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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租多模式加码科技金融
2025年以来,算力基建、电网设施设备改造、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不断发展升级,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引擎作用也日渐突显。
随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印发文件,鼓励非银机构为科技设备更新迭代提供支持,不少金租公司开始深耕科技金融领域,为科技设备的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信息化提供融物、融资双重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金租公司除了服务科创企业外,发行“科创债”也成为趋势。近期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金租”)发行了40亿元规模的“科技创新主题”金融债券。
国银金租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公司围绕集成电路产业链、动力电池产业链、IDC、算力设备等领域不断加大租赁支持力度,未来也将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产业链核心企业的合作,精准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同时加大对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
加速渗透科技项目
中兴电力蓬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电力”)蓬莱电厂示范项目承担着国家能源局赋予的“首台套”先进技术集成示范任务,是“十四五”期间山东省重点电力保供和支撑性电源,同时也是山东省2025年省重大项目。
中兴电力总经理李悦刚向记者介绍,项目的实施为研究探索我国燃煤电厂高效清洁发展和大型装备制造国产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将起到一定的积极示范作用。不过,项目从设计到设备制造,项目总投资需要75亿元,资金需求巨大。
在寻找资金方中,中兴电力与其中,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金租”)进行了资金对接。经深入评估认定,民生金租认为中兴电力蓬莱燃煤电厂采用先进的设计、管理和控制技术,构建智能化、数字化的大型燃煤电厂,代表了火力发电领域清洁高效技术的最高水平,具有标杆级示范效应。
虽然对该项目非常看好,但是对于民生金租而言,如何制定租赁方案是关键。“项目建设牵涉面广,还关系到电力保供,时间紧,任务重,融资工作是项目推进的关键环节。”民生金租总裁孔祥歌表示,“获悉项目融资需求后,我们第一时间成立项目推动专班,提供个性化服务,完善方案设计,最终获中兴电力认可,以银团牵头出租人和代理人的身份主导此次融资项目。”
李悦刚表示,在与十多家金租公司接触后,民生金租最终与联合牵头出租人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等 5家金租公司共同签订《组团协议》组成金租银团,解决了60亿元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民生金租总裁孔祥歌表示:“中兴电力金租银团融资项目的成功实施,标志着民生金租在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领域率先构建起融资服务优势,下一步我们将精准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循环经济、清洁能源开发、先进制造业等国家战略领域,持续拓展大额融资服务场景。”
记者注意到,相关业务的落地与政策鼓励密不可分。
2023年10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促进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的通知》,鼓励金租公司探索支持与首台(套)设备类资产制造和使用相适配的业务模式。
202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鼓励其他非银金融机构提供融资租赁等特色服务,解决科技设备更新迭代快等问题。
今年2月,湖北省委、省政府提出实施支点建设“产业倍增战略”的部署。在此背景下,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租”)在发挥“融物+融资”特色优势,聚焦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方面进行了探索。
传神语联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AI和大数据的公司,随着AI模型训练对算力的爆发式需求,让企业陷入“不升级服务器就掉队,升级就面临资金压力”的困境。
“为解决痛点,公司快速联动上游供应商完成设备采购,落地首笔算力服务器直租业务,今年,传神语联推动‘语联网’平台升级再次选择了湖北金租。公司通过特色化租赁方案为企业更新4500万元AI算力服务器集群,有效支撑了平台核心技术的深化应用,助力企业打通‘设备升级—技术突破—市场扩张’的良性循环。”湖北金租相关负责人这样说。
截至目前,湖北金租已在东湖高新区累计投放资金67亿元,有力支持了一批包括人工智能龙头在内的战略新兴企业加速成长。
“科创债”发力
近年来,随着金租行业在多个产业领域广泛应用,金租发行债券也较为普遍。而随着科创债发行放开,一些金租公司也正着手发行科创债,实现资金向科技创新类租赁项目更多投入。
7月17日,国银金租发行2025年第二期金融债券(债券通)。债券发行规模为40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1.70%。
值得注意的是,该笔债券创2024年以来金租同业单期最大发行规模及头部金租首单“科技创新主题”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显示,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优化公司负债结构,加强租赁产品服务实体经济力度,部分用于投向科技创新类租赁项目,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支持力度。
对于目前在科技金融领域的投入,国银金租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公司围绕集成电路、互联网数据中心(IDC) 算力、汽车制造等高端设备领域加大租赁支持力度,涉及广东、四川、安徽、湖北、福建、河北、山东等地。在高端设备领域,公司为深圳、汕头比亚迪汽车工业园二期项目生产设备提供租赁服务,投放金额超 20 亿元,用于支持比亚迪新能源汽车生产线设备全面升级,用于中高端主流车型生产。
事实上,早在2024年年末,即有金租公司成功发行“科创债”。
2024年11月,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银金租”)发行2024年金融债券,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科创主题”租赁项目,进一步推动科创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苏银金租表示,未来,苏银金租将继续支持科创走廊和江苏产业体系发展,拓展科技金融服务领域,坚定服务实体经济初心,促进“科技—产业—金融”的协同发展,以金融力量推动科技创新。
记者注意到,除了金租公司发行“科创债”之外,一些头部融资租赁公司也在发行“科创债”。
前不久,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租赁”)发行新一期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规模8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1.98%。债券募集资金显示,将主要投向数字经济科技创新领域相关项目。对此,中建投租赁公开表示,针对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难点,公司充分发挥融资租赁企业“融资+融物”的独特优势,通过多种业务模式支持科创企业发展,切实履行国有金融企业的责任担当。
采访中,有从事债券发行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科创债”发行需要具备条件,财务要求净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这也意味着金租发行“科创债”首先要做好营收,避免发行主体盲目发债但没有实际投入到科创项目。
