅速匹配到具体的科创企业。先导创业投资基金已签约26.17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了对36家“硬科技”企业的投资,投资方向涵盖AI、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有效帮助“硬科技”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华鑫证券研究所所长谭倩认为,目前中国经济逐步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是其中关键。加快发展高水平科技需要金融体系的系统性支持配合。
2025年5月,债券市场“科技板”创设,相较此前政策主要有五方面改进,包括扩展发行主体、放松资金用途、简化发行流程、引导长期资金投资及改善市场流动性、优化评级及风险分担机制。自此科创债发行规模显著增长,2023~2025年发行规模分别在0.8万亿元、1.3万亿元和1.7万亿元。
谭倩指出,科创债对于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丰富债市资产有重要意义,科技进步是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源泉,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符合大的时代背景。在宏观层面上,科技金融服务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长期目标;在中观层面上,推动了金融体系优化和产业结构升级;在微观层面上,解决了科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痛点。因此,它是连接金融与科技、当下与未来的关键桥梁,对提升产业竞争力、产业安全性和经济增长潜能具有战略意义。
风险分担工具运用增多
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运用的广度和深度正稳步拓展。继6月5家民营股权投资机构获风险分担工具增信成功发行科创债后,近日基石资本、同创伟业、盛景嘉成和道禾长期四家民营股权投资机构拟发行科创债合计9.3亿元,标志着更多民营股权投资机构在政策支持下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
在增信支持方面,杜海均介绍,3家由科创债风险分担工具提供增信,1家由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公司提供市场化增信;此外,风险分担工具还将积极参与全部4家企业科创债的投资,充分释放“政策性+市场化”“增信+投资”协同发力的驱动效应。这批项目的落地,将进一步拓宽民营股权投资机构的长期资本来源,助力硬科技企业发展。
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民营企业发行人对于科创债的热情度很高。11月24日,第二批4家民营股权投资机构开展债券发行路演,并在与投资人充分交流后,即将于26日至28日在银行间市场开启发行。
这4家民营股权投资机构之一的盛景嘉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拟发行2亿元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期限5+5年,获风险分担工具担保增信,以发行人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对中债增进提供50%反担保。
盛景嘉成总裁、联合创始人刘昊飞表示,盛景嘉成对债务融资工具了解不多,此前也从未在债券市场上融资过。主要是企业缺少担保物,过去更多的是用固定资产或上市公司股权来作为融资的抵押担保物,但是风险分担工具是以管理公司的股权来作为抵押,这对以轻资产、无形资产为主的创投机构而言是重大的政策性支持。
此外,发债周期的拉长是本次发行的重要突破点。早期股权投资周期都较长,通常5年起步,常规情况可能需要8到10年。政府引导基金往往是10年乃至更长期限。因此,发债期限与早期投资周期一定要匹配。
对于科创债未来的发展趋势展望,谭倩表示,或有三个特点。
第一,政策支持下,科创债市场发行主体预计进一步扩容。目前科创债发行主体仍以央国企为主,政策支持下未来民企发行规模有望提升。
其次,完善风险分散分担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供贴息、担保等。随着产品类型的扩充、条款的完善,科创债市场定价或更加精细化,也可能催生出高收益科创债市场。
第三,丰富投资者类型,产品流动性有望提升,市场活力有望增强。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叶麦穗 2025-11-26
首个科创主题CDS指数产品在银行间市场发布 赋能债市“科技板”建设
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丰富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支持工具,上海清算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中债资信联合推出首个科技创新CDS指数产品,即“CFETS-SHCH-CBR科创CDS指数”。CDS指数作为挂钩一篮子实体的信用衍生品,具有标准化程度高、透明度强、风险分散等特征,是主要的多名CDS交易品种。科创CDS指数根据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则编制,以25个科技属性较强的中高信用等级科创债发行人为参考实体,是银行间CDS指数产品序列的再度扩容,为债券市场“科技板”建设再添新动能。
在政策支持与市场需求双轮驱动下,银行间科创债实现扩容增面,一级市场发行规模与二级市场交易活跃度不断提升。科创CDS指数成分实体兼顾技术创新前沿和转型升级方向,优先选择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主体,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硬核科技创新领域。