上述公司发行的“科创债”均呈现超额认购率的情况,对此,多位投资人对记者表示,金租公司作为非银机构,近年来对科技金融领域的投入持续加大,金租发行“科创债”也在吸引基金、券商、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市场化投资人的关注,超额认购体现了市场化投资人对金租公司或融资租赁公司信用资质的认可。
来源:中国经营报 石健 2025-08-09
上海:认股权赋能科技金融“向早向小”
“通过‘认股权+贷款’业务合作,我们获得了南京银行更多的授信支持。在股权融资方面,公司的投资价值获得了南京银行的认可,在上海股交中心做了登记公示。”米纯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相关人士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我们企业与经销商、客户的合作模式为对方达到一定采购量,就可以拿到相应份额的企业股份,成为企业的股东。想增强客户为获取股份而提高销售额的积极性,企业的股份是否有价值是我们与客户谈合作时的关键问题。‘认股权+贷款’业务模式恰好解决了我们在银行贷款、股权融资方面的需求,赋能企业更高效地拓展市场,助力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
据了解,“认股权+贷款”模式即“银行+认股权业务”,是上海股交中心认股权综合服务试点的主要应用场景之一,可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股债联动优势,既能满足科创企业债权融资需求,又能成为早期企业科创贷款风险抵补的有力工具。
“认股权实质上是一种选择权,持有人在未来某一时期,可以行使该选择权,用一个约定的价格来认购企业股权。有别于传统融资贷款业务通过已实现的过往销售业绩、市场规模来判断企业承贷能力,‘认股权+贷款’更关注企业的技术价值、商业模式及成长潜力等核心指标,以看未来的发展眼光综合评估企业长远的融资需求和风险情况。作为投贷联动业务的补充,‘认股权+贷款’针对可能具有投资价值但需要进一步观察和培育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事先协定估值、行权有效期与拟投资比例,签订远期投资协议,建立‘小股权’纽带,暂不做实际的投资与股权交割。对银行而言,可降低投资风险;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来说,通过对未来权益的让渡,能够在现阶段获得来自银行等金融机构所提供的资金和服务。”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相关人士介绍。
截至今年6月末,已有69单认股权在上海认股权综合服务试点平台落地项目,融资金额已达8617万元。标的企业均为医疗器械、新能源、数据科技、信息技术等行业的优质科创企业,其中超过78%为“小巨人”、专精特新、高新技术和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除了“银行+认股权”以外,还有“银行+产业园区+认股权”“银行+担保+认股权”“产业园区+认股权”等多种业务模式已经落地。如某银行与上海股交中心、上海创业接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展“银行+担保+认股权”合作,银行为科创企业提供信贷资金,融资担保公司为贷款提供担保,并与企业签订认股权协议,通过认股权转让、行权等拓宽额外收入来源。
“认股权+科技成果”模式旨在探索技术资产证券化新路径、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重点应用于企业技术需求、高校院所赋权改革、技术作价入股、技术转移服务等场景,科创企业可以在不立即稀释股权的前提下,与成果团队深度绑定,共同推动技术成果的转化和落地。“科技成果在早期是没有能力支付对价的,所以只能把未来的收益让渡给各资源方,并形成约定,这就是认股权的视角。上海技术交易所与上海股交中心共同推动‘科技成果+认股权’产品,目的就是通过认股权的方式来抵补科技成果在转化过程中面临的风险。这是一种代偿机制,能够让更多要素、资源在早期就进入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以认股权方式约定未来的收益。”上海技术交易所总裁颜明峰介绍。
无论是“认股权+贷款”还是“认股权+科技成果”,在实践中都面临不少挑战,认股权估值定价就是关键一环。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相关人士表示:“对科创企业的估值认定,是‘认股权+贷款’业务的核心要素,是未来是否能实现股权溢价转让的关键。目前,可通过上海股交中心搭建的认股权估值模型,为认股权公允定价提供参考依据,破解传统估值方法失效困局。”
“对于科技成果的确权和估值,市场中各资源方不能清晰判断。上海技术交易所对科技成果的确权和估值加以判断,然后与上海股交中心共同确定未来的收益权,把两者融合,能够让更多的资源方在早期就进入成果转化过程。”颜明峰表示。
来源:金融时报 周轩千 2025-07-29
广东解题科技金融:国资创投引领,银行保险多元赋能
4月开幕的日本大阪世博会上,中国馆首个具身智能“导览大使”—— Walker C,一亮相便备受瞩目。
这款高163厘米、重43公斤的人形机器人由来自广东的优必选科技有限公司推出,搭载了其自主研发的具身智能交互大模型,不仅能熟练使用中英日三语进行导览,还能以6公里时速稳定奔跑,敏捷避障、上下坡、抗冲击,随时应对多地形的复杂环境。
Walker C的惊艳表现是广东机器人产业蓬勃发展的一个缩影,更是广东迈向全球科创高地的一个注脚。而科技创新从来不是“无根之水”,科技金融恰恰是赋能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关键一跃”,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进而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活水。
近年来,广东作为科技、产业、金融大省,锚定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目标,以创新思维积极探索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有效推动“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逐渐形成了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广东模式”。
今年6月,由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指导,广东金融学会、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主办,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广东省科技金融促进会承办的广东省科技金融典型案例征集推广活动正式对外发布50个入选案例。
根据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介绍,入选案例聚焦金融产品、服务方式、交易机制、业务流程等方面开展创新探索既有对客户开展多维度评价、根据企业经营行为和信用数据进行精准画像并主动授信等传统银行信贷业务的优化升级,也有依托数据交易所的数据资产融资服务创新、保险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的实践等,充分展示了广东科技金融发展成果和工作亮点,对推动广东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释放国资创投引领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科技型企业普遍具有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长周期“四高一长”的特点,这与传统的银行信贷逻辑相悖。特别是初创期的科技企业,大多缺乏传统抵押物,过去很难从银行体系获得信贷资金。
广东一家头部机器人企业的创始人告诉南方财经记者,创业初期的“第一桶金”靠的是自己筹钱、朋友借款,一度陷入研发“烧钱”、四处筹钱的窘境。直到获得某地国资基金的一笔投资,让企业发展迈出关键性一步。
成果转化前的融资难,是多数科技创新型企业面临的共同问题。但相较于以银行为代表的债权融资模式,以 “风险共担、收益共享” 为特点的创投风投股权融资模式,被认为更匹配科技企业的发展特性。
对于当前广东科技企业的金融需求,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亦明确指出,呈现出多元化、全生命周期、轻资产化等特点。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传统抵押物不足,对促进科研成果价值转化的轻资产融资需求旺盛。
而在当前社会资本投资意愿减弱的背景下,推动政府投资基金为代表的国资创投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充分发挥其引领和作用,显得尤为关键。
近年来,广东推动各类政府投资基金联动发展,发挥政府性投资资金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广东省关键技术领域和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目前已形成了国有资本、天使投资、风险投资、S基金等组成的多元化投资体系。
截至2024年底,广东省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数量2466家、管理基金数约1.2万只,均居全国首位。去年全年,广东各级政府引导基金(产业类和创投类引导基金)已认缴规模达4306.11亿元,居全国第二。
“我们也注意到,当前政府性创业投资基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未充分发挥,‘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动力和效果不明显。同时,受国有企业考核和国资监管影响,国有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流程长、决策层级多,难以建立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的运作机制。”广东省科技厅副厅长吴世文此前在接受南方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
对此,吴世文透露,广东将尝试在省级层面,对双创基金单列管理,针对性、差异化设置绩效考核指标,不优先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完善对S基金的配套支持,联合社会资本打造S基金集群;允许国有创投机构通过协议转让、份额拆分等方式灵活退出,豁免部分审批环节等。
另外,当前备受瞩目的AIC试点、科创债等扩大大胆资本、耐心资本规模的新举措也加速在粤落地,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涌向科创领域。截至6月末,广东已完成5支AIC股权基金设立注册,规模合计47亿元;其中,2支基金实现项目投放,向2个项目投资5400万元,另有6支基金预备落地。7家科技企业和3家股权机构成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207.5亿元。
完善信贷保险产品服务谱系
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金融体系仍以直接融资为主,银行及科技信贷依然是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主力军。
如何让银行面对科技企业时敢贷、愿贷、会贷?业内人士认为,重点在于持续完善针对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产品服务谱系,不断提升对科技创新成果研发、转化、应用等科技创新活动的全流程金融服务质效。
具体到广东,在科技成果研发投入阶段,创新推出“科技人才贷”“科技研发贷”,将科技型企业人才和研发投入情况作为授信或增信的重要参考依据;推广“前期贷”,破解科研项目建设前期由于“四证”不齐全导致的信贷需求得不到满足的难题。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阶段,创新推出技术入股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许可收益权质押融资、技术合同融资等模式,成功落地全国首笔“技术入股贷”、地理标志用标企业商标许可收益权质押融资、广东首笔“中试贷”等产品。在科技成果应用生产阶段,积极推广“创新积分贷”“评级贷”“信用分挂钩贷”等信用贷款产品。
此外,科技保险作为支持创新的“减震器”,亦可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发挥风险分担、补偿和管理的独特作用。目前广东保险机构科技保险产品涵盖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覆盖科技型企业关键设备、产品研发、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多个环节的风险保障需求,并落地多项全国“首单”业务。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末,广东省科技贷款余额5.6万亿元、同比增长7.3%。上半年,科技保险累计为全省(不包括深圳)科技企业提供风险保障3.11万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构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广东还创新推出“益企共赢计划”、“股贷担保租”、“认股权+贷款”三大服务模式。
比如,“股贷担保租”通过成立若干支包含股权投资机构、银行机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金融租赁机构在内的联动服务队,打造“缺口介入机制工作站”,为科技企业提供股权、信贷、担保、保险、金融租赁等“一站式全科会诊”,实现股、贷、保、担、租等不同类型金融机构之间客户信息共享。
“这一模式旨在弥补金融供给各方协同不足、企业对各类融资方式了解不足的‘缺口’,破解企业与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大大节约企业金融咨询和服务的‘脚底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相关业务负责人说。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庞成 2025-07-30
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青岛科技金融向“新”求变
青岛科技金融正向“新”求变,助科技企业加速跑。
记者自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青岛金融监管局围绕金融监管总局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与相关部门合力打好科技金融服务“组合拳”,引导金融机构构建专业化的业务管理机制,优化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强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以高质量科技金融供给有力助推高质量科技强市建设。
截至6月末,青岛辖区科技贷款余额5754亿元,较年初增长9.7%,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两项试点加速落地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与科技企业并购贷款两项试点的加速落地,成为青岛科技金融的一大亮色。
2024年9月,青岛等18个城市获批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青岛金融监管局把握试点政策先机,组织开展“一对一”座谈,指导辖区大型银行加强与总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联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梳理解决基金落地难点堵点,推动建立一致行动决策、标准化规范化决策、资金出资承诺、项目储备等四项机制。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工、农、中、建、交5家AIC相继宣布在青岛设立股权投资试点基金的合作意向。
截至目前,青岛共签约8只AIC基金,意向总金额152.2亿元;农银投资、工银投资完成2只基金注册成立,总规模32.2亿元;山东省首个项目也在青岛落地,投资金额0.8亿元,主要投向智能驾驶舱芯片领域。
今年3月,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政策发布,青岛金融监管局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进行政策对接,利用“青融通”互联网平台、科技特派员团队和“科技会客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开展信息发布、政策宣讲、企业路演和产融对接,力促供需匹配。对试点银行实施贴身辅导,指导全面梳理筛选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名单,全面摸排近9000家高新技术企业并购融资需求,一企一策进行政策适用研究和项目风险评估,设计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政策发布一周内,青岛首批两单试点业务落地发放,落地效率居全国第二。截至6月末,已完成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授信13笔,合计46.11亿元;其中放款11笔,合计25.01亿元。
科技金融生态再进阶
持续进阶的科技金融生态是金融活水源源不断流向科技创新的最大驱动力。