科创CDS指数作为交易载体,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供交易服务、上海清算所进行双边清算,将中债资信评级作为计算评价重要依据,为市场机构提供科创企业风险管理工具。一是满足机构信用风险管理的二级市场交易需求。科创债做市商、投资机构等可通过科创CDS指数交易,对冲一篮子科创企业信用风险与信用利差波动风险,提高科创债投资组合配置效率。二是助力科创企业融资工具提质增效。CDS指数交易可对冲单名信用衍生品交易积累的风险敞口,释放资本占用,并通过一二级市场传导机制,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三是促进科创债合理定价。目前约20家市场机构每日对CDS指数进行双边报价,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与上海清算所每日编制并发布指数信用曲线,搭建科创企业信用风险价格风向标,为科创债定价提供参考。
下一步,上海清算所将继续在人民银行领导下,充分发挥金融基础设施优势,与各方合力,持续丰富信用衍生品产品谱系,以提升清算能级、服务实体经济为抓手,充分发挥信用衍生品促进债券市场合理定价、服务实体企业融资与强化信用风险管理等重要作用,为积极发展债券等直接融资提供助力,为金融强国建设、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来源:上海清算所 2025-12-11
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创投业“募投管退”全面回暖
从年初国办1号文重磅出台,到5月七部门联合部署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再到各地密集落地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配套政策文件,2025年以来,创业投资行业持续获得政策与资金的全方位加持。随着行业“募投管退”全链条堵点逐步疏通,一级市场在募资、投资、退出三大核心环节全面回暖,呈现稳健复苏的良好态势,创业投资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也日渐凸显,持续强化。
长线资金加速入场
多渠道活水持续注入
募资难长期困扰创投行业发展,但在2025年,这一局面正逐步改善,银行、保险、社保基金等长线资金加速布局,政府引导基金、产业资本加码发力,美元基金也重拾对中国市场的兴趣,多渠道资金共同为一级市场注入活水。
其中,银行系资金逐渐成为募资市场的重要增量。12月2日,招商银行旗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招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正式开业,这是继兴业银行AIC之后又一家股份制银行旗下AIC落地运营。中信银行旗下信银金投也已获批开业。
至此,6家国有大行AIC全部配齐,3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拿到AIC牌照,标志着AIC从大行试点迈向扩围试点阶段。执中数据显示,自2024年9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的通知》发布以来,银行AIC累计出资达452.72亿元,同比增长37.7%。
此外,记者观察到,今年以来,多地财政加大支持力度,打破专项债不能投向股权投资的惯例,将部分资金注入政府引导基金。据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北京、江苏、广州、浙江、宁波等9个省市今年已合计发行520亿元专项债券,定向投向当地政府投资基金,进一步充实了创投行业的资金池。执中数据显示,2025年政府引导基金、产业资本、国有属性资金的出资规模分别同比上涨23.9%、26.7%和59.7%。
人民币基金募资回暖的同时,美元基金也重新将目光聚焦中国市场。启明创投管理合伙人胡旭波表示,公司今年同步启动了美元和人民币新基金募集,进程总体顺利,明显感受到不同地区的美元有限合伙人(LP)对中国创新资产的兴趣持续提升,全球资本对中国科技产业的信心正在重塑。多方资金合力下,2025年机构LP出资规模显著增长,执中数据显示,全年所有机构LP出资金额达1.45万亿元,同比增长16%。
科技赛道多点开花
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成吸金热点
募资市场回暖,各类资金纷纷向中国创新资产伸出“橄榄枝”,头部机构投资节奏显著加快,生物医药、半导体、人工智能、机器人等硬科技赛道多点吸金,成为投资热点。“我们在2024年的基础上,投资速度进一步提升了20%至30%。”红杉中国合伙人周逵表示,按照当前的节奏,红杉中国今年的投资企业数量将超过100家。在日前举办的第二十五届中国股权投资年度大会上,多位国内头部创投机构的负责人相继表示,今年机构的投资节奏、数量和金额均有不同程度提升,资金向优质项目集中的趋势明显。
投资热度的背后,是中国科技创新生态的强大韧性与自我进化能力。DeepSeek、宇树科技等企业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与应用端的突破,成为引爆海内外资金重仓中国资产的重要契机。祥峰投资管理合伙人郑俊聪指出,经历两年低谷期后,中国科技创业生态展现出强劲的自我修复能力,即使市场存在波动,中国科技企业估值仍保持相对稳健,部分细分领域出现价值洼地,这种估值韧性进一步吸引了全球资本关注。
政策支持、估值韧性与多层次人才储备的协同效应,正推动硬科技赛道全面升温。执中数据显示,2025年以来,生物医药、软件与信息服务、半导体、新材料、高端装备、电子硬件、人工智能、机器人、新能源等赛道的投融资数量,较2024年均实现30%以上的增幅。其中,机器人领域表现尤为亮眼。企查查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机器人产业链相关公司累计获得超600起投资事件,前三个季度的融资事件数量已超过前两年全年总和,成为最热门的投资赛道之一。
IPO渠道优化扩容
S基金与并购退出成重要补充
在政策引导与市场改革的双重推动下,创投行业退出渠道日益多元化,港股IPO退出保持火热,A股科创板、创业板改革支持未盈利企业上市,S基金与并购重组成为IPO之外的重要退出路径。
其中,IPO仍是退出的重要渠道。君联资本总裁李家庆表示,2025年公司已有6至7家被投企业实现IPO,年底前还有望新增1至2家,多个项目已拿到发行批文等待上市。启明创投管理合伙人胡旭波也透露,今年公司已有7个项目成功IPO,其中影石创新上市后表现亮眼,成为退出案例中的标杆。