今年以来,青岛多部门协同出台多项支持政策,在科技、财政、金融联动上形成合力,引导带动资源资金向科技创新领域和科技型企业集聚,运用贷款贴息、保费补贴、银担合作、投贷联动等措施,全方位加强对科技创新领域金融支持。打造青岛“青科贷”“青科保”“青科担”“投(保)贷”等系列科技金融政策产品,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贷款给予贴息,对购买科技保险产品企业给予保费补贴。
目前,青岛已有191家次科技企业获得财政补贴超2600万元,企业贴息后融资成本约2.5%。
青岛各银行保险机构因地制宜探索健全科技金融服务内部管理组织形式和保障机制。通过打造科技特色支行、建立科技金融中心,加强专业研究,设立专项额度,优化审批流程,针对性满足科技型企业金融需求。部分银行机构已通过提高科技金融在内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实施差异化不良容忍度和尽职免责制度,提升基层支持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营造“敢贷、愿贷”氛围。
青岛各银行机构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创新积分、技术合同、产业链交易等信息,建立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额度,采用更加灵活的利率定价和利息偿付方式,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丰富科技金融特色产品,通过构建“银行+核心企业+产业链”服务模式,增强对科技型企业全产业链金融服务;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将企业无形“科创力”变为有形“资金流”,为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金融活水。
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生态驱动之下,更多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被看见,尤其是合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正成为2025年青岛科技金融的鲜明特质。
科技研发中,中试阶段作为实验室成果迈向规模化生产的必经环节,往往面临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传统融资渠道不足等难题。
青岛一家专注于功率半导体器件开发的科技型企业,研发项目进入中试阶段,亟需持续的资金支持保障研发与验证顺利推进。
浦发银行青岛分行考虑到中试项目的技术风险和市场不确定性,引入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的“中试综合保险”,完成了青岛市首单“中试贷款+中试综合保险”保贷联动业务,企业获得1000万元的“中试贷款”。
为更好支持科技创新,青岛保险公司围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其应用推广、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等关键环节,针对研发损失、设备损失、专利保护等重点领域,提供与科技型企业生命周期相适应、覆盖科技创新活动全流程的保险产品,提升保险保障质效。
近两年间,青岛落地全国首单专利密集型产品责任保险,为科技企业提供侵权风险保障;创新推出“研发贷+研发险”“中试贷+中试险”的配套“保贷联动”方案,有效分担化解科技研发、转化的不确定风险,“银行+保险”合力帮助企业走好科技研发“第一步”、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青岛金融监管局将贯彻落实一揽子金融政策,着力加大金融监管同货币、财税、产业多方政策协同,推动政策资源、项目资源与金融资源高效匹配,推动各方在风险共担、风险补偿机制方面进一步创新优化。同时,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强科技金融专业能力和风控能力建设,进一步创新丰富金融产品,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多元化金融支持,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来源:青岛日报 傅军 2025-08-05
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的进阶之路
济南,这座底蕴深厚又充满创新活力的城市,正凭借全国首个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的契机,全力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探索出一条独具特色的发展之路。在这场改革浪潮中,济南市委金融办联合莱芜金融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等部门,紧紧围绕《济南市科技金融重大项目引领示范行动方案》,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为科创企业的成长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动力。
为扎实推进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在山东省委金融办、山东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等单位的指导下,济南市委金融办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了“济南市科技金融十大引领示范项目”评选工作。经过单位自主申报、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官网公示等多个环节的层层筛选,“数据赋能提升‘泉融通’金融服务质效”等十个项目脱颖而出,成功入选。这些项目聚焦科技金融前沿领域,充分展现了济南市在推动金融与科技融合方面的最新成果与创新实践。
为进一步扩大示范项目的影响力,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济南市委金融办对获评项目进行授牌,并开展“示范项目媒体行”调研活动。活动期间,媒体深入项目一线,全方位了解示范项目的特色亮点与实施成效。
机器人“舞者”背后的金融赋能曲
走进济南翼菲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菲智能”)的生产车间,便能看到六轴机器人正以每秒3次的精准节奏进行着装配作业,机械臂划出的优美弧线,与显示屏上跳动的数据相互映衬,展示着先进科技的魅力。作为国家重点“小巨人”企业,翼菲智能专注于工业机器人研发,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医药、食品等行业头部企业的生产线,自主研发的并联机器人运动控制算法更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这家企业的成长历程,就是济南科创金融改革的生动体现。
作为“济南市科技金融十大引领示范项目”的重要成果之一,翼菲智能在发展初期就得到了政策的有力支持。2019年,企业处于技术转化的关键时期,济南分行在了解到企业的困境后,依据《济南市科技金融重大项目引领示范行动方案》的指导精神,创新采用“技术估值+订单未来收益”双维度授信模型,为其量身定制了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提供了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在内的多元化融资支持,有效缓解了企业研发投入和产能扩张的资金压力。除了传统的信贷支持,北京银行还积极为翼菲智能提供组合金融服务。此外,北京银行依托丰富的客户资源,联动北京银行杭州分行为杭州翼菲机器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授信2000万元。
“当时传统信贷模式很难满足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的特性,北京银行专门组建了由技术专家、风控人员组成的联合尽调小组,深入了解我们的技术路线和市场前景,这在传统金融服务中是很少见的。”翼菲智能财务负责人回忆说。正是这关键的500万元,让企业顺利完成生产线扩建,按时交付订单,在市场中站稳脚跟。
在金融的有力支持下,翼菲智能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产能较2019年提升5倍,并联机器人市场占有率稳居国内前三。
人才“金字塔”下的金融云梯
在济南创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泽生物”)的实验室里,那台能同时培养贴壁细胞与悬浮细胞的全自动设备,凝聚着高层次人才的智慧与汗水。创泽生物每年将20%的营收投入研发,致力于生物科技领域的创新突破,不断扩大的市场需求也导致企业的流动资金面临缺口。
济南农商银行积极落实《济南市科技金融重大项目引领示范行动方案》中关于人才价值转化的要求,为创泽生物量身打造“人才贷”。当创泽生物财务经理葛建祝为资金发愁时,济南农商行客户经理主动上门调研,发现企业核心研发团队中有多位政府认证的高层次人才,且手握多项发明专利。于是,银行迅速启动“人才资质审核+快速审批通道”,仅用4个工作日,就为企业发放了500万元“人才贷”。
“这笔贷款就像一场及时雨,解了燃眉之急,让我们的研发项目得以顺利推进。”葛建祝说。截至4月,“人才贷”已为76户企业提供1.45亿元资金支持,同时以“知识产权质押贷”“海右人才贷”等20.22亿元专项贷款,构建起覆盖“双创人才—高层次人才—产业领军人才”的金融服务金字塔,让不同层次的创新人才都能得到金融支持。
山东某生物科技公司是一家从事生物医药、医疗设备、体外诊断试剂及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由于研发投入大,企业资金周转面临困境,发展陷入瓶颈。山东省分行积极响应《济南市科技金融重大项目引领示范行动方案》,推出“科创齐鲁贷”,为该公司带来转机。这款产品打破传统“以税定贷”模式,针对科技企业特点,构建金融魔方式服务。在核定纳税及销售收入的基础上,初创期依据“人才资质”提额,成长期参考“订单数据”增信,成熟期则综合多维指标,实现“一企一策”的精准画像。该公司线上提交申请后,交通银行的“1+N”评价模型从人力资本、科研创新等五个维度快速评估,如同给企业做了一场全面的“金融CT”。最终,该公司凭借自身人才、科研等方面优势,当天获批261万元信用贷款,当周放款到账。
数字化时代的金融“最强大脑”
莱商银行积极响应济南市委金融办推动金融数字化转型的号召,打造“科e贷”产品,为科技企业提供智能化金融服务。某专注电能质量治理的科技企业,虽然拥有83项专利,但因“轻资产”特性,在传统信贷模式下融资困难。
莱商银行通过“科e贷”,利用工商、税务、科创等多源数据为企业编织“全景画像”,替代传统单一的财务报表视角。同时,借助AI营销系统主动锁定优质企业,运用区块链技术为数据上链存证,让企业的“信用”成为可量化的资产。此外,莱商银行与政府平台、产业园区紧密合作,构建风险共担、资源共享的“金融共同体”。在多方协同努力下,该企业5天内成功获得1000万元纯信用贷款。
“这不是简单的贷款,而是为科技企业定制的数字化金融引擎。”上述企业负责人在放款协议上签字时,难掩激动之情。“科e贷”的成功实践,不仅解决了企业的资金难题,更开启了金融服务科技企业的数字化新篇章。
从翼菲智能的机器人生产线,到创泽生物的生物实验室,再到众多科技企业的创新征程,济南市委金融办、莱芜金融监管分局等多部门以“精准滴灌+全周期护航+数字化赋能”的组合策略,在科创金融改革的试验田里辛勤耕耘,培育出一片充满生机的创新生态。这些金融创新实践,不仅是济南市科技金融十大引领示范项目的生动注脚,更为济南建设一流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提供了宝贵经验,向全国展示了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的“济南模式”。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姚慧 2025-08-05
政策速递
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加快金融强国和制造强国建设,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聚焦新型工业化重大战略任务,以需求牵引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协同,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坚持分类施策、有扶有控,推动产业加快迈向中高端,防止“内卷式”竞争。到2027年,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金融体系基本成熟,服务适配性有效增强。
《意见》对照新型工业化重点领域,提出针对性支持举措。优化金融政策工具支持关键技术产品和攻关,多渠道为科技成果转化引入耐心资本,强化产业链重点企业综合金融服务,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五篇大文章,深化基于“数据信用”和“物的信用”的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健全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有关授信管理机制和金融产品服务,推动金融资源向产业集群聚集和专业化发展,推进贸易结算、资金管理、投融资等一系列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举措,支持产业合理布局和拓展发展空间,促进做强国内大循环。
《意见》加强金融服务能力和长效机制建设,促进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投入。健全金融机构服务制造业的内部机制安排,单列制造业信贷计划,针对细分行业和企业成长阶段特点制定差异化授信政策。双向培养科技产业金融复合型人才队伍,鼓励金融机构打造复合型的金融管理和服务团队。建立完善跨部门协同推进、政策激励约束、地方政策配套、风险协同防控等4方面机制,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和宏观信贷政策引导作用,增强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强度精度效度。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推动《意见》各项举措落实落地,深化产融合作,完善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体系,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撑。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
工业是立国之本,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实现新型工业化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任务。为加快金融强国和制造强国建设,构建同推进新型工业化相适应的金融体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聚焦新型工业化重大战略任务,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产融合作,强化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协同,提升金融支持强度精度效度,为建设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坚持分类施策、有扶有控,推动产业加快迈向中高端,防止“内卷式”竞争。
到2027年,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金融体系基本成熟,产品更加丰富,贷款、债券、股权、保险等各类金融工具在有效防范交叉性金融风险前提下联动衔接更加紧密,服务适配性有效增强。制造业企业有效信贷需求得到充分满足,制造业企业发行债券的户数和规模持续增长,股权融资水平显著提升。
二、支持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一)优化金融政策工具,支持关键技术和产品攻关。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作用,引导银行为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服务器、仪器仪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先进材料等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技术和产品攻关提供中长期融资。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立足职能定位,利用合适的金融产品和工具,服务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企业,适用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绿色通道”。加大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新产品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