安永发布的《中国内地和香港IPO市场回顾及展望》报告显示,2025年中国内地和香港IPO活动在全球保持增长态势,A股和香港市场全年IPO数量和筹资额分别占全球总量的16%和33%,A股IPO平均筹资额同比增幅超50%,百亿级IPO筹资额占比大幅攀升。
顶层设计的优化为退出渠道多元化提供了有力支撑。202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拓宽退出渠道、优化退出政策两方面作出明确安排,推动行业改变“唯IPO论”的退出观念。S基金方面,近两年在政策助推下,各地国资纷纷成立规模从“亿级”到“十亿级”的S基金。根据执中ZERONE统计,2024年至2025年上半年新增的17只S基金均与地方国资相关。此外,险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也加速入场,银行理财子公司也逐步参与,S基金LP阵营的多元化格局进一步成型。
并购退出方面,自去年并购重组新规发布后,创投机构越来越重视并购退出安排。记者留意到,2025年以来,多家上市公司发布收购公告,不少拟被收购公司背后都有创投机构身影。此外,部分创投机构已开始主动梳理投资组合,针对营业额2亿元至5亿元、利润2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被投企业,积极与项目方协商并购退出方案。
从募资端的资金活水注入,到投资端的硬科技赛道升温,再到退出端的渠道多元扩容,政策红利加持下的中国创投行业正迎来全面回暖。随着“募投管退”生态的持续完善,创投行业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将进一步增强,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劲的动力。
来源:证券时报 卓泳 2025-12-15
新设政府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超千亿元
近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科技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显示,北京市已初步构建起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金融服务体系,通过新设政府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超千亿元,多元化、接力式资金支持格局正加速形成,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金融动能。
私募股权投资规模领跑全国
在资金支持方面,北京市已构建起政府引导基金、银行信贷、科技保险、资本市场等多层次融资体系。政府引导基金带动作用显著,新设千亿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累计带动社会投资1040亿元,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北京高精尖产业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设立95只子基金,社保基金设立全国首个50亿元自主创新专项基金,推动银行AIC(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设立超140亿元股权投资基金。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资产规模达3.79万亿元,位居全国首位,展现出首都科技金融的强大吸引力。银行信贷专业化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培育首批14家“科技金融领军机构”,推出百余款特色信贷产品。科技保险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组建了全国首个商业航天保险共保体。
在资本市场融资领域,北京市上市公司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超六成。推动北交所高质量发展,率先开展新三板与四板合作衔接试点,建立挂牌“绿色通道”,为科技企业上市提供便利化服务。
中关村科创金融服务中心试点服务中小企业超八成
作为科技金融改革的重要试验田,中关村科创金融服务中心试点不断推进。中心在海淀区、经开区实体运营以来,累计受理业务超300亿元,“并购贷款”“科技研发贷款”和“认股权贷款”试点运行良好。
精准聚焦创新主体最迫切的融资需求,该中心服务对象中,超八成为中小企业,超九成为“专精特新”企业。同时,服务生态持续优化,建立健全PE/VC被投企业服务机制,推动近千家企业纳入市区“服务包”,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进一步健全资本投入激励约束机制
“相对于科技创新主体及其长周期、高风险的融资需求,北京市有效资本供给总量仍显不足。”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建议,针对当前科技创新中仍存在的融资结构不均衡、耐心资本供给短缺等问题,应着力优化全周期资本供给体系,加大政府产业基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早期创新的倾斜力度,推动延长母基金、政府引导基金存续期,建立与长期战略使命相匹配的考核机制。
同时,为破解早期科创项目融资成本高、风险定价难等问题,建议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金融机构突破传统财务指标依赖,融合研发强度、专利质量等创新要素,建立精准的风险评估与定价体系。对国有创投机构实施长周期考核,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此外,统筹建设北京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多维度企业数据,运用区块链、人工智能技术构建企业信用画像,以有效解决数据共享与信用评价体系不健全、企业价值评估不准等问题。
来源:北京日报 高枝 2025-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