(二)引入长期资金和发展耐心资本,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金融机构与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合作,探索开展多样化的融资服务模式,盘活科技研发资源和成果。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开展“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和“千帆百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优化硬科技属性评价体系,加强上市预期引导和政策激励,推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推动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定制信贷融资、信息资源、财务顾问、管理咨询等一揽子金融服务。鼓励创业投资基金与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高校院所、创业孵化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高水平制造业中试平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成果产业化试点单位等合作,赋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创业投资二级市场基金,优化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业务流程和定价机制,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创业投资基金协同发展。鼓励创业孵化机构探索直投、基金、物业租金作价入股、服务换股等模式,投资在孵企业。支持保险机构与中试机构合作创新型保险业务。
(三)强化重点企业金融服务,支持产业链自主可控。引导金融机构运用贷款、债券、股权、保险等多样化工具,为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和重要配套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针对受外部影响较大的企业平稳经营提供金融解决方案,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产业链自主可控建设。完善并购贷款政策,支持链主企业聚焦产业链上下游开展“补链”“延链”型投资,带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支持矿企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加快重要矿产增储上产,提高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完善期货产品体系,推动大宗商品保供稳价。
三、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四)优化传统制造业金融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引导银行按照有扶有控原则优化授信政策,加大对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以及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融资支持力度。加强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数字化转型提供商的多元化金融支持。发挥融资租赁业务融资与融物的双重功能,支持企业生产设备数字化改造、智能装备和软件更新替代、绿色环保装备购置、安全应急装备应用等,推进制造业融资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加强债券品种创新,支持技改升级、智能工厂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等领域。支持上市公司通过整体上市、定向增发、资产收购等形式进行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各类科技保险业务,为制造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数据资产安全提供风险保障。
(五)提升科技金融质效,支持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和未来产业前瞻布局。支持金融机构打造多元化接力式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扩大科技贷款投放,加大对科技创新债券投资承销力度。推广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结果运用,强化融资增信服务。全面推行“创新积分制”,规范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业务。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时空信息、商业航天、生物医药、网络和数据安全等新兴产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推进投资端改革,完善投资机构长周期考核,推动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基金、保险公司等长线资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重点围绕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和未来健康等方向,加快布局未来产业。
(六)发挥绿色金融牵引作用,助力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建设支持高碳产业绿色低碳化转型的金融标准体系。强化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多元化绿色金融工具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应用。坚持“先立后破”,推动银行支持高碳行业符合绿色低碳技术改进方向以及产能置换政策的项目和企业。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开发支持绿色制造的金融产品,加大对环保、节能、节水、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低碳等领域的投入,支持绿色工厂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七)强化数字金融赋能,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简化业务手续流程,提高服务制造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效率。加强对5G、工业互联网、数据和算力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支持,积极运用融资租赁、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推动银行建设数字化产业金融服务平台,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加强场景聚合、生态对接、信息采集、数据验证、估值定价、产品创新等,实现结算、融资、现金管理等“一站式”金融服务。有序推进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优化对首贷户的征信供给,提升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鼓励金融机构与中国中小企业服务网协同联动,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的“找资金”服务。
(八)深化产业链金融服务,推动资金链与产业链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基于“数据信用”和“物的信用”,依托大数据和特定场景,为链上中小企业提供应收账款、存货、仓单和订单融资服务。运用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探索不依赖核心企业信用的供应链“脱核”模式。支持企业征信机构整合打通大型制造业企业、仓储物流企业等产业链数据,向银行提供链上企业地位、供销交易、账款确权等信息。健全存货(仓单)融资监管仓业务和技术标准,支持高水平建设智能监管仓平台,拓展线上存货(仓单)融资模式。深化供应链票据平台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建设应用,提高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服务质量和效率。发挥金融机构资金托管、对接撮合、财务管理等专业优势和科技服务能力,推动中小企业融入产业链发展生态。
四、支持产业合理布局和拓展发展空间
(九)提升产业转移金融服务灵活性,助力优化产业区域布局。推动金融机构优化金融资源布局,为产业向中西部和东北有条件的地区转移提供融资支持。推动大型银行优化跨区域授信管理制度,加强产业转出地与承接地分支机构的信息共享和服务衔接,为产业承接地提供项目撮合对接、战略咨询等综合性服务。加强承接地政府部门对金融机构的公共数据信息共享,支持承接地分支机构基于转出企业生产经营、财务指标、市场地位和信用记录等历史数据,在转入企业落地起步阶段给予授信支持。完善并购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团贷款服务,更好服务并购、合资、合作等转移模式。加快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深度融合。
(十)提升特色产业金融服务专业性,支持产业集群化发展。推动全国性银行打造特色支行,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属地分支机构的授权,打造特色产业集群金融服务场景。鼓励地方中小银行开发符合区域产业特点的贷款产品,提升服务细分产业门类的专业性。推动大型银行依法合规与制造业领域国家级产业基金加强合作,为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支持创业投资基金等主体落户集群。高质量建设区域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加强企业上市培育辅导和专业服务。
(十一)提升跨境金融服务便利性,拓展高水平双向开放发展空间。优化制造业外贸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提升经常项目收支便利化水平,保障企业安全高效便捷开展跨境贸易结算。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更好满足企业外贸结算需求。推进优质企业贸易收支便利化政策提质增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统筹境内外资金划转和使用。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和外贸领域信贷投放。加强对外汇套保业务的宣传推广和政策支持,提升走出去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扩大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范围。有序扩大外资企业再投资免登记试点范围,便利外资企业开展境内股权投资。优化完善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业务。完善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提升企业利用外资效率。
五、加强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能力建设
(十二)健全金融机构服务制造业的内部机制。金融机构要把服务新型工业化列入长期经营战略,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产业转型升级动向及时调整经营方向,加大对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的支持。银行要单列制造业信贷计划,在经济资本配置等方面加强资源保障,完善尽职免责和激励机制,调动基层一线人员服务制造业中小企业的积极性。支持银行构建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要求的授信评价模型,针对细分行业和企业成长阶段特点制定差异化授信政策和准入标准。引导金融机构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加强民营制造业企业金融服务。
(十三)加强各类金融工具的联动配合。推动银行、保险、证券、基金、融资担保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在防范交叉性金融风险、保障客户隐私的前提下,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合作。支持金融控股公司整合集团内各类金融资源,为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鼓励保险机构、银行理财子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在风险可控、商业自愿前提下,通过股权、债券、私募基金、融资租赁等形式,为先进制造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
(十四)培养科技产业金融复合型人才队伍。探索完善专业化的科技金融服务组织体系,面向各类科技园区及科技企业等主体,开展人才联合培养,提升国家高新区等科技资源聚集区域的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招收、引进具有先进制造业及相关科技领域专业背景的人才,打造复合型的金融管理和服务团队。鼓励金融机构向重点产业链骨干企业、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新区等派驻金融专员,常态化驻企驻园。支持重点企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和产业园区管理、财务人员等到金融机构交流学习,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流程与银行审贷流程的适配性。
六、加强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协同联动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推进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加强信息共享和政策协同,强化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优化政策落地环境。健全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重点产业常态化项目推荐机制,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持续加大项目推送、融资对接和要素保障力度,推动金融机构支持新型工业化重点领域。引导金融机构与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重点高校、骨干企业全面合作,打造金融支持生态闭环。强化政策标准互嵌,在融资授信、上市审核、监管考核中纳入产业标准,在项目评审、企业培育中纳入金融指标。
(十六)强化政策激励和约束机制。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及贴息政策,用好用足碳减排支持工具、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新型工业化重点领域和中小企业发展。加强对制造业信贷的重点监测,督促银行落实落细各项政策要求,持续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营造良好金融市场秩序。完善绿色金融评价指标,不简单将“两高一资”行业融资规模作为评价标准。
(十七)完善地方政策配套机制。地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等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建立本地区重大产业融资项目“一对一”辅导机制,积极协调解决项目融资中存在的要件不齐、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鼓励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通过健全资本补充机制、加强再担保和风险补偿、优化绩效考核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鼓励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加强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协同创新,完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机制。发挥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作用,支持金融机构深化信用信息开发利用。鼓励建立产业专家信息库和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数据库,为金融机构审贷决策提供智力和信息支持。
(十八)建立健全风险协同防控机制。建立产业和金融风险联合研判和预警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强化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的风险评估,及时向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共享高风险项目和企业信息。推动金融机构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强化信贷风险管理和资金用途监控,防范套取和挪用风险,助力防止“内卷式”竞争。严格落实制造业贷款分类要求,真实反映制造业贷款风险情况。支持银行通过重组、核销、转让等方式,依法合规加大企业不良贷款处置力度。
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2025年7月29日
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
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交易所,各下属单位,各协会,会内各司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部署要求,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增强科创板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主要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市场关切,有针对性地改革优化科创板发行上市等制度,着力打通堵点难点,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二)坚持聚焦重点、综合施策。尊重科技创新规律,适应科技型企业盈利周期长、研发投入大等特征,将更好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作为改革重点。统筹推进投资端、融资端改革举措,推动有力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与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相协调。
(三)坚持稳字当头、试点先行。统筹平衡好促改革与防风险、强监管的关系,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改革创新,维护市场平稳运行。进一步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部分增量改革措施先行先试,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广至其他市场板块。
二、设置科创板科创成长层
(一)科创成长层的定位。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目前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
(二)企业入层和调出条件。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全部纳入科创成长层,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其中,新注册的未盈利科技型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调出科创成长层:(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2)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存量未盈利科技型企业符合现行取消特殊标识条件的,调出科创成长层。
(三)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简称后添加“U”(Unprofitable),作为特殊标识。科创成长层企业应当定期披露尚未盈利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并在公告首页的显著位置,对企业尚未盈利的相关风险作出提示声明。
(四)增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成长层股票交易,应当满足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其中,投资新注册的未盈利科技型企业的投资者还应当签署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投资专门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应当充分揭示未盈利企业经营风险及相应的股票投资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等事项。证券公司应当切实落实好科创成长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责任,多维度强化投资者风险评估并充分告知相关风险。
三、增强优质科技型企业的制度包容性适应性
设置科创板科创成长层的同时,在科创板推出以下改革举措。
(一)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将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入股达到一定年限、数量、比例等因素,作为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企业审核注册时的参考,进一步健全市场化精准识别优质科技型企业的制度机制。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标准,健全信息披露要求,完善行为规范,加强动态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利益输送、商业腐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进一步提升证券交易所预沟通服务质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符合其他特定情形的科技型企业可以在正式申报IPO前,申请证券交易所对申报文件开展预先审阅。相应的,预先审阅过程、结果不公开。完成预先审阅的科技型企业正式提交IPO申报,加快推进审核注册程序。
(三)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加大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支持力度。
(四)支持在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面向老股东开展增资扩股等活动。允许在审未盈利企业或其子公司基于持续研发等合理发展需求面向老股东开展股权融资,专款专用。建立不同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与保护机制。
(五)健全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展的制度机制。提升再融资便利度,优化战略投资者认定标准。支持上市公司聚焦做优做强主业,吸收合并上市不满3年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同时严格落实限售期相关监管要求。
(六)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市场功能。丰富科创板指数及ETF品类,将科创板ETF纳入基金投顾配置范围,促进更多中长期资金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研究推出更多科创板ETF期权和期货期权,为中长期资金提供风险管理工具。
四、组织实施
(一)统筹做好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持续抓好《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落实落地。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纠正,健全针对创新举措的风险应对处置预案,切实维护市场平稳运行。落实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深入贯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意见,重拳治理、从严打击科创板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切实抓好改革落实和宣传引导。证券交易所加强对拟上市企业、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的市场沟通和政策培训,加快推动典型案例落地形成示范效应,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信心。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资者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增强风险意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营造有利于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舆论环境。
中国证监会
2025年6月18日